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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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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笔者以A股上市公司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为样本,实证检验了公司治理机制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及其机理。研究发现,公司治理整体上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有显著正向影响,这种公司治理的总体效果是股权结构治理以及管理层治理两种治理机制作用的叠加。本文为理解我国改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和经验证据,同时也为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来促进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提供了政策依据。

关键词: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12YJCZH297);国家社科基金(09CSH030);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作者简介:张正勇(1983-),男,安徽合肥人,博士,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社会责任会计与报告、公司治理研究;吉利(1978-),女,四川成都人,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社会责任报告研究;毛洪涛(1970-),男,云南昆明人,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信息披露研究。

中图分类号:F25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096(2012)06-0107-05收稿日期:2012-04-18

一、文献回顾

现有文献关于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关系的研究主要基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及高管激励等视角,得出了一些有意义的结论。马连福等(2007)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两职合一两个变量均不显著。王建琼等(2009)、沈洪涛等(2010)、杨伯坚(2012)发现国有控股公司社会责任披露水平要高于其他公司;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与社会责任披露显著正相关。肖作平等(2011)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管理层激励与社会责任披露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规模、董事会会议次数、两职合一与社会责任披露负相关。

我们认为,这些差异和争议归因于以下三个问题:(1)在研究样本上,之前研究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社会责任披露数据选自年报而非社会责任报告,但年报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十分有限、散乱且多为定性内容,使得结论推广性和适用性受到质疑;(2)在研究方法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度量通常简单区分定量与定性,其暗含假设是定量披露水平高于定性披露,但并没有计量披露是否与决策相关、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可比等特征,使得结论缺乏说服力;(3)在研究视角上,先前研究的共同特点在于仅从公司治理结构某些变量来孤立探讨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但这些变量的影响既有正向,也有负向甚至不相关,这使我们无法准确地判断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综合作用。

本文基于以上文献基础上构建了公司治理综合评价系统——公司治理指数,应用于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

二、研究假设

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于降低公司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帮助利益相关者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决策。而在两权分离的决策环境下,公司内部人有动机、也有能力操纵和扭曲信息披露。研究表明,通过对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如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合理安排,能有效地解决管理层与利益相关者之间问题,提高自愿性非财务信息披露水平(张学勇 等,2010)。基于此,我们提出一个总的研究假设:公司治理水平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接着,我们围绕这个总研究假设结合中国制度背景理论分析股权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

(一)股权结构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股权结构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本文研究由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少数大股东联盟、国家股比例等构建的股权结构治理机制如何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La Porta 等(1999)认为,信息披露水平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可以用股权结构来解释,其中产权性质、大股东持股比例是最为重要的因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动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控股股东性质。Joyce 等(2005)发现,国有控股公司会有更多动力披露社会责任信息。Xiao 等(2007)发现,大股东持股比例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但同时,Healy 等 (2001)认为,增加少数股东比例能够有效地激励其监督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是一股独大,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很少,且第一大股东多具有政府背景,特殊的制度环境决定了国有股东所属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会更多地考虑履行社会责任的职责。

由此,提出假设1:股权结构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负相关。

(二)董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理论上,董事会监督能力随董事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伴随董事会规模的扩大,董事会整体专业水平和经验能力会随之增加,对信息披露水平要求也会随之提高。同时,董事会监督能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董事会的独立性,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对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约束能力越强,从而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杨伯坚,2012)。此外,Beasley(1996)认为,董事会会议可以使股东受益,董事会会议越频繁,董事们则有更多时间交流意见和监督管理层。

由此,提出假设2:董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三)监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在引入独立董事的同时设置监事会是我国公司治理所特有的一个做法。理论上说,监事会的设置一定程度上能够保护利益相关者利益,提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我国公司监事会规模普遍较小,监事会规模的扩大、监事会会议次数的增加有助于提高监事会的代表性与话语权,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由此,提出假设3:监事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四)管理层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Joyce 等 (2005)认为,管理者持股有助于管理者和外部股东的利益趋同,管理者拥有的股票期权越多,越能促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他们会通过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向委托人传递在为其利益努力工作的信号,但前提是管理层权力不存在过度膨胀。管理层治理的一个重要缺陷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当董事会成员同时也是总经理时,将会产生权力的高度集中,削弱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同时助长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即通过操控董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施加不利影响(Xiao et al,2007)。可见,在不存在管理者权力过大的情况下,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将有助于公司对其利益相关者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由此,提出假设4:管理层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五)委员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大量研究证实,公司各种委员会的设置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成本,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沈洪涛 等,2010;肖作平 等,2011;杨伯坚,2012)。

