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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社会是一个倡导公平的社会,尤其公共服务是当前社会进程的重要课题,文章试图从公共服务投入、产出、效果等方面分析公共服务的现状,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公共服务;均等化;事权;财权
一、相关概念界定
公共服务是属于服务行业,同时也是公共产品。传统意义上的公共产品是有形的,公共服务是无形的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服务通过市场来提供,公共服务是由政府提供,有些准公共服务介于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之间,既可以由私人提供,也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让政府和私人或第三方组织共同提供。均等化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居民享受公共服务机会的均等化,如公民都有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结果均等化。
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状分析
(一)公共服务投入的不公。目前,中国正处于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期,财政并没有完全实现向公共财政对的完全转型,政府的“缺位”与“越位”状况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服务市场的秩序。
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得知,自1994年以来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支农支出比例逐渐下降,1994年的支农支出占比大约是6.9%,到2006年占比为5.35%,其总体是下降趋势。尽管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财政上给了农民很大部分的补贴,但还是能体现公共服务最大的不公是城乡之间的不公。经过对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教育、医疗的投入比,城乡之间的投入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平等。
(二)从产出效果中体现的不公。以基础教育为例,在城乡之间无论是校园的面积,教室的装饰,教师的素质还是学校图书的收藏量或者计算机等多媒体现代化教学设施的建设都存在着巨大差异,城乡之间基础教育这类公共服务之间的差距从根本上说是财政投入的差距。
通过对中国年鉴的统计,对我国普通小学生师生比的数据统计,小学生师生比比较高的是四川、贵州、甘肃等地,师生比较低的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天津等地,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最高值和最低值有三倍的差距;对比过中小学的藏书量以及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的数据后,可以看出发展好的城市远远超过偏远城市的数量;农村和城市相比,小学和中学呈现同一个情况,农村的教师负担的人数比城市高的多,而且城市教师的自身素质普遍比农村偏远地区要高。
其他的公共服务行业,如公共卫生行业都与基础教育的情况类似,城市相对于农村占有较大的优势,这种差距与我国目前要建设公平和谐的社会主义目标存在一定的冲突,亟待改进。
(三)事权与财权关系划分不清。我国目前的公共服务主要是由基层政府提供,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救济以及基础教育等支出大部分都是由基层财政支付。据调查,我国的义务教育经费78%由乡镇负担,9%左右由县财政负担,省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不足2%;又如,预算内公共卫生支出,中央政府仅占卫生预算支出的2%,其他均为地方政府支出,而在地方政府,县、乡共支出了预算的55%~60%。从数据可以看出,基层政府担负着大部分基础公共服务的费用,上级政府和国家之承担了小部分,但基层政府却没有收税的权利,也没有主体税种和举债权,其财政主要来源于共享税,使得其收入极其有限,很难做到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三、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路径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权事权的配置。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体现,必须要通过公共财政的配置体现出来,从某些意义上来讲,服务型政府是公共财政的另一种体现,只是更加强调为民服务的特征。公共财政从政府和市场的角度出发,弥补市场失灵,以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而这种公共需求恰恰是市场在运行中所不能提供的需求。另外还应当进一步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由于各类公共服务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各级政府承担的事权责任,也应有所区别。
(二)建立多元参与机制。为了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可以引进多元主体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的行列中来,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益。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多元主体互动供给论认为,社会的真正主人是公民,政府应将公民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他们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政府的首要职责应是代表公民意愿并实现公民整体的利益。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责任主要在政府,但这并不能说明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正如民营化之父萨瓦斯曾说:“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解决问题的最好出路是打破政府垄断,建立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公众得到自由选择的机会”。
(三)转变政府职能。要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需要及时转变政府的职能,首先要把政府职能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体系。让每个省市地区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优先完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另外,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的实际需要,不断提高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既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数量又要提高其质量,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并使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协调。且引入多元化主体共同提供公共服务,如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一些准公共物品或一些政府无线顾及的服务外包给企业或第三方组织,这样不仅能提供最适合的服务,而且覆盖面广,而且能够兼顾公平和效益。同时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的实际需要,不断的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真正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各供给主体的公平竞争,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总之,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课题,而我国目前处于转型期,必须立足当前国情稳步实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对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视,我国必定会向公共服务政府均等化的目标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 任强.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序2).
[2] 安体富,任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问题与对策[J].财贸经济,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