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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的本质是忽视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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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入职仅4个多月的百度地图员工林海韬在休假过程中因突发心脏衰竭死亡。死者生前在微博中记录其自入职以来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常超负荷工作。舆论因此将他的猝死归结为“过劳死”。不过,人们常谈的“过劳死”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儿其实鲜为人知。

其实,过劳死是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诞生的,逐渐发展后也只是成为了一个法律概念,目的是起到保障劳动者权利,规范企业责任的作用。

“过劳死”是保障劳动者的法律概念

日本社会认同过劳死,是从法律层面来说的,与医学无关。1988年,日本律师、医生开设的“过劳死报警台”活动,让“过劳死”这个概念在日本人心中扎下根来。让过劳死震撼日本社会的,是1995年精工、全日空等12家公司的总经理接连去世。1994年,日本厚生劳动省专门出台相关的法律,从法律上杜绝这一现象,其目的是在发生此类意外时能够使受害者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但由于取证困难,直接联系受限,日本只能通过劳动时间来在法理上强调这种关系,即死亡之前24小时内仍持续不断工作,死亡前一周每天工作超过16小时以上、或再往前推算一个月,其加班时间是否超过100小时。一旦满足这些条件,就认定公司要对员工的死亡承担责任。

过度疲劳很难直接引发生理异常

没有任何流行病学调查证据可以支持“过劳死”的发生与过度疲劳有关联,最能够和“过劳”现象先联系上的,也就是一些科学家进行过的所谓“睡眠剥夺”的实验了。1966年日本对一名23岁的健康男青年进行了剥夺睡眠的实验,令其连续101个小时不睡觉,未发现异常表现,只是精神活动能力减弱;再将不睡的时间延长到205个小时的时候,仍未发现有生理异常现象,除了情绪波动、易怒、困倦和注意力记忆力下降等,其他一切正常。在后续的研究还证明,剥夺200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带来的状况,只要一次睡足12~14小时,被试者的状况就可以得到充分恢复。

“慢性疲劳综合征”不是过劳死

一些人将“过劳死”与一些疾病相联系,这其实是生搬硬套,指鹿为马。“慢性疲劳综合征”是近年来临床医学研究的热点,被好事者与“过劳死”联系起来,但根据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定义,“慢性疲劳综合征”的症状主要包括发烧、喉咙痛、极度疲劳、失去食欲、焦虑、忧郁、烦躁及情绪不稳、睡眠中断等。这些症状与感冒及其他轻微病毒感染十分相似,并不存在“突发性”,对没有严重的基础疾病的患者也不存在“致命性”。除了疾病名称中存在“疲劳”两个字之外,其与“过劳死”不存在可比性。

猝死亦难与“过劳”直接相关

另一种被认为是“过劳死”的疾病就是猝死,它指的是平时外观健康或病情已基本稳定的人,突然发生“意想不到、非人为的”自然死亡。虽然猝死发病急骤和“过劳死”有些类似,但同样也没有证据将其与过度劳作联系起来。心脑系统疾病与高血压,高血脂这些疾病有着密切的联系,而这些疾病又与与缺乏锻炼和必要的劳动有直接关系。以冠心病为例,日本的发病率仅为万分之三到四,中国的冠心病发病率为万分之六,整整是日本的一倍,但日本同时还是全球白领平均工作时间最长的国家,将工作压力与心脏问题简单关联是十分牵强的。

过劳死其实是“忽视死”

厘清了过度劳动与死亡没有关系,知道了身体素质才是关键,我们就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身体状态的重要性,重视致命疾病的一些信号,不然就不是死于“过劳”,而是死于对挽救自己生命机会的忽视。

普华永道员工死前有微博表明其白细胞数量仅仅为1800/ML,远低于正常人的4000~9000/ML,在此疾病信号前她选择继续工作而诱发病毒性脑膜炎最后死亡。本来并非不治的疾病,在她已经破坏殆尽的免疫系统面前最终成了刽子手。像百度员工那样的心源性猝死,因其发病信号相对不明显;还有一种就是癌症发现过晚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期。尸检发现,大部分“过劳死”中壮年本身就潜伏有心血管疾病,但很可能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医学专家非常肯定地指出:心脏病就是心脏病,不是过劳死。在这些广泛报道的“过劳死”现象中,多数人都是因为心脏病、脑血管疾病和癌症去世的。所以,“过劳死”的死因其实就是这些最普遍的致死原因。这些极端的例子和十分明确的数据都证明,疾病并不特殊,也不是因为工作恶化,只是身为青壮年的人们因长期的忽视,最终谋杀了自己的生命。

(摘自《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