由此,提出假设5:委员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

三、样本、数据和变量说明

(一)数据来源及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样本为2009年~2011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A股上市公司,公司特征数据来自中国证券市场会计研究数据库(CSMAR),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电子版系我们通过巨潮咨询网等官方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手工收集整理而得。公司治理指数、行业竞争程度系我们自己手工收集整理计算而得,并对样本进行了如下处理:(1)剔除金融行业上市公司;(2)剔除ST等和数据缺失样本。

(二)研究变量设计

1.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

(1)问卷发放与回收。从2010年7月到2010年11月历时4个月,共计发放问卷406份,回收168份,剔除11份无效问卷,最终得到有效问卷157份,回收率38.67%。其中,实地回收24份,占1529%,电子邮件回收133份,占84.71%。

(2)问卷效度和信度。我们通过三个方面来保证编码效度。一是依据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文献基础;二是请7位社会责任领域的专家对问卷设计进行指导;三是根据访谈和试调查结果,对问卷进行修订。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均值在4分(有点重要)以上占88.5%。在此基础上, 采用方差最大旋转法抽

表1变量定义

变量类型变量名称变量符号变量定义被解释变量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CSRDI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评估得分解释变量公司治理总指数CGINK公司治理指数公司治理分指数CGINKSH股权结构治理指数〖3〗CGINKBOD董事会治理指数〖3〗CGINKSC监事会治理指数〖3〗CGINKMI管理层治理指数〖3〗CGINKCOM委员会治理指数顾客远近度CP纺织、服装、毛皮、食品、饮料、药品行业公司取1,否则取0再融资动机SEO公司在t+1年提出增发或配股预案取1,否则取0行业竞争程度HHI公司营业收入除以该行业所有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总和得到百分比,再将百分比的平方按照行业每年进行加总控制变量公司规模SIZE总资产自然对数财务杠杆LEV总负债/总资产公司盈利能力ROA净利润/总资产公司性质SOE国有控股取1,否则取0上市地点LIST上交所上市取1,否则取0行业类型IND重污染行业取1,否则取0

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提炼因子通过删除因子载荷量≤0.5载荷量完成,最后得到25个测量题项。克朗巴哈α值为0.914,超过0.7可接受水平,表明问卷信度较高。

(3)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构建。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项目权重赋值,采用加权汇总权数方法。为降低评分主观性和偏差性,将社会责任报告信息披露项目分成五种状态,依次为每个指标赋值:完整且明确的定量与定性信息结合披露4分(满分);定性与定量信息都有,但披露不充分3分;翔实具体语言陈述披露,但无定量信息披露2分;仅字面提及,无展开且无定量信息披露1分;无任何信息披露0分。

2.公司治理指数

与对公司治理结构各个变量单独回归检验方法相比,公司治理指数法优点是便于从更加综合的视角对公司治理水平进行评估(李维安 等,2005)。从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少数大股东联盟、国家股比例、流通股比例);董事会(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董事会会议次数);监事会(监事会规模、监事会会议次数);管理层(管理者持股比例、两职合一)、委员会(委员会个数)五个公司治理机制共12个变量对上市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借鉴张学勇等(2010)方法寻找所有指标线性组合来最大化描述公司治理变化情况,取第一大主成分得分为公司治理指数。

3.控制变量

借鉴已有研究成果,我们对相关变量进行了控制。表1列示了本文变量定义及计算方法。

具体的计量方程设置如下:

CSRDIit=β0+β1CGIit+β2CPit+β3SEOit+β4HHIit+β5SIZEit+β6LEVit+β7ROAit+β8SOEit+β9LISTit+β10INDit+β11YEARit+ξit

需要说明的是,在研究过程中,为更好考察公司治理机制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我们分别将公司治理总指数以及五个分指数引入模型单独进行回归。

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变量描述性统计

从表2可以看出,CSRDI均值为31.6,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整体水平不高,同时CSRDI在12.1和83.2之间变化,表明不同公司间披露水平差异较大,良莠不齐现象突出。CGINK均值为3.70,最大值和最小值分别为9.37和-0.49,说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不高,且公司间治理水平相差较大。此外,有37.1%公司是消费者熟知企业,153%公司计划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一年内增发或配股,68.3%公司为国有控股,42.0%公司属重污染行业。

表2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变量平均值中位数最小值最大值标准差CGINK3.703.43-0.499.371.80CSRDI31.628.712.183.211.69CP0.370010.48SEO0.150010.36SOE0.681010.46IND0.420010.49

(二)计量结果及分析

1.公司治理总指数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表3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与公司治理总指

表3多元回归结果(N=1205)

