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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社会 悲剧频演
新华网2013年6月24日的文章《警惕报复社会式杀人》指出,2013年6月22日17时许,上海宝山一私营化工厂62岁的员工范某,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持猎枪等杀害6人。上海警方在位于上海市宝山月罗公路的一私营化工厂内,将持枪犯罪嫌疑人范某抓获。
2013年6月7日,福建省厦门市一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造成47人死亡、30余人受伤。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水总被当场烧死。经警方深入细致地侦查和技术比对,并在其家中查获遗书,证实陈水总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这是继5起校园血案后更严重、更惨烈的报复社会的恶性事件。
2010年3月23日7点20分左右,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南平原马站社区诊所医生郑民生手持砍刀,连续砍伤、砍死13名小学生,造成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伤的惨剧。嫌犯自供作案动机:一是被医院辞退,工作无着;二是恋爱失败;三是受一些身边人员闲言刺激。主要动机还是因上述原因而报复社会。
中国网2013年6月9日的题为《厦门公交车起火案:悲剧如何一再上演》的文章指出,2009年6月,成都9路公交车发生燃烧,27人遇难,74人受伤。嫌疑人张云良当场死亡。据媒体报道,张云良因人生失败和家庭矛盾生活潦倒,悲观厌世。
2008年7月,昆明市54路公交车发生连环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李彦给出的理由是:仇恨。据媒体报道,李彦幼年父母离异,他辍学后混社会,后因犯罪入狱,出狱后心理发生扭曲。
2005年8月,福州市5路公交车发生爆炸,犯罪嫌疑人黄茂银当场死亡,他当时已处肺癌晚期。另有31人受伤。黄茂银曾因殴打他人被关入看守所,后因肺疼申请保外就医被拒绝,获释后被确诊为肺癌。黄茂银妻子曾对媒体说,黄茂银说他恨把病传染给他的所有人;他一会儿说恨执法部门的人,说要搜集他们的罪状;一会儿说恨全村的人,说他们排挤他。恨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没有理由。
报复行为 多方评论
《新京报》2013年6月9日发表的文章《任何理由都不是戕害无辜的理由》称,一个人的恶与冷血,有多大程度上是境遇所迫?很难令人相信,一旦境遇改善,他们的恶与冷血就能彻底改变。6月7日厦门市公交车纵火案案发前,陈水总在车站挑人最多的车,处心积虑要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如此表现,怎能让人同情?社会应该呵护弱势群体,但任何理由都不应该成为他们戕害无辜的原因。大家越是面对这样的极端事件,越是应该表现出鲜明的价值立场,也越是应该明白孰恶孰善,“惩恶扬善”,人人有责。
《环球时报》2013年6月9日发表的题为《对犯罪,谴责必须是第一位》的文章谈到,从社会和官方找原因的这条线决不应削弱公众舆论对犯罪分子本身的齐声谴责。如果社会的态度是模棱两可的,甚至把大部分怨气在第一时间投向犯罪分子个人遭遇的生成原因上,就会造成严重误导,鼓励一些有杀戮心理动向的潜在犯罪者。他们会以为的杀人会受到支持,是“正义的”。他们会被这样的想法灌醉。一些社交网站上云集了各种不满情绪,会借着厦门公交车案这类极端事件宣泄,这是中国互联网当前面临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类情绪宣泄需要有法规对其进行节制,至少公开支持犯罪者的言论不应当被允许。这无关言论自由,这是文明社会必须有的底线。
《人民日报》2013年2月20日的题为《避免个人的伤成为社会的痛》的文章称,仔细分析近年来一些引人关注的报复社会案件,我们不难发现,不法分子通常都是社会的“边缘人”,长期被漠视导致生活艰难,偶尔因为遭遇不公正的待遇,便引爆了愤怒情绪,从而导致过激行为。在这一恶性循环的过程中,不法分子自身的因素固然是最主要的,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他们是在长期看不到前途和希望的窘境中生存着,最后的导火索只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而已。从这个角度说,或许正是因为希望的缺失才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中国青年网2013年6月9日的文章《陈水总悲观厌世并非厦门公交事件罪源》谈到,报复性事件并不少见,往往伴随着心理疾病。以往报道中经常出现报复杀人的事件,接二连三的报复事件,都有一个大致相同的原因,那就是嫌疑人不如意,悲观消极情绪极重、几近变态。生活不如意是个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悲观厌世乃至泄愤的极端却不应该,作为社会一员如果抛弃了最起码的做人原则,如果连生命都不敬畏,那和死人无异。
悲剧背后 深层探究
人民网2013年1月8日的题为《社会整体信任下跌,重塑社会公平正义》的文章指出,中国社科院的《社会心态蓝皮书》显示,中国社会总体信任指标进一步下降,低于60分的“及格线”,出现了人际间不信任扩大化、群体间不信任加深等新的特点,并导致社会的内耗和冲突加大。群体间不信任表现为官民、警民、医患、民商等社会关系的不信任。每个群体都有各自的苦衷和怨气,都有各自的焦虑和紧张,或都埋怨自己所在群体处于弱势。
