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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之后,谁对不起谁的问题已经不重要;
若回头审视也救不了结局,何必再三地回头看?!
这一段婚姻,他不快乐,她也不快乐。
有好几年时间,他认为,当初结婚根本是个错误的选择。
在不伤感情的状况下,他本来已经和妻子和平地办了离婚登记,只是某些理由,他不急着搬出去。
她也没赶他走。
有一天,她出门去了,计算机没关,基于好奇心,他偷窥了她的个人资料,竟然看见她的情书。
情书里情真意切,措辞缠绵悱恻,让他很讶异,结婚十年,妻子一向木讷,言行也很刻板,他从不知道妻子有这么好的文采――只可惜那些情书不是写给他的。
妻子从来没有写过情书给他,这使他又气又恨。他继续检索她的私人档案,竟然发现了一张看不见上半身的男女亲密。
女的,确定是前妻本人。男的,当然不是他。
这时,他简直气急败坏。再检查情书和照片的存档日期,更让他愤怒:这根本是离婚以前发生的事!也就是说,妻子和他那么和平地离婚,根本是因为她老早就红杏出墙了。
待前妻回到家后,他怒气冲冲地质问她。前妻觉得两人既然已经离婚,他没权利管她。
两人闹翻了。他告了前妻通奸,前妻告他侵犯隐私权。
倒霉的是,因为已经离了婚,前妻的通奸并不成立,而他反而被判了侵犯隐私权。
这是一个真实的社会事件。它透露着一些弦外之音:
一、离婚后再住在一起,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虽说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但心理上还是会因对方另有对象而气愤难平。
二、就算是枕边人,彼此之间也可能完全不了解。她在你面前刻板无聊,在别人面前可能风情万种;他在你面前冷漠无情,在别人面前可能温柔万分。
三、凡事不要回头看,分手之后,谁对不起谁的问题已经不重要,一本书已经写烂,结局那么糟,何必再三翻阅前头的细节,探讨谁是谁非?那些是非,都是经济学上的沉没成本,像掉进海里的数码相机,就算捞起来也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