变量(1)(2)(3)(4)(5)(6)公司治理总指数 0.27*

(1.75)股权结构治理指数〖3〗-2.94**

(-1.98)董事会治理指数〖4〗0.20

(0.64)监事会治理指数〖5〗-11.09

(-0.50)管理层治理指数〖6〗0.30*

(1.76)委会员治理指数〖7〗21.36

(0.48)顾客远近度5.62***

(9.28)5.41***

(8.97)5.37***

(8.85)5.47***

(9.03)5.45***

(9.09)5.36***

(8.88)再融资动机-0.22

(-0.29)-0.06

(-0.08)0.01

(0.02)-0.01

(-0.01)-0.24

(-0.32)-0.01

(-0.00)行业竞争度18.04***

(4.89)17.42***

(4.72)17.41***

(4.70)17.78***

(4.81)17.86***

(4.85)17.62***

(4.76)公司规模3.97***

(16.86)4.25***

(18.55)4.39***

(19.68)4.30***

(19.29)4.20***

(18.59)4.36***

(19.71)财务杠杆-7.11***

(-3.93)-7.42***

(-4.07)-7.91***

(-4.36)-8.02***

(-4.43)-7.17***

(-3.95)-7.96***

(-4.39)公司性质2.49***

(3.77)2.52***

(2.80)3.90***

(4.94)3.56***

(4.63)3.36***

(4.20)3.72***

(4.77)Adj.R20.3680.3630.3620.3620.3540.361F54.8360.0259.6959.8656.7259.48注:括号中报告的是t统计量,***,**,*分别代表显著性水平1%,5%,10%。常数项和行业变量结果省略。

数的回归结果。CGI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也即公司治理越好,公司愿意披露更高水平的社会责任信息。显然,公司治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产生促进作用,但不同治理机制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为进一步探究公司治理作用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机理,我们着重验证了五种公司治理分指数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

2.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公司治理机制

表3分别利用五个分指数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股权结构治理指数CGINKSH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具有显著负向影响。究其原因,由于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多具有政府背景。与非国有控股公司更为注重自身经济利益实现不同,国有控股公司在注重本身发展的同时需兼顾各方利益的均衡,因而当国有股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提高时,股权结构治理水平会相应降低,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则会相应提高;CGINKMI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管理层治理水平越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越高;CGINKBOD和CGINKCOM系数为正但不显著,表明董事会和委员会治理对于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具有一定效果;CGINKSC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监事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中没有发挥作用。上述结果表明,公司治理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主要来源于股权结构治理和管理层治理,而董事会、监事会与委员会治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无显著关系,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效率不高,另一方面说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更依赖于外部监管,这就要求监管机构有必要加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三)稳健性检验

针对同时发行B股或H股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监管环境可能与其他公司有所差异的情况,我们引入虚拟变量,发行B或H股为1,否则为0。第二种方式是去掉所有发行B或H股公司进行回归,变量符号及显著性没有变化;鉴于深交所强制要求深证100指数公司、上交所要求公司治理板块及发行外资股公司必须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考虑到这几类公司可能有所差异,引入虚拟变量,强制披露公司为1,否则为0,主要结论依然不变。这说明本文的结论是稳健的。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公司治理机制的改善是提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的制度基础。本文实证研究表明,公司治理整体上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起到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主要是股权结构治理与管理层治理两种治理机制的影响明显,董事会治理和委员会治理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正向影响但不显著。本文研究结果一方面说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表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更依赖于外部监管,这就要求监管机构有必要加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

为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1)董事会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为了将社会责任理念贯彻至公司治理结构中,应尝试让职工董事、消费者董事、环保董事等利益相关者代表进入董事会,改造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时考量利益相关者诉求;(2)就委员会治理而言,随着履行并披露社会责任的理念逐渐被我国企业认可和采纳,监管部门可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公司在董事会层面建立由外部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战略指导意义的社会责任委员会,帮助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责任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社会责任绩效;(3)就监事会治理而言,让职工、中小股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进入监事会,强化监事会责任,解决监事会虚置问题,监督公司经营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责任要求;(4)监管机构应大力引导和推动媒体舆论监督,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曝光力度,更好地发挥媒体的公司治理作用,以提高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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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se Corporate Governance Affect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mpirical Evidence Based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s

ZHANG Zhengyong1, JI Li2, MAO Hongtao3

(. 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jing 210046, China; 2, 3. Southwester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Chengdu 611130,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empirically studies the influence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y sampling 1205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s of listed companies from 2009 and 2011. The empirical evidences indicates that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displays a positive effect on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he overall effec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consists of the combined influence of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management governance mechanisms. The other three governance mechanisms does not play significant role. It is proposed that improved corporate governance push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Key words:Corporate Governanc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