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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爱情未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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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晓曼是一个美女,名副其实的美女。我跟踪她半个月后,对她的感情已不仅仅是跟踪那么简单了。

于是,我制造了不下10次与舒晓曼“偶遇”的机会。每次,我总是主动冲她点头,再配上一个热情的笑容。终于,第11次“偶遇”后,舒晓曼热情主动地和我搭讪:“你好,又看见你了。”

“是的,咱们真是有缘,应该交个朋友才行了,呵呵。”我微笑地注视着她。

立即,一丝羞涩挂上舒晓曼的嘴角。她点点头说:“好啊。”

这个城市充满了陌生而又寂寞的心,27岁仍没有女友的我是其一,而我相信舒晓曼也是其一。两颗寂寞的心,很快有了的纠缠。那天晚上,清明的雨水在窗外淅淅沥沥,一室清冷,但是,在舒晓曼的床上,我们的身体却热情如火。

事后,舒晓曼一遍遍地问我:“你爱我吗?”她的嘴角神经质地抽搐着,脸部的柔美在一刹那变得有些许的狰狞。

我爱她吗?我承认我仅仅喜欢她而已,我更爱她敏感活泼的身体。但我仍然假装诚恳地说:“爱。”

舒晓曼却看穿了我的谎言。她有些忧伤地笑着,说:“那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死吗?”

我一个哆嗦,答非所问地说:“怎么个死法?”

舒晓曼笑而不语,打开她的手提电脑:“我要写日记了,别偷看啊。”

我说写吧,我保证不偷看。但是,我仍然瞄了一眼她的电脑。粉红色,键盘还非常新,应该是新买的。我的心突然痒得不得了,盗窃欲翻江倒海而来。

是的,我是一个入室盗窃的贼。但是,这仅是我在晚上时的身份,而在白天,我是一家地产公司合同预算部的经理。

戴上假的络腮胡子,用化妆品把脸部皮肤涂黑一些,穿上一套比较旧的衣服,每周总有两三个晚上,我把自己打扮成一个不修边幅的蓝领工人,借着浓浓的夜色,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流窜,踩好点之后,我便趁着房主浓睡或者不在家时,入室盗窃。

但我不偷钱、不偷首饰字画,我偷的仅仅是手提电脑。各种牌子的手提电脑,得手后便迅速撤离。这些手提电脑,有一些有开机密码,但根本难不倒作为电子商务师的我。每次得手后,我总会躲在我小小的出租屋里,如饥似渴地打开电脑里一个又一个的文件夹,查看里面的图片、文件,每当这时,我的身体肌肉总会痉挛性地抽搐着,精神亢奋而满足。然后,那些已被我偷窥了所有内容的手提电脑,被我丢弃在路边,或者以超低价格卖出去。

而当我从那部粉红色的手提电脑里,看见放在E盘里的“未命名”的文件夹时,我的身体和精神达到前所未有的兴奋。

“未命名”文件夹里,共有近百个WORD文档。它们其实是一个女人写的随笔体日记。在日记的前期,她写了和一个男人相识相恋的过程,男人名叫“杜”;在日记的中期,她写了杜离开她后,她经历了流产之痛、心碎之痛;在日记的后期,杜的影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她迷恋上了一个名叫“陈”的男人,陈是她公司的一个供货商。她爱陈,爱得心痛欲绝,可是陈是一个年近50岁的已婚男人,最终还是离开了她。

“他又老又没钱,女儿的年纪与我相仿。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爱上他,我只知道,每一次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总会痛哭、责骂自己,觉得前路茫茫。为什么我总是爱上不能爱的男人,为什么他们总是抛弃我?我的人生了无生趣,也许死是最好的解脱。可是,怎么样的死法才更好呢?”她写道。而这篇日记之后,便是空白――之所以空白,是因为我把她的电脑偷了。

我吃了一惊。我想起来了,这部粉红色电脑的主人,住在一个很旧的公寓楼里,公寓楼的旁边正在兴建新楼,她的阳台没有安装防盗网,当我借助水管爬上去,轻手轻脚地进入她的房间时,墙壁上的小夜灯昏暗地亮着,床上的她闭着双眼轻微地打着鼻鼾,散在枕上的长发有着触目惊心的诡异。在我找到她的手提电脑时,床上的她突然坐了起来,呢喃了一句什么,我吓得把电脑胡乱地往包里一塞,假络腮胡子不知为什么掉了一半。幸好,她在说梦话,她直愣愣地又倒在床上,继续睡觉……

我不禁浮想联翩,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想知道这个女人有没有想出怎么样的死法。

最后,我在那部粉红色的手提电脑里,找到她来往的一些电子邮件,从邮件中我知道,她叫舒晓曼,是一家服饰公司的打版工。

于是,就像前面说的,我跟踪了舒晓曼。但跟踪了半个月后,我对她已不仅仅是跟踪那么简单了。

喜欢一个异性的感觉就像滑梯,你从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心情方向滑下,就有不同的感觉――在我刻意制造的“偶遇”中,舒晓曼成为我的女友。

于是,便有了一晚又一晚的身体欢娱。不记得是第几次的欢娱后,终于在那一晚,舒晓曼问我爱她吗?问我愿意和她一起去死吗?

