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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及母婴的“孕期恐药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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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李艳结婚七载,愉悦的二人世界逐步走向“七年之痒”。两人相视无言,日子变得越来越单调、乏味。思来想去,两人决定让家里“添丁进口”。

孕前做了一系列检查,科普讲座听了无数堂,日子选来选去,终于万事俱备。还不错,“一炮中的”。两人认定是老天爷赐予了吉祥宝宝,老人更是欢天喜地,李艳成了全家呵护的对象。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次晚间散步时李艳着了凉,喷嚏一连串。这下可急坏了一家人。到了医院,医生一番检查后开了双黄连口服液,并嘱多饮水。可是,家里老人对医生的处方全票反对。理由是,根据他们见到的所有优生知识,孕期用药有碍胎儿发育。

药是绝对不能吃了,感冒只能硬撑着。结果体温直线上升,高烧不退,不得不再次就诊。此次是住院治疗,打针服药由不得家里老人,一个疗程的青霉素静脉给药,才把高热压下来。

这时,腹中胎儿已受到影响……一个原本及时用药便可痊愈的小病,却因人为干扰拒绝用药而酿成大祸暂且青霉素的影响不说,就是几天的高烧不退,胎儿在缺氧环境中发育,说不定会因此而损及其脑细胞发育……想来想去,李艳只得去做了人流手术,全家的满心欢喜就如此付之东流。

其实在这孕期280多天里,孕妇不可能都以“钢铁之躯”度过。一点儿头疼脑热、肚痛拉稀,即使一些不可预测的疾病的造访也是不可避免的。除了患上那些确认为有损胎儿、不利优生的疾病,如严重病毒感染、严重脏器疾病、严重营养不良及消耗性疾病,应该人流、引产中止妊娠外,一般性疾病还是应该及早诊治,及时对症吃药,以防病情加重而有碍优生。正所谓:“母不在,子何存?”

然而,现在有许多人对“孕期不能乱用药”的科普知识,误解为“孕期不能用药”,矫枉过正,使一些原本可以及早正确用药而治愈的疾病丧失治机,拖成大病重病,这才真正有损腹中胎儿了。应当承认,孕期头3个月,胎儿体内细胞高度分化,各器官和系统基本形成,因而对药物特别敏感,稍稍误用药物,即可致畸。即使在孕后3个月到分娩期,脑部和泌尿系统的细胞仍处在继续分化状态,仍保持着对药物致畸因子的敏感性,所以,在孕期不能乱服药。但是,如果孕期生了病,不及早正确用药治疗,也会导致母体和胎儿受损。对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辨证对待。

科学研究证明孕期不能使用的药物仅有链霉素、四环素、癌症化疗药、激素类药物几种,而维生素类保健品、青霉素、红霉素、地高辛、胰岛素等孕妇可放心使用。其他药物可考虑孕妇及胎儿两方面,权衡利弊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