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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机会:儿童立场的实践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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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的教育中,儿童常常因其不成熟的特点而成为教师眼中被质疑、被否定的对象,教师也常常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和情感取向来强有力地塑造着儿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往往只是教师挂在嘴边的口号。“教育应当解蔽”,师生交往中,教师应确立儿童立场,让儿童真正拥有主体的地位,拥有独立的人格,真正享有思想的自由,享有话语的权利,从而实现自主成长、自觉成长与自我成长。而确立这样的儿童立场,在实践中就是给儿童以这种机会,其中包括给予表现的机会、评教的机会、辩解的机会等等。

一、给孩子评教的机会,让孩子成为裁判

【案例】“老师,这个字好丑!”

事件:一年级的语文教研课上,梅老师正认真地在黑板上的田字格内指导书写“画”这个字,她边写边说:“第一笔——横——起笔向右上方斜,中间的‘田’写在田字格正中……”教室里安静极了,只有梅老师一个人的声音在回荡。“这个字好丑呀!”随着梅老师最后的收笔,突然冒出了极不和谐的声音。一下子,孩子们有的转身看说话的孩子,有的则盯着老师的脸看。

处理:梅老师转过身来,很自然地对学生说:“真的很难看吗?请大家帮我看看。”好几个学生点头同意,梅老师也离开黑板走了两步再观察自己的字说:“是有点丑。这个字我怎么写丑了?”还是刚才说话的孩子,小手高举,他站起来说:“梅老师,您的最后第二笔竖折的折写得实在太长了,就丑了呗。”梅老师微笑着点点头,在孩子们的注视中修改了这个笔画,问:“这下好看了吗?”孩子们一起鼓掌:“好看了!”梅老师又很真诚地对那一个孩子说:“谢谢你帮助了梅老师!是老师的一字之师呀!”接着她又对全班学生说:“你们写的时候一定别犯梅老师一样的毛病,好吗?”“好!”

结果:孩子们个个认真书写这个“画”字。此刻教室里显得如此静谧,犹如一幅美好的画。

【反思】这样的结果让我惊喜:老师也与孩子一同成长。

也许,我们根本不想忘记、也根本不愿放弃对教育过程的绝对控制权和对教育效果的终极裁判权,在教育过程中,在教育效果上,学生从来就没有真正作为与教师平等的主体身份介入“自我掌控”、“自主评价”——这是教师惯性“滑行”的教育行为造成的,也是教师“成人中心”的教育观念造成的,是我们缺乏“儿童立场”的表现。我们潜意识中总存在着“孩子毕竟是孩子”的成见,总觉得他们没有多大的自制力能适可而止控制自己的行为,没有多强的判断力能恰如其分评价教育的得失。正是在这样一种“绝对先知”、“绝对正确”的“成人中心”心态作用下,一直以来“民主教育”形同虚设,“自我教育”有名无实,学生终究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被“教育”得乖乖巧巧、服服帖帖。而这群毫无批判精神和质疑意识的孩子,焉能指望他们成长为开拓创新的一代新人?焉能期待他们担负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

正是长期以来心存这样的忧思,所以在梅老师的课上看到上述场景,本人感动欣喜无比。梅老师只是一位没有任何学术称号的普通语文老师,但在这堂课上我见识了她的不普通。“这个字好丑呀!”面对学生这样裸的直面指责,梅老师没有因为自己是老师就勃然变色,而是毅然抛开那冷冰冰的“尊严”,反师为生,欣然接受学生的批评,并在学生“指点”下改正了错误。很显然,这是一种宽容,是一种尊重,是一种豁达,是一种智慧,更是彻悟教育真谛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把主体地位还给了学生,把民利还给了学生,把人格尊严还给了学生,最终是把信心还给了学生,把勇气还给了学生。

如果说,我们真正认识了儿童,真正理解了儿童,真正明白了教育成功的关键,那么,我们就收回自己那脆弱的虚荣,勇敢地让学生成为我们教育行为的“判官”吧,这样我们就会看到学生的真言真行,并在解读他们的真言真行中看到“儿童立场”,在尊重他们的真言真行中走向“儿童立场”。

二、给孩子表现的机会,让孩子展露才华

【案例】“老师,我想当领诵!”

事件:一次,学校要从四年级七个班里选出60名学生排练一个献词,其中需要四名领诵,几经选拔,最后挑出了三女两男。一排队形,发现女生菲菲个儿特小,和其他几位相差一个头,排在一起,极不相称,于是,她被淘汰。小个儿女生趁排练空当走到我面前问:“老师,我是我们班的领读员,为什么不让我当领诵?难道就因为我个子矮吗?你不是说谁的水平高,谁就当领诵吗?老师,我想当领诵!”

处理:孩子直截了当的问题让我无言以对。怎么办?我的大脑飞速运转,突然,灵光一闪:先让所有孩子安静下来,告诉他们我想听听大家的想法,让他们帮着做个选择。孩子们也有两种意见,一类认为菲菲的朗读水平很高,按照老师选拔的标准,她应该当领诵;另一类学生认为她个儿比其他三位领诵矮了一截,站在一起不好看,应该为学校考虑,不要当领诵。此刻我把选择的权力交给菲菲自己。我对她说:同学们的意见你都听明白了,你自己选择吧!菲菲想了一想,坚定地说:“我还是决定当这个领诵,我想用我的努力告诉大家,虽然我的个子小,但我的领诵很好。我希望大人都能公平地看待每一个人,决不能因为他的外貌就不给他机会。”孩子的话掷地有声,字字句句敲击在我的心灵之上,也打动了在场的每个孩子。我决定,让菲菲当领诵。

结果:小家伙不辱使命,成为献词台上个儿最小但表现最出色的孩子。

【反思】这样的结果让我庆幸:“其貌不扬”往往“其才可嘉”。

的确,孩子和每个大人一样,需要公平的待遇。仅仅因为个儿小,就要被淘汰,对于孩子是极不公平的事。如果仅仅是在打造一个真正的艺术品,如果这个艺术品非得讲究群像造型的“整齐美”抑或“均衡美”,那么,将体型划一列为选拔演员的条件是情有可原的。然而,这里只是一个献词,注重的是普通话的朗诵水平,因而,刻板地追求视觉美感,硬是根据孩子的相貌、身材这些外表因素来筛选参加节目的人员,显然是在人为制造“人心伤害事件”。毋庸置疑,在教育者眼中,每一个学生都应该是平等的;也毋庸置疑,在学生心中,每一次活动机会都是珍贵的,而这种机会也应该是人人均等的。因此,我们组织任何活动,如果总是凭主观好恶,列出所谓的条件,设置无理的门槛,让原本可以公允的标准偏离了轨道,就会导致学生心中的不平,其自尊受到伤害,自信受到打击,从而影响其身心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