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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正义在教育改革中面临的挑战及建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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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我国教育发展迅速,可是在教育高效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大的问题,即教育正义性的缺失。教育正义的缺失必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应对教育正义所面临的困境,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追求和实现教育正义,才能建构一个合理而又正派的教育制度,最终提供与教育制度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合理方法。建构教育正义的途径有三:提升弱势群体的权利意识;强化对公共教育权力的监管;完善对基础教育的投入。

关键词:教育正义;改革;挑战;建构;路径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0-0196-02

正义(justice),历来就是一个众说纷纭、各执一端的价值理念。在早前的文字记录中,正义包括全部的美德和完好的道德行为模式。亚里士多德相信正义就是平等,他将正义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研究上;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城邦国中不同等级的人各司其职;休谟则把公共福利看做是正义的唯一源泉。随着近代西方思想的发展,正义被用做一种道德标准来评价社会制度。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1]。教育是现代人成功走向社会的起点,寄托着人们美好的社会理想。教育制度作为社会制度中一个独特的实践领域,它的正义一方面体现着社会的正义,另一方面又促进着社会的正义。所以,要将教育变革的根本原则确立为教育正义,否则没有教育正义的教育变革就是不合理的。

一、教育正义论的基本价值内涵

罗尔斯认为正义的主体就是社会的基本结构,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就是正义。更准确地来讲,就是主要的社会体制分配基本权利与义务和确定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的分配方式。他将影响西方社会的正义理论分为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和直觉主义的正义观。很明显,这两种正义观存在明显的差别,即一种是以功利为依据,一种则以直觉为依据。从另一角度可以将正义划分为社会正义和个人正义,那么以上罗尔斯所研究的正义主要是指社会正义,也就是社会制度的正义。罗尔斯将正义理解为“公平的正义”,他也尤其反对功利主义,他认为道德哲学是社会理想生活模式的基础之一,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总是占据上风,而不改变这个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哲学,则不可能改变这个社会的体制,则很难达到社会制度正义。他指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所以,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从这里可以显而易见地看出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反功利主义。罗尔斯正义理论的含义是指社会的每一个公民所享有的自由权利的平等性和不可侵犯性,这种正义包括前提的公平和目标的公平,这要求正义原则不仅在最初的原状态下要被一致同意,而且这种正义最终也要产生一个公平的结果,从而达到公平的目的[2]。

教育正义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教育从制度、机构到具体的人的行动,不仅涉及制度与人的具体行动的正当性问题,还有受教育机会,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因为教育的对象直接指向人,所以与社会正义相比,更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教育中的正义,是把教育自身作为一个基本结构来看待,教育正义指向的是教育向着善的方向的改进和建构,即使得教育更为合乎道德,合乎伦理。所以,正义主要指向的是教育中基本制度是否符合正义,是否受正义价值的规范。教育正义如何解决教育权利与义务的问题,是否正义的保障了人的基本自由与权利,以及培育人的完整性,还有教育中利益与负担的分配是否合乎正义目的,合乎价值伦理标准,从而实现教育内部秩序的和谐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

二、施行教育正义所面临的挑战

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而对于我国来说,公众关注的焦点以及教育改革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处理好教育中的不公平问题。目前面临着很多问题,比如,城乡发展不均衡,东西部发展不均衡,同一地区会有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发展的不均衡。其次还有部分地区教育乱收费的现象,近几年更是有择校问题愈演愈烈。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教育制度的基本原则缺乏正义性,我们现在所面临的教育不公平现象是因为缺乏教育正义。因此,仅仅通过均衡发展不同地区、城乡、学校等方法无法解决教育中的不正义问题,因为如果教育中没有正义,则根本不可能实现公平。我国的社会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兼顾公平、效率优先,由此决定教育过度强调效率而忽视了公正。在教育改革中,也没有把对教育制度的批判上升到伦理的高度,严重地忽视了对公正以及正义的追求。目前,我国教育存在和表现突出的不正义问题有以下三点。

第一,教育未能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权利。我国的教育制度在整体设计上不能平等地尊重和关怀每一个学生,学校以及教育者也未能走出这样的局限,学生的健康和生命权利被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教育制度中显而易见地存在地域差异所带来的歧视,对学习中的所谓高分群体与低分群体的区别对待以及另眼相看。

第二,教育腐败问题未能根除。很多地区的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乱收费问题屡禁不止,巨额的择校费问题从幼儿园开始上演,实际上一些是地方教育部门的操作。因为教育不公的问题,学校之间的差距拉大,家长为了让孩子进入所谓好的学校,对择校费只能逆来顺受,而一些地方和学校的教育部门趁此机会占有这种极其不正义的利益,从而滋生教育腐败。

第三,教育中将学生机器化。很多地区和学校对学生进行过分严厉的监督和体罚,这种现象在中学尤其严重。学校的管理制度生硬机械,缺乏人性化,将学生看做是机器,学生一直处于被监管、被摆布的地位。学生的心理需求、兴趣爱好和思想意见无从表达,没有正常的表达机制。在今天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很多地方这样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突出,我们的教育正义问题亟待解决。

教育正义问题在我国的教育改革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将教育正义问题当做核心和亟须解决的问题,没有更好地保障受教育者的权利,没有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只是注重现时利益,即怎样提高教学质量、怎样提高升学率、怎样实现经济利益、怎样达到政治目的等等。忽视教育制度和结构的缺陷,忽视教育环境和氛围对受教育者的熏陶。这样在缺乏正义和公平的制度变革和建构的条件下,缺乏伦理约束的教育改革失去人伦德性,从而面临畸形破产的严酷后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