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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人物的癖嗜及其审美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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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聊斋志异》是一部志怪小说。“怪”不仅指的是神魔鬼怪、花妖狐媚,还有被研究者忽略的小说人物的各种“癖嗜”。《聊斋志异》里写了不少酒癖、赌癖、琴癖、弈癖、书痴、花痴等“痴人”、“癖事”,表现了人物对某事物的一种精神上的寄托;无论是人物的丑陋之癖还是逸雅之癖,其特异的表现持续不断地冲击着读者的视觉神经与心理底线,使人产生不同的美感享受。

关键词:聊斋志异;癖嗜;美;丑;怪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蒲松龄的志怪小说集《聊斋志异》(以下简称《聊斋》)除了人们反复论及的“谈狐说鬼”之外,还有大家未曾关注到的一种“怪”,就是书中人物的癖嗜。当一种嗜好发展成癖时,在正常人看来就是一种异样的行为,也就是“怪”。癖嗜的种类有很多,每一种成为癖的寄托物,如酒、赌、琴、棋、书、花等都有其成为癖的理由及其文化意义和审美价值。因此,我们认为这样的一种“怪”是《聊斋》人物形象研究中所不容忽视的,值得进行认真的思考和分析。

一、“癖嗜”及“嗜怪”的蒲松龄

癖是病,嗜是习。从字形上看,带“疒”的“癖”字跟“病”有联系。南朝梁代顾野王《玉篇》开始收录“癖”字,并作了第一次解释:“癖,食不消,留肚中也。”宋代陈彭年的《广韵》沿袭这种说法:“癖,腹病。”辽释行均《龙龛手鉴》则简略为:“癖,病。”到明代梅膺祚《字汇》,对“癖”的解释已变为:“癖,嗜好之病。”以上表明,“癖”的表现是病态的。

再看《辞海》对“癖”的解释。除了是“饮水不消之病”外,“癖”又是“积久成习的嗜好”。那么“嗜好”是什么意思呢?据《辞海》,“嗜好”就是“特殊的爱好”。于是“癖”又跟人的独特喜好有关系,即是说,人的某种不同于旁人的特殊的喜好积久成习,便成为“癖”。

可见,“癖嗜”是因主体对某事物的独特喜好得到不断的复现而逐渐形成的,如酒癖、弈癖等。蒲松龄《棋鬼》:“书生湖襄人,癖嗜弈,产荡尽。”黄景仁《灵壁磬石歌》:“文人癖嗜更多有,宝贵奚啻同天琛。”陶曾佑《中国文学之概观》:“吾萦怀有素,癖嗜良殷,……”可见癖嗜跟人们的生活习惯有密切的关系。作家吴组缃《谈癖》云:“何谓癖?严格的定义倒似乎不容易下。通常大约是指某些不正常、没道理的习性而言。其形成,想多起于积习,慢慢发展成心理甚至生理的病态。”所谓“不正常、没道理的习性”,其实指的就是比较特殊异样的生活习惯。癖形成于人类活动之中,但是人不是生来就有癖的,而是某种嗜好在生活中日积月累形成习惯。即使日常生活中的某一个细小的动作有意无意地反复出现,也会变成癖,如咬指甲癖、嗜痂癖等。总的来说,癖嗜表现为人从某种客体对象中获得愉悦之后,对其产生的一种精神上的依赖情绪,一直达到一种偏执、极致的程度,是每个人在生活上不可避免的一种习惯性的、病态的心理现象。癖嗜就是“非如此不可”的行为。癖嗜的客体对象大多是物,也可以是人或事。

白居易《山中独吟》诗曰:“人各有一癖,我癖在章句。万源皆已消,此病独未去。”认为人皆有癖,并承认自己嗜章句成癖。“人各有一癖”指出了癖的普遍性。有些人不只有一种癖好,如明代的祁止祥。《祁止祥癖》中记载:“祁止祥有书画癖,有蹴鞠癖,有鼓钹癖,有鬼戏癖,有梨园癖。”今天,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人的癖嗜也更加多样起来,如上网癖、手机癖等,可见癖嗜不仅具有多样性,还有时代性。

癖嗜还具有特殊性。孙奕《履斋示儿编》云:“之不同,如人面焉。”(卷之十七)癖嗜就像人的面孔,各不相同,这是癖的多样性。甚至即使大家癖嗜的对象一样,但其偏好也往往不尽相同。如嗜石癖,《石清虚》中邢云飞好收藏佳石,《龅石》中有人爱吃石头。