我答非所问:“怎么个死法?”舒晓曼笑而不语,打开她的手提电脑后,然后告诉我别偷窥她的电脑,因为她在写日记。

我瞄了一眼她的电脑,仍然是粉红色,仍然是同一个牌子,应该是新买的。距离舒晓曼的前一部电脑被偷已有一个多月,其间,她的新电脑里又会有什么内容呢?她还写日记吗?她的日记里有我吗?她在日记中有没有解答出怎么样的死法才更好这个问题?

但是,舒晓曼仿佛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她全神贯注地望着电脑屏幕,双手的手指灵活地在电脑键盘上舞蹈。望着这一切,我猛然想起,跟踪、接近舒晓曼花了我很多的心思,其间我竟没有再做入室盗窃的事情。我的心突然痒得不得了,盗窃和偷窥欲又翻江倒海而来。

第二天下午,我在电话中告诉舒晓曼,我需要出差到外地两天。

舒晓曼没有多问,只说了一句话:“一路顺风,多保重,我等你回来。”

我说好。但是,放下电话后,我并没有赶往长途汽车站,而是回到我的小家一直待到夜色降临。然后,我给自己做了一顿简单的晚饭,气定神闲地吃完后,又看了一场NBA的篮球赛,不知不觉已是午夜1时。我开始行动了。仍然借助水管爬上舒晓曼的阳台,这一次已是熟门熟路。没有意外,也没有舒晓曼的梦话。我顺利地从水管爬了下去。

落地后,我无意中抬头一望,赫然看见,舒晓曼阳台的灯亮了,她站在7楼阳台上,正伏身看着我,诡异地冲我招招手,然后两手一撑,整个人便伏在阳台的栏杆上。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她已纵身往下一跃。

我本能地一闪。“砰!”一声刺耳的巨响在我身边骤然响起。顿时,一股热血直冲我的脑门,我没吭一声便昏倒在地。

现在的我,白天是一家地产公司合同预算部的经理,晚上是一个喜欢安守家中的男人。

而那个曾经被我偷了两台手提电脑的舒晓曼,永远留存在我的手提电脑里。

在舒晓曼被我偷的最后一部手提电脑里,同样有一个“未命名”文件夹。但“未命名”文件夹里,已经没有了她从前的日记,而是多了一个子文件夹《小偷》。

是的,就是《小偷》。它是舒晓曼的又一个随笔体日记。在这个日记里,她写道,我第一次进她家里盗窃时,其实她是知道的,当时她害怕才没有出声,但是,当我把她的手提电脑拿在手里时,她急了,突然坐起来想阻止我,可我吓得假络腮胡子掉了下来,她看见了我的真实面孔,一念间,她又倒在床上装睡了。

“就在那一瞬间,我被小偷英俊的脸吸引住了。我突然想,在我努力地想着应该怎么样死才算更好时,还有一个英俊的男人如此惦记我的手提电脑,人生是多么有趣啊。”舒晓曼写道。

确实有趣。之后,在我第一次制造机会与舒晓曼“偶遇”的时候,舒晓曼便认出了我。认出我的那一瞬间,她便想好了怎么样去死。于是,之后我们的约会、我们的,我误以为是两颗寂寞的心在碰撞,其实都是舒晓曼在一步步地实施她的计划,那就是:如果这一次她找到一个真心爱她的男人,她将打消死亡的念头,否则,她会当着这个男人的面跳楼自杀。

“这才是最好的死法,我要让他终生愧疚。”舒晓曼最后写道。

而我,以为在设计舒晓曼,却原来被舒晓曼设计。

舒晓曼其实不知道,无论爱是怎么样的开始与结束,男人都不会尊重一个傻得自毁生命的女人,她所谓的终生愧疚会在时间的操纵下渐行渐远,能够留下的只是在回忆时发出的一秒钟的喟叹――因为他从未爱过她,比如她之前的两个男人杜和陈。

但是,于我,至少在我的有生之年,舒晓曼都成了我心底的隐痛和秘密――因为后来,我发现我爱她,爱得是那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