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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训与惩罚》读福柯的权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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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福柯的《规训与惩罚》这本书是以监狱的诞生和演变为主线索,对于古代到现代的对于人的惩罚方式的演变和规训制度的产生轨迹做了全面的阐述。本文通过对于本书内容的解读,详细阐述了福柯权利思想的内涵。

关键词:福柯;监狱;权利

一、关于福柯

在读此书之前,先对作者福柯做了一些了解,对于他曲折而又辉煌的人生际遇感到尤为震撼也颇有遗憾。他隐秘的爱情生活,尝试各种极限体验以及他以独特方式参与的政治活动都构成了他思想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的著作每一部都是理论性的经典之作,都值得去花时间和思考去深入地挖掘其内涵和意义。作为一名毕业于法国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的学生,受到了理论知识和思维逻辑的严格训练,加上其在毕业后,先后在德国、巴西等多个国家任教,这种丰富的经历也使得他对问题复杂性有自己深刻的认识和独到的理解,并且眼界的宽广和生活体验的增多对于他的写作也是如虎添翼般地顺畅。在我的理解中,福柯大多是用自己的生活体验来做自己的现象学和哲学的研究,从中的深刻也许只有真正体验过才能感受到。最著名的是他参与组织的“监狱状况调查组”,利用这个力量单薄的组织,他希望能够有机会让入狱者讲述自己的生活状况。这也为他写关于监狱的著作做好了扎实的体验基础。《规训与惩罚》就是从监狱的发展历史入手,阐述各种惩罚制度和手段的不断演变过程。

二、关于《规训与惩罚》的综述

关于《规训与惩罚》这本书,他的法文翻译为Surveiller et punir,在福柯本人建议下改为了“Discipline and Punish”。全书分为四章内容,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展开了对于古代到现代的对于人的惩罚方式的演变和规训制度的产生轨迹,这也是为监狱的诞生做好了一切铺垫。从第一部分酷刑开始讲述十八世纪犯人的肉体如何受到残忍的折磨,用栩栩如生的叙事手法,详细描写了1767年对谋刺国王路易十五未遂的罪犯达米安执行五马分尸死刑的实况记录,紧接着的是引用一座监狱在1830年代日常作息的明细表。显然,作者试图用这样两个特写镜头的鲜明对比来展现法律制裁机制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曾经发生过的历史剧变――从身体的破坏到身体的改造、从的暴力痛苦到隐蔽的驾驭驯服、从正常行为与越轨行为的并处到两者之间的区隔,因而刑罚的主要对象也就改肉体折磨为心理拷问。至于这种当众的折磨和行刑,福柯理解为王权的无上威力的显示和对胆敢挑战王法的犯人的报复。在君利至高无上的那个奴隶制时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够建立起君利的威严,这同样是权利演变过程的初始时期。

再到第二部分的惩罚,演变为普遍的惩罚方式,相对温和,因为在封建制度中,对肉体的惩罚是唯一可触动的财产,用福柯的话语来说就是在一场实力的较量中不再用恐怖来反对恐怖,这种机制不再是对称的报复,而是对于其犯罪行为直接指涉的符号系统,而犯罪的念头能够唤醒其关于惩罚的符号,这样便可以减少人们使犯罪变得诱人的欲望,增强人民使刑法变得可怕的兴趣。这种规训手段的不断演变,从肉体的折磨到权利运作的规训制度的产生,并不是因为是人道主义精神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而是为了加强社会控制、对各式各样的犯罪进行全面的、细微的和高效率的管理。惩罚机制的改革实际是一种新的惩罚的权利结构,能够更切合与社会的发展趋势,无论是政治模式的改革还是经济制度的变革,让权力的运作模式也变得更加隐蔽。