弱势心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底层互害”,斗不过强势利益群体,就将拳头挥向更弱者。近几年来发生的校园血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那些歹徒的动机竟然是借此报复社会。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叶建农表示:“现在社会不同阶层之间沟通不够,经过心理的‘哈哈镜’,造成误解和偏见,导致社会矛盾加剧,有时甚至引发恶性事件。”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部分社会群体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产生了强烈的被剥夺感,甚至萌生泄愤欲望。
相应的诉求表达与维权渠道不畅,更是恶化了这种心态。最值得警惕的是,一旦此种心态固化为刻板成见,不但会让社会不信任扩大,引发群际冲突,而且会加剧心理压抑和心理失衡,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
《北京青年报》2013年6月9日的《厦门公交纵火案的理性思索》提到,严格说起来,陈水总上访时的遭遇已很难查考,也很难说要让帖子中提及的工作人员出来承担多大的责任,或者承受道德谴责。需要强调的是,即使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他能下决心干出夺取一车人性命的大案,也必有一个负面情绪积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他能从身边的人那里得到温暖,从工作人员那里得到友善,从刻板僵硬的程序中得到柔性的救助,他也许就不至于彻底绝望。我们不必讳言,社会中流动着戾气和怨气,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尤其是那些手握公权的官员,都应主动承担起消解戾气和怨气的任务。如何进行情绪“排雷”?无非是能给笑脸就不给冷脸,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按规定该给人办的事一定要办,即使是规定之外的要求,也要视实际情况合理通融。善待一人就是善待整个社会,一个充满“善待”的社会,必将善待每个人。
凤凰网2013年6月9日的文章《建构社会信任方能避免泄愤事件爆发》称,从媒体采访陈水总亲人的说法来看,陈的确是一个悲观厌世的失败者,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陈数次摆摊被取缔,数次办理退休被拒绝,乃至数次上访未果的情况。从这里出发,我们认为反思厦门BRT爆炸案的原因,不能仅仅归咎于陈的个人原因,也要重视他背后的社会因素。无论怎么强调陈水总的悲观厌世,当地政府都不能忽略陈所遭遇的诸种困境,而要去审查造就这种困境的原因到底是个人的懒散愚笨,还是涉及政府的不作为。
和谐心态 共同构建
新华网2013年6月24日的文章《警惕报复社会式杀人》指出,这类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纵然是个案,也千万不能当做个案对待。这样的个案不应该发生,更不应该随时发生。否则,百姓的安全感从哪里来?没有安全感,何来幸福感?
古今中外,杀人式的报复都是“冤有头,债有主”。而今,当杀人变成面向公共群体的武力报复时,必须引起全社会高度警惕,尤其是政府更当反思:如何通过善治改变社会、改造社会,在更高程度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当弱势群体接近生存底线、濒临生命危险时,当企业改革将工人扫地出门就一概不管时,当医疗、房产等领域对百姓财富进行大肆掠夺时,政府必须建立广泛的社会保障体制和机制,加强对社会边缘人的物质救济和精神帮助,让他们能有尊严、有希望地生活下去。这是政府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同时,必须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唯有全社会都切实担负起自己的责任,才能减少和杜绝报复社会式的杀人,才能建设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才能让每个人实现自己的“中国梦”。
新华网2013年1月8日的文章《怎样重建不断下滑的社会信任》称,社会整体信任的下跌凸显社会转型期的心理脆弱和困境。要重建社会信任,凝聚社会共识,消弭群体隔阂,走出弱势心态的阴霾,需要不同群体问加强理解与沟通,多一份包容与理性;还需要重塑社会公平正义,提速体制改革,促进权利公平、分配公平、机会公平等。唯此才能培育自信、平和、积极的社会心态。
《人民日报》2013年2月20日的题为《避免个人的伤成为社会的痛》的文章称,我国目前正处于矛盾多发期,发展进程的不均衡使得社会矛盾愈发尖锐,资源分配的不平衡使得每个人对未来都心存焦虑,人们对未来的希望变得更加功利、更加现实。在这种大环境下,社会底层的群众很容易因为手中资源匮乏而陷入“马太效应”(强者越强而弱者越弱)的桎梏之中,从而对未来产生绝望感。此时,倘若遭受一点点的不公正待遇,他们的绝望就很可能因为某件小事而放大,从而去报复社会。
平安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条件。如何减少类似报复社会案件的发生,增加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更加丰富的执政智慧和更加高效的执政能力。比如,建立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弱势群体建立一个不致绝望的生存底线,加强对社会底层群众的物质救济和精神帮助,使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能有尊严、有希望地生活。同时,也要采取办法,打破社会阶层日益固化的体制障碍,使阶层之间的流动更加轻松、更有规则。让每个公民的努力和付出都能得到回报。
不论如何,偏激并不是文明社会的行事准则。我们既要在民主与法治的框架下,以秩序公正与程序正义帮助公民维权,也要教育维权者正当维权,不应丧失理性、仇视社会。对那些报复社会的不法分子,高压打击始终是亡羊补牢,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公众的不平衡感和焦虑感,才是杜绝这一现象的根本所在。
责编/玉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