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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爱情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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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个傻瓜

林西看到朱珠抱着大纸箱走进办公室,不禁惊愕地睁大眼睛。他跟在她身后,问:“你怎么来了?”朱珠朝他调皮地一笑,告诉他,她已经是这家公司的正式一员了。以后,他们就由同学变成了同事。

“你不是去了深圳吗?”林西问。大学毕业,朱珠应聘去了深圳一家大公司。当时,大家还都眼红呢。谁知道,不过半年竟又杀了回来。

“待了几个月,水土不服,就回来了。”朱珠说着,坐到了林西身后的办公桌前。林西心里黯然,他明白,朱珠是奔着李东华来的。李东华是他们的校友,比他们高一届,学生会主席,舞林大会上的高手,参加过省电视台业余主持人大赛,获得一等奖。任何男人跟李东华比,似乎都逊色一筹。

也正因为如此,李东华身边总是围着一群女孩子。而作为李东华最好的朋友,林西只有做绿叶的份儿。这群女孩子当中,就包括朱珠。每每在他跟前提起李东华,朱珠总是一脸赞许,看上去一副花痴状。可是,林西喜欢朱珠……

坐在办公桌前,林西心里格外不是滋味儿。之前,朱珠去了深圳,他以为再也看不到她了,也就把这份感情深埋起来。想不到,现在她又出现在了他跟前……只是,他不过是个普通男人,做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家世,没有钱,没有背景,这是他一直不敢向朱珠表白的原因。

从经理室出来,朱珠似乎有些兴奋。她坐下来,发短信给林西:过两天公司要举行酒会,东华喜欢女孩穿得庄重些还是活泼些?你天天跟东华泡在一起,一定很了解的吧?

林西看着短信,心里像打翻了醋缸,半天才回:活泼些。

下了班,朱珠问林西是否有时间?她想买几件衣服,到时候给李东华一个惊喜。现在,她最信任的就是老同学林西了。

跟朱珠一起逛街,对林西来说是个巨大的折磨。守在喜欢的女孩身边,她嘴里却不停地冒出别的男人的名字,那滋味儿简直比芒刺在背还难受。拎着朱珠的几个购物袋,林西筋疲力尽。他提议:“我们先吃饭,然后再扫货好不好?”朱珠看到林西疲惫的样子,说:“好吧。咱们去吃朱记的冰淇淋三明治。”

林西顿时来了精神。大三的时候,朱珠过生日,林西送的就是一块这样的三明治。很便宜,不过十块钱。但真的很好吃。他还记得朱珠那天十分兴奋,小心地一口一口吃下去,开心地说:“太好吃了。哪天,我们一起去吃?”

可惜,他们一直没有等到那一天。

坐在桌前,朱珠用胳膊肘碰了一下林西说:“我觉得,李东华好像更喜欢女孩穿得庄重些。我观察了一下,他的目光喜欢停留在穿办公室套装的女孩身上。”

林西坚决地摇头:“不,活泼些。”

那一瞬间,林西觉得自己真是个傻瓜。

她也是个傻瓜

回到家,林西躺在床上,很久都睡不着。起身拉开抽屉,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那是朱珠送他的毕业礼物,里面,躺着他最喜欢吃的三颗酥仁糖。这可是朱珠送他的最后的礼物,他哪里舍得吃掉?盯着这三颗糖,林西感觉自己的心像装着一头鹿,左冲右突,让他难受得要命。

周末酒会,许多年轻女孩子围住李东华。朱珠将酒杯放到林西手里,径自朝着李东华走去。她穿着一身红色礼服裙,裙摆有着漂亮的泡泡纱,看上去生动活泼,美极了。可是,很明显,李东华的眼里有更动人的人选。

他和一个穿套装、高高地绾起头发的女孩,坐在角落里密谈,最后,他还十分主动地请那个女孩跳舞。

朱珠走到林西身边,抱怨说:“东华好像并不喜欢穿这样活泼衣服的女孩啊。”

林西摇摇头:“大概,喜欢一个女孩,不管她穿什么衣服都会喜欢的吧?”