《聊斋》收录了各种怪异的故事或者事件,意味着蒲松龄也有“嗜怪”的癖好。清汪启淑《水曹清暇录》(卷十)就说:“山左蒲留仙,好奇成癖,撰《聊斋志异》,后人棘闱,狐鬼群集,挥之不去,竟莫能得一第。”清邹驶《三借庐笔谈》对他创作时的“癖相”做了记录:

相传先生居乡里,落拓无偶,性尤怪僻,为村中童子师,食贫自给,不求于人。作此书时,每临晨,携一大磁罂,中贮苦茗,具淡巴菰一包,置行人大道旁,下陈芦衬,坐于上,烟茗置身畔。见行道者过,必强执与语,搜奇说异,随人所知;渴则饮以茗,或奉以烟,必令畅谈乃已。偶闻一事,归而粉饰之。如是二十余寒暑,此书方告蒇,故笔法超绝。

张岱曾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蒲松龄用二十多年时间完成《聊斋》,虽然屡试不第,却没有放弃此书的写作,坚持每天早晨就守在大道旁,与路人攀谈奇人怪事,竞不顾及行人的感受。这种异常状态其实是他“嗜怪”到极致的一种表现。杨万里《宜雪轩记》称,有癖之人“若病膏盲,若嗜土炭,未易瘳也”。这正像是蒲松龄的真实写照。可以说,“嗜怪”是蒲松龄创造性地完成《聊斋》这部“谈狐说鬼第一书”的先决条件和关键所在。

二、《聊斋》中的丑癖

丑,是与美相对的一种美学现象。先秦时期已有“丑”的概念。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最早将丑引入美学讨论的范围,认为“丑是事物本身所具备的令人不快、反感的自然属性或精神行为。……它是一种畸形的、片面的、怪异的具体可感的形象”。然而当作为“第一自然”的生活中的丑进入作家艺术家的视野,由他们遵循艺术规律进行再创造而成为“第二自然”的艺术形象,由于其中已然渗透了创作主体的审美理想、审美趣味和审美判断,于是“生活丑”就变成了“艺术美”。所谓“可笑性是一种丑”,一方面是因为审美的丑与生活中的丑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主体对丑进行了审美评判。而“笑”丑的意义,则或者在于丑形象中渗透了主体的否定性评价,从反面肯定了美;或者在于主体在丑中体味到了滑稽,亦从反面肯定了崇高。而《聊斋》中的酒徒和赌徒等形象,就对读者的视觉和感觉产生直接而强烈的冲击,使人感到怪异甚至可笑。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始酿酒的国家,从传说中的仪狄开辟酒史至今,中国酒的历史已经有七千多年了,酒的香醇早已渗透到中国人的骨子里头,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然而,正如《王》中那篇《酒人赋》所云:“酒固以人传,而人或以酒丑。”刘怜纵酒裸形屋中、阮籍醉眠妇侧、诸阮与群猪共饮、周伯仁三日仆射等怪诞的所谓“名士风度”,一向传为笑谈。而在《聊斋》中,写到类似的酒癖故事的就有《王六郎》、《酒友》、《酒狂》、《秦生》、《酒虫》、《王》和《黄英》等7篇。如《酒友》中车生家贫,却“耽饮,夜非浮三白不能寝也,以故床头樽常不空”。《酒虫》中的刘氏“日尽一石”,“每独酌,辄尽一瓮”。《秦生》中的秦生制药酒时误投毒于酒,不忍倒掉,封存起来。一夜思饮无酒,嗅到毒酒的芳香,“肠痒涎流,不可制止”,竞伏地牛饮,宁愿快饮而死。同篇中的丘行素,“一夜思酒,而无可行沽,辗转不可复忍,因思代以醋”,引来其妻及闻者的哂笑。又如《酒狂》中的廖永定,酗酒后“喃喃寻人疵”甚至“骂坐”,“妻党多畏避之”,名之曰“颠酒贼”。《王》中的王烂醉后无理取闹,强拦打骂路人。至于《王六郎》中的王六郎和《黄英》中的陶生则皆因纵酒沉醉致死。种种非理性的丑态,荒唐而滑稽,让作为审美主体的读者不期然而然地欣赏了一幕幕引人发笑的人间喜剧。

