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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今年中央支农投资将有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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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3日宣布:按照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2007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的要求,今年初步安排的支农投资约620亿元,比去年年初计划增加90多亿元。

据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上述投资将用于全国农林水利气象和扶贫,农村公路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项目。

此外,为确保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高于上年,上述投资中有360多亿元用于支持粮食生产、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农村扶贫等领域,比去年年初计划增加约50亿元。

教育部:学校提高收费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陈伟光日前在解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时指出:今后5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如果有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教育部将按照治理乱收费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陈伟光表示,新资助政策体系的资助对象不分民办、公办,统一纳入该资助政策体系的范畴。为了使民办学校的学生也能顺利得到资助,一些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在省一级进行完善。

环保总局:重点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日前表示:将把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在今年下半年重点解决一些地区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还不到位的问题。

周生贤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加大重点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针对不同湖泊治理的重点和难点,采取“一湖一策”的治理措施。对已发生富营养化的湖泊,将在全流域停批增加氮磷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研究化学需氧量减排的政策措施;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重点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源,妥善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山西:将在全省街道、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

记者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了加强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管工作,山西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在全省所有街道、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

这些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工作站主要工作是搜集掌握农村劳动力供求信息,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为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提供帮助。

山西省还将建立省、市、县(市、区)、乡(街道)劳动力信息联网,实现劳动力网络化的动态管理,把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为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

合肥: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将从7月1日起正式发放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宣布:2007年度合肥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将从7月1日起正式发放。根据目前最新统计,今年省城确定的配租家庭为1 809户,4683人,发放廉租住房时间为一年(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预计全年发放资金补贴额362万元。

据了解,今年在补贴标准上与去年相同,每人每月7元/平方米,配租面积为10平方米/人,为期一年,按季度发放补贴。目前,各区廉住办正在和配租家庭签订《廉租住房粗金补贴协议》,第一季度租金补贴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天津:百余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调

记者从7月3日召开的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从今年7月1日开始,天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上调。此次天津市共有106.69万人列入调整范围,调整后的养老金将随8月份的养老金一并发放到全部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据了解,此次调整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是,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时的缴费年限,每5年分为一档,每档相差5元,月人均增发75元至105元。特殊调整主要针对的是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1994年以前退休、男

不满70周岁、女不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退休人员,原军队转业干部退休人员和原工商业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将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略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郑州:近亿元改扩建乡镇卫生院

为了兑现2007年政府“十件实事”中关于“完成全市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改造”的承诺,郑州市今年将拿出近1亿元资金。

按照一个乡镇由政府建设一所乡镇卫生院的原则,郑州市政府要办78所乡镇卫生院。为了鼓励建设,郑州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完成业务用房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按每所3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业务用房达标的乡镇卫生院按每所30万元的标准配置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建设,以改扩建为主,不搞“形象”22程。根据需要,各卫生院将配备呼吸机、麻醉机等设备。

:正式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首次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

自治区民政厅说,民政部门对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00元家庭中的不同成员实施分类保障,其中因长期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和残疾人为重点保障对象,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为特殊保障对象,家庭其他成员为一般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确定之后,民政部门将对其实施定额补助,最高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20元。据财政厅的统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农牧区特困群众2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