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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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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产生的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学习、生活、心理、安全等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一是挖掘农村就业潜力与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小城镇就业,二是发挥政府、教育部门、妇联、社会组织的作用,三是要明确家长对留守儿童的责任。

【关键词】广西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实证研究

一、广西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数据

广西毗邻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越来越多的农民到广东等地务工,广西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普遍存在且数量庞大。广西区妇联2010年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广西留守儿童数达181.02万人,2010年比2007年增加17.01万人,3年间增长了10.37%。另181.02万人留守儿童中,男生863773人,占总数48%,女生946514人,占总数52%。据广西妇儿工委提供的数据,2011年底,全区中小学校中的农村留守儿童约有14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22.5%,其中小学生约93万人,初中生约48万人,农村留守儿童的初中学生基本上寄宿学校,小学中有14万人上寄宿制学校。

二、广西农村留守儿童主要特征

(一)数量较大,比例偏高。据广西教育厅2007年数据,2007年共有留守儿童1538770人,占在校生的23.9%。其中小学留守儿童1100129人,占小学在校生25.02%;初中留守儿童438641人,占初中在校生的21.48%。以玉林市为例,平均一百个孩子中就有39个孩子成为留守儿童。

(二)分布情况

1.从分布地域来看,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毗邻广东省的市留守儿童比较多。如,玉林市留守儿童占在校生的比例达39.1%,梧州市占26.98%。二是边远贫困的地方留守儿童比较多。如,大新县留守儿童比率较高的乡镇有:福隆乡(小学68.1%,初中67.9%)、五山乡(小学57.4%,初中64.9%)、昌明乡(小学64%,初中53.3%)、龙门乡(小学48%,初中32.3%)、全茗镇(小学44.7%,初中40.8%)。由于这些地方经济较落后,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相应的留守儿童也就多。

2.从分布的学校来看,主要分布在乡镇中小学,有的占在校生的比例高达一半以上。如,大新县昌明中学占59.12%、昌明小学占64%,田阳县五村初中占61.61%、桥业中心校占51.94%。城区学校也有,但占比例较小。

3.从留守儿童分布的年龄段来看,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都有,占在校生的比例基本均衡,小学相对多一点。

一是从2010年广西区妇联调查数据看,在181.02万留守儿童中, 0―5岁有414742人,占总数23%,0―14岁有985011人,占总数54%,0―18岁有410534人,占总数23%。

二是梧州市的2011年调查数据看,也说明了年龄小的留守儿童占比大的特征。本调查共获得394份有效样本,0-6岁87人,占样本量的22.08%;7-12岁147人,占样本量的37.31%;13-16岁105人,占样本量的26.65%;16-18岁55人,占样本量的13.96%。其中男性占50.66%,女49.34%。

(三)外出形式:留守儿童的父母同时外出打工的比例高

2007年广西教育厅数据按留守儿童的类别分,父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496220人,占32.25%;母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236359人,占15.36%;父母都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有740611人,占48.13%。

(四)监管形式:留守儿童隔代抚养的比例较高

广西教育厅2007年统计数据表示,这些留守儿童中,在学校寄宿的有374262人,占留守儿童总人数的25%,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达39605人,占留守儿童人数的2.599%。在有人监管的留守儿童中,单亲监护的467158人,占比例29.3%,隔代监护的613720人,占比例52.4%,亲属监护的234288人,占比例16.1%。广西区教育厅2007年调查的数据按留守儿童的托管情况分,单亲监护不寄宿学校的留守儿童422008人,占27.8%;隔代托管的不寄宿学校的留守儿童556647人,占36.67%;亲属托管的不寄宿学校的留守儿童有174526人,占11.5%;寄宿学校的留守儿童371783人,占24.5%。在留守儿童中,由单亲监护的有1684人,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托管的有2857人,由亲属托管的有507人,在学校寄宿的有2039人。另据梧州市2011年调查数据说明,留守儿童的父或母外出打工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亲占8.12%,母亲占57.47%,祖父母占27.27%,外祖父母占7.14%;留守儿童的父母均外出打工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祖父母占70.05%,外祖父母占15.74%,亲戚占6.60%,其他寄养监护占0.51%,独立生活占3.55%,在校寄宿占3.55%。

(五)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据2011年梧州市调查数据,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的文化程度:文盲占3.32%,粗识字占6.98%,小学占46.51%,初中占35.88%,高中以上占7.31%。这些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有相当部分还没有完成扫盲任务,他们除了溺爱之外,不能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而且监护不力,难以保障生活质量和人身安全。

(六)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时间在外打工,留守儿童难见到父母,最主要的联系方式是电话

梧州市2011年调查数据表明,一是留守儿童的父母亲在外务工时间长:父亲在外务工时间1年以内占20.71%,1-3年占32.50%,3-5年占17.86%,5年以上占28.93%;母亲在外务工时间1年以内占33.33%,1-3年占25.60%,3-5年占25.60%,5年以上占15.48%。二是留守儿童的父母多长时间才回来一次,一到三个月占15.96%,三个月至半年占19.50%,半年至一年占32.27%,一年以上占32.27%。三是留守儿童与和外出父母联系方式主要是电话:电话占80.00%,书信占8.07%,网络占5.96%,不联系占5.96%。四是留守儿童通常父母联系次数少,一周以内占20.95%,一周到一个月占23.31%,不固定50.00占%,不联系占5.74%。五是留守儿童还是愿意父母出去打工,愿意占23.71%,愿意,但希望常回家占59.79%,不愿意占16.49%。六是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经常想占77.32%,偶尔想占21.99%,不想占4.12%。