赌博,在古代称为博戏。许慎《说文解字》:“簿,局戏也。六箸十二期也。古者乌曹作簿。”乌曹为夏王桀的大臣。据此,赌博已经有3500年的历史了。赌博虽是一种游戏,但与普通的游戏不同;赌博不是单纯地凭胜负使人兴奋或沮丧,而是以钱物做注来比输赢。赌是文化,却是一种庸俗的文化,因此大多数人对赌博有抵触心理。中国历朝历代统治者大多禁赌,至少在战国时已有了禁赌法令,李悝《法经》就规定对包括“博戏”在内的7种行为要加以惩罚。宋太宗曾“诏‘京城蒲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但赌博对于赌徒来说完全是一种精神依托,早已成“癖”,所以自然是有“禁”无“止”。就连宋代女词人李清照也有赌癖,她在《打马图序》中说:“余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昼夜每忘寝食。”

俗话说“小赌怡情,大赌伤神”,关键是这个“度”的把握实在不容易。在胜负的追逐下,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场上赌徒费尽心机使自己成为胜者,赢取对方的“囊中物”。胜负结局带给赌徒刺激,不劳而获催生出贪婪,这些人的赌癖便迅速形成且无药可医。然而凡赌必有输赢,且由于赌场黑暗,赌徒负多胜少,这就使得《王兰》中的贺才和《刘夫人》中的荆卿、玉卿因“饮博”而贫。更可悲的是,赌徒偏偏都是心存侥幸,致使输急了的他们不惜“倾囊倒箧”,甚至借贷、欺骗、偷窃也要再返赌场。于是《任秀》中的任秀“佻达善博,母教戒綦严,卒不改”;《细柳》中的长怙拿母亲给他学做生意的本资去“淫赌”而“诡托盗贼”,被母发觉,“杖责濒死”;《赌符》中蒲松龄的族人“罄资往赌”而大亏,“典质田产复往”又“终夜尽丧”;《王大》中的周子明因借赌债不还被城隍剁指涂目而终不悔改。显然,类似这样的行为不仅是过“度”了,而且已经丧失理智,到了痴狂而不可救药的地步。至于赌徒们在场上令人眩晕和窒息的种种猥琐可笑的赌态,且看《赌符》中“异史氏”的精彩描述:

……尔乃狎比淫朋,缠绵永夜。倾囊倒箧,悬金于崄巘之天;呵雉呼卢,乞灵于淫昏之骨。盘旋五木,似走圆珠;手握多章,如擎团扇。左觑人而右顾己,望穿鬼子之睛;阳示弱而阴用强,费尽魍魉之技。门前宾客待,犹恋恋于场头;舍上烟火生,尚眈眈于盆里。忘餐废寝,则久入成迷;舌敝唇焦,则相看似鬼。迨夫全军尽没,热眼空窥。视局中则叫号浓焉,技瘁英雄之臆;顾橐底而贯索空矣,灰寒壮士之心。引颈徘徊,觉白手之无济;垂头萧索,始元夜以方归。幸交谪之人眠,恐惊犬吠;苦久虚之腹饿,敢怨羹残。既而鬻子质田,冀还珠于合浦;不意火灼毛尽,终捞月于沧江。及遭败后我方思,已作下流之物;试问赌中谁最善,群指无衿之公。甚而枵腹难堪,遂栖身于暴客;搔头莫度,至仰给于香奁。呜呼!败德丧行,倾产亡身,孰非博之一途致之哉!

出手则“倾囊倒箧”,心理则“鬼子魍魉”,面目则已非人类,结局自然是“败德丧行,倾产亡身”——简直就是一幅赌场百丑图,或者说是一幕极其滑稽可笑的活报剧。

酒癖和赌癖皆为丑癖。这两种癖的表现都让人觉得丑陋、颓废、不和谐、不可理喻和滑稽可笑。从美学的角度看,这恰是一种“包含否定感的同时给人以,让人们领会到一种魔鬼的魅力”的“审美的丑”

三、《聊斋》中的雅癖

琴、棋、书、花,都在所谓“八雅”之中。我们知道,美是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瞬间心醉神迷的状态。琴、棋、书、花等就能以其独特的境界和魅力使人进入到这种状态,从而产生美感。而人一旦与它们不仅有所接触,而且沉溺之,痴迷之,为之心醉,为之癫狂,就会使自己全身散发出骚雅之气,为人的品位自然不俗。《聊斋》中就有这样一些雅士让人叫绝:抚琴者,幽雅;擅棋者,智雅;知书者,儒雅;爱花者,清雅。

