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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病因层次理论及局限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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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详细阐述了中医病因层次理论的发展,分析了阴阳病因理论、三因理论、内外病因理论、天地人病因理论和原发继发病因理论等主要中医病因层次理论的概念、局限性以及存在的必然性,提出从确定性病因理论、补充性病因理论和发展性病因理论来探究中医病因分层次理论体系。

关键词:中医病因理论;层次;局限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R2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717(2012)07-1560-03

收稿日期:2012-03-02

基金项目: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基金资助项目(2010ZR007)

作者简介:黄建波(1973-),男,浙江慈溪人,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 中医病因学说是中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探究病因的历史十分悠久,中医病因学说是在不断发展的,关于中医病因的层次理论体系也在不断的变化,从阴阳分类到内外分类,从三因学说到原发、继发病因理论等,每一次变革都促进了中医病因学说的发展。中医病因的层次至今还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这些理论为什么被更替,主要是这些理论存在时代的局限性,缺乏可以持续发展完善的特征。

1 中医病因层次理论的发展

中医病因层次理论的发展中最具有影响性的包括阴阳病因理论、三因理论、内外病因理论、天地人病因理论和原发继发病因理论等。

《黄帝内经》根据各种病因的致病特点归纳为阴和阳两大类。东汉末年张从正根据病因的致病途径和传变规律,将病因分为三类,即内所因,外皮肤所中和房室、金刃、虫兽;梁·陶弘景在其所著的《肘后备急方·三因论》中将病因分为内疾、外发和它发三大类;南宋陈无择著《三因极——病证方论》,称六淫所感为外因,七情所伤为内因,其他如饮食、房室、劳倦、金刃、虫兽等为不内外因,最终发展成为中医病因“三因学说”。明清时期很多医家把病因概括为“内因”和“外因”两大类,把六淫和戾气称为外因,七情、房室、劳倦、饮食等均归纳在内因。张从正在《儒门事亲》中把病因归纳为天邪、地邪、人邪。现代很多学者认为引起疾病的原因大体可以分为原发性病因和继发性病因。

还有些学者提出了其他的分类方法,如宋鹭冰\[1\]在《中医病因病机学》中提出将中医病因分为自然因素、生活因素、情志因素、体质因素、内生因素和其他因素等六大类;赵学印\[2\]认为气、血、津液是人体的三大基本物质,三者郁滞分别形成滞气、瘀血、痰饮,成为三大致病因素,通过三者之间的比较,提出滞气是病因;黎敬波\[3\]等认为病因辨证第一层次为天和地,第二层次为生态和社会,第三层次为人体。

2 发展中的中医病因层次理论的局限性

2.1 阴阳病因理论局限性分析

《黄帝内经》首言:“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这是最早的中医病因分类法——阴阳分类法。《黄帝内经》的阴阳分类法存在理论范畴过大化和阴阳标准模糊的局限性。所以这种分类方法不为后人所宗。

传统中医学范畴内的阴阳,将阴阳作为是宇宙中相互关联的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应当说理论范畴有明显的过大化。将中医阴阳作为是宇宙事物或现象的概括,而宇宙对于我们现代人类认识尚且不够,那么再将医学上的阴阳理论联系到这一层次进行认识,未免使中医学更抽象、难以把握。《黄帝内经》中并没有说明邪之“生于阴”或“生于阳”的客观标准,就是说,其分类原则是不够明确的。例如为什么把“饮食居处”与“阴阳喜怒”统之于阴呢?可以说这两个因素无论归入“阴”或“阳”都是模糊的。

2.2 内因外因病因理论局限性分析

按中医阴阳学说,外为阳,内为阴,所以内外病因理论分类法的原始理论依据实质上是阴阳分类法。学者把六淫和戾气称为外因,七情、房室、劳倦、饮食等均归纳在内因。内因外因分类法没有充分考虑病因致病的相对性,分类的具体内容不够详尽。

外因是机体之外客观存在的或人为造成的各种能影响机体而直接或间接致病的社会、生物、理化因素等。内因是机体内部固有的或受外因影响而产生并可进一步致病的原因。所以这里存在病因致病的相对性,还包括一些外因通过一定的过程转化为内因,而内因也可以转化为外因,或者内因、外因同时作用而致病。

分类中把饮食、七情作为内因是不全面的,饮食是外来之物,只不过吸入体内的渠道和六淫致病不一样,所以饮食因素归纳为内因也是不够严密的。“内伤七情”是人体对外界事物的心理反应,是机体内因与外因互相作用的结果,同时又是进一步致病的原因,仅视之为内因是不够全面的\[4\]。比如“怒”为致病因素,大多数情况都是由于病人忍受不了外界的刺激而发怒,最终导致疾病的产生,所以七情致病的很多情况是外部因素引起的。中医病因还有外伤、虫兽伤等,内外因病因理论中的病因种类的阐述也不够详尽。

2.3 “三因学说”病因理论局限性分析

汉代张仲景《金匮要略》提出:“千般灾难,不越三条”。宋代陈无择创“三因学说”,中医病因的分类学方法渐趋统一。后世医家多从“三因学说”,将六淫邪气侵袭称为外因,情志所伤归为内因,而将饮食劳倦、跌仆金刃、虫兽所伤等归为不内外因。“三因学说”病因理论没有考虑“不内外因”病因理论的科学性以及内外因相对性的问题。

从集合论的观点看,病因可以存在于内因或外因这两个集内,也可以存在于它们的交集——亦内亦外因,而不内不外者是不存在的\[4\]。三因学说中把饮食、劳倦、房室不节、虫兽金刃等当作不内外因,这种说法是不够适当的。因为饮食、劳动、房室是人生的正常活动范畴,若过分无节制,会引起胃肠炎、体虚等症状,这是属于外因,至于虫兽金刃所伤,明显是属于外因。

三因学说不是完全按照病因与机体的内外关系特点来进行分类的,所以就很难考虑内外因相对性以及“真内因”和“真外因”等的涵义。例如,“内伤七情”是机体内因与外因互相作用的结果,“内伤七情”虽然产生于体内,但却无不因感于外物而发,这就相当于人体受外因的影响,产生病理状态下的七情,从而导致疾病的产生,所以说情志致病有相对性的特点,应与未受外因影响和限制的真正内因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