三、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得不到父母的学习指导,缺乏监督,留守儿童学习状况不是很好

梧州市的调查数据表示,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打工对儿童的学习的影响起好作用占7.66%,没有影响占57.30%,起坏作用占35.04%;留守儿童认为起坏作用体现在缺少监督占48.47%,因思念父母精力分散占33.13%,其他占18.40%;留守儿童的家里是否有人辅导孩子学习的情况为:有,能全面辅导占12.31%有,但是只能辅导一部分内容占33.21%,没有人占54.48%;留守儿童在学习上遇到的困难是:跟不上学习进度占31.00%,无人辅导学习占38.01%,缺乏参考书籍占19.56%,其他占11.44%;其结果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中优占20.35%,良占27.02%,一般占38.95%,差占13.68%。由于全区52.4%的留守儿童都是由祖辈代为照顾,而代为照顾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通常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不能辅导留守儿童的学业和功课。有的留守儿童放学回到家还要做家务活,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好好休息和学习,大部分的留守儿童成绩中等,只有极少部分能达到成绩优秀。

2.生活状况不理想,贫困地区的留守儿童生活艰难。广西区妇联的调查数据显示,在留守儿童中,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占总数的2.6%。在有人监管的留守儿童中,隔代监护的占52.4%,亲属监护的占16.1%。隔代监护或是亲属监护人员本身有生活压力且要抚养亲生子女,因此,很难尽到责任。梧州市的调查数据,调查对象家庭年均纯收入5000元以内占20.74%,5000-1万元占27.78%,1-2万元占37.04%,3万元以上占14.44%;调查的留守儿童认为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是:生活贫困占29.45%,孤单占36.00%,生活无人照顾占10.18%,其他24.36%。

3.留守儿童存在心理健康问题。据对平南县镇隆镇的两所初中进行的调查数据表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较严重者有6人,占总体的6.1%,非留守儿童8人,占比2.7%,留守比非留守高3.4个百分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有问题的有15人,占总体的15.2%,非留守儿童29人,占比10.0%,留守比非留守高5.2个百分点;留守儿童至少在一个分量表上显示有问题者有58人,占总体的58.58%,非留守儿童142人,占比48.80%,留守比非留守高9.78个百分点。

4.违法犯罪现象。据广西南宁市妇联对宾阳县的调查,农村留守儿童中行为习惯较好的占18.2%,一般的占20.9%,较差的占60.9%。宾阳县未成年人刑事犯罪46人,其中农村未成年人刑事犯罪31人,占全县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67.3%。

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探讨

(一)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防止产生留守儿童

1.挖掘农村就业潜力

一是广西农村山地多,为广西的林业、畜牧业及多种经营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将农村劳动力引向这些领域,使农民在他们熟悉的行业中发挥自己的潜力。二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突出抓好粮食、水果、蔬 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的系列加工,拓宽农村就业面。三是发展观光旅游农业,开拓农村就业渠道。广西有很多农林场 ,发展旅游农业、旅游林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发展民俗旅游业,既可沟通与外界经济文化的交流,又可增加劳动力就业机会。

2.加快小城镇建设,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业

小城镇作为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联接桥梁和纽带,比城市更接近农村,是农村工业化的基地,也是农村小商品集散地和农村三产的聚集地,小城镇建设的投资费用低,建设周期短,容易管理,利于地方政府部门操作,要抓紧搞好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生活环境,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小城镇就业。

(二)发挥政府、教育部门、妇联、学校、社会组织的作用

1.发挥政府的作用。广西区人民政府2011年11月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全方位、综合性、制度化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的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2.发挥教育部门的作用。广西教育厅2006年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一是优先资助贫困家庭农村留守儿童。2009年,广西共安排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9.84亿元,其中中央预算拨款4.87亿元,自治区本级预算拨款3.89亿元,县级预算拨款1.07亿元,为141.12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据了解,每位小学生每年可获得补助500元,初中生为750元。二是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2009年秋季学期,全区共接收农村留守儿童139.07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的21.88%。三是建立广西留守儿童寄宿制小学,改善留守儿童寄宿条件弥补父母关爱。据统计,广西小学寄宿制学校已由2000年的2742个增加到2008年的4716个,增长71.99%;2008年,广西共有初中寄宿制学校1920所,占全区所有初中学校总数的92.04%。

3.发挥妇联的作用。自治区妇联和各级妇联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共建立留守儿童学校318所,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919所,为留守儿童建立活动中心147所,活动室863所。建立各种组织369个,共4161人,发展了7828个“关爱小组”共12572人。社会资助一对一接对数达到12033对。

4.发挥学校的作用。广西农村中小学校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根据每个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学校还动员和组织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的结对扶助,定期进行家访,及时反馈留守儿童的在校情况。

5.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2009年,中国民促会与广西天等妇联合作在天等县开展了“广西天等留守儿童项目”。该项目在澳大利亚明爱的支持下,在广西天等县县城关小学、宁干乡中心小学、都康乡中心小学和天等县民族小学建立了心理咨询室,为教师和儿童搭建了交流平台,为儿童心理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明确家长的责任

家庭教育对于每个成长中的孩子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这给留守的孩子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家长要处理好子女与事业的关系,建议父母外出务工,应至少留下一人照顾孩子,还要与学校保持联系,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2011年11月28日。

[2]广西教育厅,2006年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2006年10月17日。

[3]中国民促会,2009年度报告。

[4]梁子兰,广西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以广西天等县民族小学为例[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1年第3期。

作者简介:

林海,男,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研究生,中国民主同盟南宁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