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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与回返:《老子》视域中的盗、道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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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道;盗;相反回返

摘要:道以周行、回返为特征,天地物人依道展开,皆以周行、回返为道路,其生、长、成不是远离本根,而是向本根的回返。与道相反者为盗,盗之展开以以己加于人,取物归于己为特征,以自身欲望意志为自己、为万物定方向,故无端在相反者之间转化流动。回返之动属于道域,相反之动属于盗域。

中图分类号: B223.2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4041507

现代学者解“反者道之动”(《老子》第40章)之“反”兼有两义:一是正反、相反;二是回返。照此解释,道、天、地、物、人一方面向其反面运行,同时又不断向自身回返。但道、天、地、物、人为什么会向其反向运行,又为什么会向自身回返呢?如此运行的根基何在?相反而回返让人联想起黑格尔“理性的狡黠”,似乎“道”刻意制作出相反的“不道”,并最终克服“不道”而归于道。事实上,道的运行只有一个方向:周行、归根。在两端之间相反相成之“不道”则是与“道”完全相反的另一条路——盗①。盗因人而生,由人而造,非道所使。

一、盗之动:美恶、善不善互生

时下常将《老子》第2章视为《老子》辩证法的经典表述,即将此段解为美恶、善不善之间相互转化②:“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皆知善,斯不善矣。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具体说来,持美恶、善不善之间相反而转化有如下说法:首先,以“有名”释之,如认为,美善“此二者,‘人也,非天也。’是人为,破坏自然的,所以都是‘非恒名’,因而也是‘非恒道’,对‘道’说来,乃是‘恶’、是‘不善’。……有名则有对待。”[1]22其次,以“有为”释之,如:“道常无为,初无美恶。才涉有为,便有美恶。”[2]84第三,以形而下、现象释之,进而认为此乃俗世之态,如:“老子认为形而上的道是‘独立不改’、永恒存在的,而现象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变动的。……人间世上,一切概念与价值都是人为所设定的,期间充满了主观的执着与专断的判断,因此引起无休止的言辩纷争。”[2]84第四,认为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先后六对矛盾相反相成,是自然与社会的现象与本质,如:“这些相对的比较的关系,概括表达了自然与社会的现象与本质,并总述说:‘恒也’,指明事物的矛盾和对立转化是永恒不变的规律。”[1]2223

以有名、有为说美恶是没有问题的,但有名有为如何生成美恶?有为如何促成美恶之间的流转?这些都需要进一步阐明。以现象与本体、形而下与形而上两界之区分来说明美恶之形成,这是一个很好的洞见,但问题是:天地万物是现象界吗?变动着的现象不可以永恒吗?天地万物之运行是现象还是本体?两界的根基在哪里?相对、变动的现象如此呈现的根基在哪里?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16章)万物作而复归其根被视为常道。在此意义上,以本体、现象,形而上、形而下来解释说明这些变动实未明其所以。在老子思想中,万物之“作”与“各复归其根”乃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变动的。归根是向道趋近的变动过程,变动绝非是形而下的现象。“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法”实质是向道的趋近,严格说来,地、天都是自然如此,天地万物本然依道周行,或可说,本然处在道界。只是“不法之徒”以己为法,将自己及天地万物带进“不返”、“不归”之盗路,把天地万物带进另一界。不自生的天地都可以长且久,法地、法天而不自生的人也可以长且久。虚极静笃归根,就是“不自生”,以此贴近本根,以此获得“绝对、永恒”。

把几对矛盾当作是自然与社会的现象与本质,这样解释亦不够。一则,美恶之间相互转化的根基在哪里?这是自然之恒(帛书本有“恒也”),还是人事之恒?如果是自然之恒,是天道,那么,以天为法的修道者就应该随善恶流动而执守一端,而不会得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之结论。“无为”、“不言”不是执守一端,不是在美恶、善不善之间因流而流之,因处而处,而是放弃两端。据此,我们知此定是人事之恒,也就是《老子》所要拒斥的立场,也就是说,美恶、善不善之间的流动转化恰恰是需要规避的状态。

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此处之美善根基在哪里?对于来路不明者保持足够的警觉,这是修道者首要的任务。换个问法就是:根基于大道的美、善与无根基的,或根基于小径、盗的美、善差异在哪里?天下皆知的美属于何种层次的美?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与“圣人”相对的“天下”指“天下苍生”,即没有得道,远离大道者。与此相应的是,“天下皆知的美与恶”主要指从远离大道的有限者自身出发,带着特定的偏好、欲望、视域所进行的评价。“美”,是基于且符合特定的偏好、欲望、视域者,即为特定的偏好、欲望、视域所摄取、所喜欢、所爱好者在《老子》中,作为名词的“美”被理解为未得道之世人所追求者,其特征是外在的、表面的悦人。如“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62章),“信言不美,美言不信”(81章),美与欲望,比如耳目之欲缠结在一起,“欲”或出于己或纳物归于己。“美言”不是依道之言,而是不善人之巧言。《说文解字》:“市,买卖所之也。”既指所之之地,也指买卖行为、交换,引申为求取。“美言可以市”意思是说,不善之人借着美言来求取利益。“尊行可以加人”即做一些在别人看来有价值的事,并以此为法则强加于人,简言之,即以己立法。美言是巧取,尊行是强与。于己,巧取是取物加于己,强与是以己加于人;于人则反之。故“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乃不善人之具体表现。不少学者将此句理解为善人之言行,遂句读且加字作“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如:“今众本皆夺去‘美行’之‘美’字,盖自帛书已然。”(张松如.老子说解[M].济南:齐鲁书社,1998:337)。所好因特定的偏好、欲望、视域所限,因而属于有对待者,属于相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