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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武传》三处注释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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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4)的“阅读鉴赏”第四单元有一篇节选自班固《汉书・李广苏建传》的《苏武传》。笔者在教学过程中,感到该文的三处注释不够准确,在本文中就自己的看法与大方之家商榷

教科书《苏武传》中有这样几处注释,颇值得商榷:

1.“方欲发使送武等”

教科书对“方欲发使送武等”是这样注释的:“汉正要打发派送苏武等人以及以前扣留的匈奴使者等的时候。发、使、送都是动词。”对此句教科书的注释是将“发、使、送”均理解为动词,这就意味着这句中除了“方、武、等”以外,一共使用了四个动词,尤其是“发、使、送”这三个动词连续使用,这在文言文里是比较少见的。特别要注意的是教科书上对这三个词的注释为“打发派送”,即“发”为“打发”,“使送”为“派送”。如此解释,三个动词的意思其实非常接近。在古汉语中有时为了强调某个意思,连续使用两个意思接近的词,但很少有连用三个的情况,而且这三个词在排列上又缺少必然的先后顺序。所以,按照教科书上的注释,把这三个词都理解为动词,就显得重复赘余。实际上,根据这个句子的结构,把“发使送武”理解为一个动宾结构的联合短语反而会文从字顺,可以将其译为“正要派遣使者送别苏武等人”。只是这样一译,这个句子的主语如果仍然是“汉朝”的话,那这个句子的意思就不好理解了。因为如果这样译,“汉朝正要派遣使者送别苏武等人以及以前扣留的匈奴使者等的时候”,就会让人产生一个疑问,此句上文汉朝就是“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为何此处又要派遣使者送别苏武等人呢?由此笔者断定,此句的主语不应该理解为“汉朝”,而实际上应该是“匈奴单于”。这个句子应该译为:“匈奴单于正要派遣使者送别苏武等人。”所以,教科书上把此句的主语理解为“汉”,也是一种误解。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教科书节选的《苏武传》第一段为我们交待了苏武出使匈奴的背景原因,即“且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尽归汉使路充国等。”而在这以前,汉与匈奴都各自扣留互派的使者“以相当”。而此时“武帝嘉其义”,这才有了苏武以中郎将的身份持节送匈奴使者回匈奴一事。课文第一段最后几句已经明确指明,苏武等人“既至匈奴”,即汉使团已经到达匈奴,见过单于,只是“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苏武等人既然已经来到匈奴,见过单于,完成使命,即使此前有过多次汉使者被扣留的事情发生,但由于此时苏武是在“单于初立,恐汉袭之”的背景之下出使匈奴的,所以单于就没有必要更没理由再扣留苏武等人了。因此课文第二段开头一句“方欲发使送武等”紧承上文,主语是“匈奴单于”,此句译为“匈奴单于正要派遣使者送别苏武等人”也就顺理成章了。后来,只是因为“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而汉副中郎将张胜卷入其中,牵连到苏武使团,匈奴单于当然就有了一个好借口扣留苏武等人了。至于有人会对“方欲发使送武等”后面的“会武等至匈奴”句有疑问,认为把第二段首句中“方欲发使送武等”的主语理解为“匈奴单于”,那“会武等至匈奴”句就显得太突兀,因为第一段已经有武等“既至匈奴”了。其实这不难理解,因为在第二段中“会武至匈奴”这几句是插入的部分,为我们介绍了副使张胜与虞常密谋杀死卫律而失败最终导致汉使团被扣留的这一情况。

综上可见,“方欲发使送武等”译为“匈奴单于正要打算派遣使者送别苏武等人”要更好。

2.“武益愈”

教科书对“益愈”是这样解释的:“【益愈】,渐渐痊愈。益,加。”从对“益愈”的注释不难看出,编者是将“益”解释为“渐渐”,“愈”解释为“痊愈”。可是在对“益”单独解释时,又将“益”解释为“加”,即“更加”之意。这样就让人产生疑问了,“益”既为“加”,那“益愈”怎么又译成了“渐渐痊愈”呢?

翻开《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对“益”是这样解释的:作为副词,“益”有两个义项,一个是“更,更加”,另一个是“渐渐地”,此义项举例就是以《苏武传》中此句为例。再翻开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代汉语词典》对“益”作为副词的解释也是两点:一是“更加”,二是“渐渐”。这证明“益”作为副词的两个义项“加、更加”和“渐渐”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同时,在课文《苏武传》里还有对“益”的一个注释,即课文第一段第8个注释,对“单于益骄”中“益骄”的解释是“更加倨傲”,这说明,教科书的编者是承认“益”的义项“加、更加”和“渐渐”是有区别的。由此可见,编者将“益愈”的“益”解释为“加”,实质是一种误解。

3.“独阏氏子弟在”

教科书对此句的解释是“只有阏氏和单于的子弟在家”,这个注释本身就是一个有歧义的句子,原因在于“和”的使用,导致我们既可以理解为“在家的有单于子弟,还有阏氏”,也可以理解为“在家的是阏氏与单于两人的子弟”。虽然课文下文有一句“单于子弟发兵与战”,由此可知在家的只有单于的子弟,回头看可以消除对“独阏氏子弟在”的注释歧义。虽然如此,但笔者认为编者这样注释此句还是欠考虑的,不应让这样有歧义的句子出现在教科书中。对此句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是这样处理的:“阏氏子弟:阏氏及单于的子弟”,这样解释就避免了该句的歧义。朱先生的解释值得借鉴。

[作者通联:湖北襄樊保康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