(一)琴癖。七弦琴能诉人七情;好琴之人觅知音,然知音难求。唐末隐峦《琴》诗曰:“七条丝上寄深意,涧水松风生十指。自乃知音犹尚稀,欲教更入何人耳。”弦外深情无人能晓,所以才有“俞伯牙摔琴谢知音”这样动人的故事。

大抵人之嗜琴成癖,全在于琴之意蕴。《宦娘》中的温如春,“少癖嗜琴,虽逆旅未尝暂舍”。拜访葛公,“受命弹琴”,公女良工善筝,“自闻琴后,心窃倾慕,每冀再聆雅奏”,竟与温结为“自相知音”的“琴瑟之好”,并与女鬼赵宦娘交流琴技。更有甚者,琴癖之风雅竟能不为窃据之欺骗所掩,正所谓“窃书不能算偷”。《局诈》中的嘉祥人李生喜琴,得一地下挖出的古琴,“贮以锦囊,藏之密室,虽至戚不以示也”。然而“喜琴”的李生偏偏遇上一位对琴有更大癖好的程姓道士。为了占有这张琴,道士精心策划,先捐资纳官于嘉祥,官员的身份连同他的“为人风雅绝俗”博得了李生的好感和信任,不知不觉一步步地陷入道士预设的骗局之中:“知交年余,并不言及音律;渐而(诱使李生)出琴,渐而献技,又渐而惑以佳丽;浸渍三年,得琴而去。”李生失琴,自然是“寝食俱废”;道士骗琴,则说明“道士之癖,更甚于李生也”。所以蒲松龄情不自禁地感叹“天下之骗机多端,若道士,犹骗中之风雅也”。

(二)弈癖。弈乃雅戏,凝结着古人的智慧。社会上为人处世之道,其实都可在小小棋盘中演绎出来,故好弈之人,必为智者或崇智者。他们用棋子去施展智慧,借助棋局去感悟人生。《棋鬼》中的书生“癖嗜弈”,却因此“荡尽”了产业。其父将他“闲置斋中”,他“辄逾垣出,窃引空处,与弈者狎”,遭父责骂,“终不可制止”,父“赍恨而死”,他自己则因“不德”而被阎王减寿,“罚入饿鬼狱”。但即便如此,他在“自赎”的途中又忍不住与人对弈,“不遑溲溺”而“大愆限期”,结果“仍付狱吏,永无生期矣”。此书生本来“意态温雅,有文士风”,喜欢下棋,无可厚非;然“见弈遂忘其死;及其死也,见弈又忘其生”,虽精诚专一可感,但棋局致使其人生变为“死局”,用小说中梁公的话说:“癖之误人也如是夫!”可见,即便是雅戏之癖,也不可完全丧失理性;否则,“雅”便会被大打折扣。

(三)书痴。在雅趣“琴棋书画”中,“书”指书法;而《聊斋》中“书痴”的“书”则是书籍。宋代诗人尤袤称,书籍可以“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当然对于古人来说,书籍的主要功能,一是能给人以知识和道理,所谓“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二是读书可以做官并“抱得美人归”,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聊斋》中书生才子多不胜数,有几个书呆子形象特别引人注目。如《阿宝》中的孙子楚“痴于书,不知理家人生业”;《甄后》中的刘仲堪“少钝而淫于典籍,恒杜门攻苦,不与世通”;《书痴》中的郎玉柱,“尤痴”于书,“家苦贫,无物不鬻,惟父藏书,一卷不忍卖”,“昼夜研读,无问寒暑”;《白秋练》中的慕蟾宫“聪惠喜读”,从父学贾,“每舟中无事,辄便吟诵”,在住处留守货物,亦“执卷哦诗,音节铿锵”。有意思的是,蒲松龄还总要给这些书呆子配上佳人陪伴。如阿宝之于孙子楚,铜雀故伎之于刘仲堪,颜如玉之于郎玉柱,白秋练之于慕蟾宫。特别是《白秋练》中,不独慕蟾宫喜欢“苦吟”诗书,白秋练亦“颇解文字”,二人恰是因吟咏诗章而喜结良缘,并且吟咏诗章在他们之间竟还有治病救命的功效!我们据此似乎可以给尤袤的“四当”加上一“当”:“病读之以当药”。更令读者艳羡的是,这些书呆子还往往得到美妻的帮助,进而蟾宫折桂实现“千钟粟”、“黄金屋”的人生梦想。孙子楚因阿宝节义感动冥王,死而再生,得以“举进士,授词林”;郎玉柱以“书痴”“苦不得售”,颜如玉教以棋枰、樗蒲、弦索,“又纵之出门使结客,由此倜傥之名暴著”,结果一举中第。