书的第三部分的第三章题为“全景敞视主义”这是福柯创造的词语,全景敞式建筑是一种残酷而精巧的牢笼,以建筑中心的望塔作为监督的方位,任何罪犯的任何行为都在掌控之中,不但体现了这种建筑的独特作用和独特的形态,也体现了一种建筑学作为现代知识的有效运用到规训的方法中去,知识的运用反而又成为规训的基础,也就是权利的基础,知识和权利之间形成了一种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关系。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完善也让权利的运用更加地自如,也使得规训的手段更加能够控制一切事物,一切行为。

最后到规训手段的成功运用,成为一种精心计算的、持久的运作机制。监狱体制也在梅特莱作为形成标志诞生。因为它是最极端的规训机构,是各种对行为进行强制的及时集大成的标本。并且他具有的典型意义之处在于它自己所承认的这种训练运作的特点是与其它的监督方式――医疗和一般教育和宗教指导――联系在一起的,并以它们为基础,他们学习的是有关权利关系的技艺,监狱不再仅仅成为约束肉体和身心的场所,也是在学习去如何受纪律和规训的地方。它的价值已经发生了质地变化。

三、关于福柯的权利思想

《规训与惩罚》这本书以监狱诞生和演变过程为一条主线索,但最根本的还是福柯关于权利思想的阐述。他认为的权利是无处不在的,不仅仅局限于宏观上所说的权利的作用,也不局限于某个政权的权利,而是从微观领域去发现,从监狱,到学校,到工厂,到医院,从建筑到座位到布局,无处不在的权利在对人施加着隐蔽的控制和监督。在权利这个问题上,福柯特别强调反对国家中心论,要摆脱司法模式的限制,超越只关注国家、法律和政治领域的局限,着手从权利发挥作用的各种经验性的局部,比如监狱,家庭来研究权利多变的面目。在福柯那里,权力是片面的、不确定的、无所不在的,是以一种自下而上的形式存在着。它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包括最偏远和最细微的地方,并且以多种形态存活着。而权利之所以具有多种形态,正是因为使用了各种不同的策略,包括分配艺术,隔离出封闭的空间保证纪律的实行;对活动的控制,通过时间表和强化肉体姿势实现;创生筹划,分界目标实现逐层控制干预。福柯对权力的积极性的强调,并不是说权力是好的,而是让人们注意权力并不仅是被动的禁令,而更多是产生许多效果的机制或技术,无论是在知识和话语的层面,还是在欲望的层面。规训权利要通过: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和检查,最终创造出驯顺的健康的人。

四、关于个人感受

从开始读书时的毛骨悚然,到后来的理智分析,再到后来的反复品味揣摩,确实能感觉到,福柯不是一位传统意义的哲学家,也不是一个纯粹的思想家,而是用经验性的历史批判的角度去分析理性与非理性的属于哲学的问题,但却摆脱了先验主体的束缚,用体验和理性的结合去分析哲学问题,别称为“没有先验主义的康德主义”。他的强烈的怀疑和批判的态度又被视为尼采主义者。他自己也是自封为尼采派,用尼采的思想来思考。

从《规训与惩罚》这本书中,我们能够看到福柯把哲学与历史学的理论结合在一起的思想家,并且他的研究领域也同样是及其不寻常的。例如他后期的研究著作都是涉及到社会边缘的一些群体,例如犯人、精神病者,同性恋等等。他要做此方面的研究就要深入到他们的生活领域去挖掘其行为的特点和内心的反复变化。这种强大的勇气是令人震撼的。他往往看到了很多人没有看到的问题,并且能够把这些问题从历史的角度和经验的基础上去深刻理解把握。而他的这些成就与他不断去探索新的领域,不断去逾越旧领域,突破传统,敢于尝试新事物,体验新世界,思考新思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福柯――一个用理智和灵魂书写,一个用心和生命体验的思想家。(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杨善华.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法]米歇尔・福柯著,刘北城、杨远婴译.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3]陈弘毅.从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看后现代思潮[M].《环球法律评论》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