朱珠微微叹了口气,脸上浮现出隐隐的失望。

转眼间,朱珠来公司两个月了。因为要了解东华的缘故,她常常来找林西。这天,得知李东华要出差广州,朱珠十分兴奋。她打电话问林西,东华喜欢吃什么?她想准备一份旅行食物给他惊喜。林西真想挂断电话,可他实在做不到。只好缓缓地说:“牛蹄筋、粘糕、脆皮奶油糕、酥仁糖。”

买好东西后,朱珠赶到李东华住处,心怀忐忑地去按门铃。李东华出来了,朱珠将食盒递过去,说:“明天要出门了,所以给你准备了点儿吃的。”

朱珠说着,将食盒打开。李东华连忙道谢,拿出一块粘糕,放进嘴里,连说太好吃了。这时,他却又从背后拿过三个食盒,说:“朱珠,东西带回去吧。我们是老朋友了,不用这么客气。”

朱珠笑笑。转过身,她气呼呼地抱着食盒,越走越快。林西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在后面追着,一直追到公园里才气喘吁吁地说:“他不吃,咱们可以吃啊。”

两人坐在长椅上,你一块我一块地吃了起来。

转眼,到了李东华的生日。朱珠发短信给林西,说要送东华衬衣。大清早,林西还在被窝里躺着,但既然是被朱珠召唤,他只好睡眼惺忪地来到商场。朱珠不知道李东华穿多大码的衣服,便叫林西一次次地去试。林西和李东华高矮差不多,胖瘦也差不了几斤。林西穿着帅气,李东华穿着也一定不错。

“为什么非要买衬衣?”林西不解。

“这是贴身穿的。穿着它,就会想起我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明白?”

那天,两人终于买了一件稳重大气的浅灰色衬衣,然后,林西请朱珠去喝咖啡。坐在卡座,朱珠突然站直了身子,说:“林西,你的摄影技术怎么样?给我拍张照片,放到衬衣口袋里送给东华。”

林西一愣,心里突然一阵悲哀。

他是个业余摄影师,也拿过几个小奖的,他在朱珠跟前得意地提过好几次,她却压根儿没记住。从包里缓缓地掏出相机,林西给朱珠一连拍了几张。

再这样下去,他非得疯掉不可。朱珠来公司半年了,这半年,他爱她越来越深,而遭受的折磨也越来越多……

到底谁傻

一连想了几天,林西决定辞职。他不可能得到朱珠,只有选择离开。

收拾东西时,林西看到了玻璃板下的一沓照片。那都是为朱珠特意拍的,她喜欢的花儿,她喜欢的食物,她喜欢的咖啡店……一张张,全都是她喜欢的。不自觉地拍了,然后收集起来,就像收集她的生活。

林西将照片装进信封,放到了朱珠的办公桌上。信封里,还夹了一张字条:朱珠,这些照片,是我想你的时候拍下的。我无法克制自己不爱你,所以,只有选择离开。另外,很抱歉――那件红色礼服裙是我喜欢的,东华不喜欢;那次的零食,也是我和你喜欢的,东华几乎不吃零食。还有,东华其实讨厌浅灰色,而那件衬衣却是我喜欢的。这一切,真的很抱歉。

将辞职信从门缝塞进李东华的办公室,林西走出了公司。来到火车站,他戴上耳塞。手机里,反复唱着一首《寂寞沙洲冷》。他的心里,一片潮湿。两小时后,开始检票了。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林西――”林西回过头,只见朱珠穿着那件红色礼服裙站在他面前。他刚要开口,朱珠就一下子抱住他的脖子,泪水滴到了他的脖子上:“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傻瓜!你难道不知道,我早就喜欢你?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林西呆住了。他抬起头,朱珠用力捶着他的胸口说:“毕业前一晚,我送你三颗酥仁糖,你一颗都没吃吗?你不是最喜欢酥仁糖的吗?”

林西的手抖着,伸向背包的夹层。掏出那个精致的小盒子,三颗酥仁糖整整齐齐地摆着。他缓缓地打开外面的包装,里面的糖用白棉纸裹着,却有三个字:林西,我爱你。每颗糖上,都写着这句话。

“你拨开任何一颗都可以看得到,可你却漠无反应!我去深圳,就是想忘掉你。可是,我忘不掉,才来到东华的公司。我为什么会假装喜欢他?如果不这样,我找不到理由一直和你在一起!”朱珠说着,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林西的泪水掉了下来。他捧起朱珠的脸,大声地说:“你是个傻瓜,你真是个傻瓜!”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

是的,她是个傻瓜,而他更傻。但是现在,他们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傻瓜!

摘自《新故事・经典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