(四)花痴。子曰“智者乐水,仁者乐山”,却不曾讲过“美者爱花”。《聊斋》中“容华绝代”的狐女婴宁就“爱花成癖”。她不贪享乐不嗜钱,一年四季与花相伴。她爱梅花,爱杏花,爱海棠,爱桃花,甚至结婚以后还偷偷当了金钗买好花种,“数月,阶砌藩溷,无非花者”,常常攀上高处,“摘供簪玩”,以致婆母呵之,“女卒不改”。婴宁爱花,加上她的“善笑”,堪称美的极致。如果说黛玉的爱花是“凄美”,那么婴宁的爱花便是清美,是甘美,是醇美。当然,爱花并不止是美女的专利。屈原爱芳菲袭人的“秋兰”,爱清雅高洁的“芙蓉”;陶渊明爱“芳菊”;刘禹锡爱“牡丹”。至于周敦颐,其《爱莲说》虽备极推崇“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却也承认“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及“世人盛爱牡丹”的事实。并且,从古至今许多文人雅士都喜欢把花作为案头清供来欣赏。

除《婴宁》外,《聊斋》中还有两则奇异的“花痴”故事,其主人公一痴于牡丹,一痴于菊。《葛巾》中的常大用“癖好牡丹”,听说曹州牡丹甲齐鲁,“心向往之”,到曹州“因假缙绅之园居焉。时方二月,牡丹未华,惟徘徊园中,目注勾萌,以望其坼。作怀牡丹诗百绝。未几,花渐含苞,而姿斧将匮;寻典春衣,流连忘返。”“向往”、“假居”,足见其对牡丹不胜心仪憧憬之至;“徘徊”、“注望”,更见其对牡丹花开的切盼与倚待。至于此人为能留连时日以珍赏牡丹芳容,竞典当衣物充作盘缠,其爱花之心,花亦为之动容,难怪牡丹花仙葛巾与他结下一段美好的姻缘。《黄英》中的马子才“世好菊,至才尤甚。闻有佳种,必购之,千里不惮”。因为爱菊,他强烈反对卖菊谋生,认为那是“以东篱为市井,有辱黄花矣”;因为爱菊,他结识陶生娶了黄英。陶生和黄英姐弟俩本是菊精,陶生醉酒化为,醉死而化为“醉陶”,回应了陶渊明嗜酒爱菊的典故,乃聊斋先生匠心独运之处。

琴棋书花,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有着独特的文化意义和审美价值。琴通款曲,棋品人生,书衍义理,花怡诗情。古人喜欢托物言志、借景抒情,以致天人合一、物我交会,因而某特定之物或物象便成为审美主体的一种“不可须臾离”的精神依托,或痴之,或癖之,斩不断,理还乱。《阿宝》异史氏日:“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其实就癖嗜琴棋书花之人来说,倒未必非精于某物不可;只要是爱到极致,便足见其情意之缠绵与形象之逸雅,至于他对彼物是否精能早已不重要了。

四、结语

袁宏道《瓶史》说:“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若有所癖,将沉湎酣溺,性命死生以之!何暇及钱奴宦贾之事。”癖嗜是很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以致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寄托。对于《聊斋》中如郎玉柱、温如春、常大用等人物来说,个人癖嗜几乎是其人生的主要内容。他们的生活情趣,他们的喜怒哀乐,一系于个人癖嗜之上。当然,各种癖嗜使人产生的美感享受是不同的。酒癖、赌癖是丑陋之癖,癖人的恣纵、荒诞、滑稽、丑态百出,不合常理,十分引人发笑;琴癖、棋癖、书癖、花癖等是逸雅之癖,癖人对特定之物的极致之爱表现为对音律之美、智慧之美、知识之美、自然之美的向往与追求。然而无论是丑陋之癖的描述还是逸雅之癖的书写,《聊斋》中的癖人癖事不仅作为离奇故事冲击着读者的视觉神经和心理底线,而且作为审美对象为读者供献了一餐饕餮盛宴。至于《聊斋》中所写到的其他癖人癖事,如《蛇癖》中吕奉宁有吃蛇的癖好,《龁石》中的王姓养马人喜欢吃石头,《黄九郎》、《封三娘》等的主人公还染上了“断袖之癖”,则是名符其实的“怪癖”,本文就不讨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