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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来讲,改革释放红利,管理提升价值,可以理解为,作为经营性组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不断创造更多的价值。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做到既要重视企业管理,也要重视公司治理。
管理提升是企业做大做强和持续发展的基石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常讲实现四个现代化,即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但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当时就提出,中国必须实现管理现代化和法制现代化,即中国至少要实现六个现代化,没有管理现代化和法制现代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还有专家学者当时提出,科技与管理是实现现代化的两个轮子。可见,大家对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
以色列有一个知名学者叫索尔·辛格,他写了一本书,叫《创业的国度》。这本书主要是论述创新精神与文化的,作者在书中提到,小公司的兴趣主要在于创业和创新,大公司的兴趣主要在于管理和市场。这个观点可能有点绝对化,但是,对一个大公司特别是世界级的大公司来讲,如何实现有效管理确实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
大公司包括美国的通用电器公司即GE公司、蓝色巨人即IBM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即GM公司以及后来的微软、苹果公司等,都是从小企业成长为世界级大公司的。目前中国进入世界500强的许多大公司,包括华为、沙钢集团等,也是从小企业成长为世界级的大公司的。
企业规模迅速扩大,成为世界级大企业,不仅管理的工作量会大大增加,而且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也会大幅增加,对管理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大公司由于规模巨大,内部组织结构复杂,所以管理的难度极高,很容易出现“大公司病”,即当企业达到相当规模后,滋生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机制僵硬、职责不清、决策复杂、行动缓慢等慢性综合病,导致企业逐步走向倒退以至衰败,铱星、大宇、胜家等大企业就是因为大企业病而倒下的。
如何既能发挥大公司的规模巨大、人才众多等优势,又能保留小企业反应灵敏、灵活高效等优势,避免和克服“大公司病”,这是世界许多大公司都在追求的目标。企业要做到既大而强,要能够持续发展,就必须不断改进管理,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是一个世界性的热门话题
近二三十年来,公司治理问题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世界银行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主办了多种公司治理论坛,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还于1999年制定了《OECD公司治理原则》并多次进行修改,许多国际性大公司的公司年报都要披露公司治理状况。我国理论界和企业界关于公司治理的讨论也持续不断。所有这些说明,公司治理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持续性的重大课题。
公司治理之所以引起广泛和持续关注,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公司治理缺陷是大公司倒闭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公司治理对企业绩效具有明显影响,三是投资机构对公司治理良好的企业更愿意进行投资。
因此,企业要做大做强,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做到既重视管理,也必须重视治理。从体制影响机制、机制决定效率这个意义上讲,必须把完善公司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一点对国有企业包括大型中央企业来讲,更为迫切,更为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治理”问题已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已从企业扩展到其他各类社会组织和机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写入《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使得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格外引人注目,耐人寻味。对此,国内外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普遍赞誉。
其实,除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外,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还在多个地方提到“治理”,如,在论述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时,强调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论述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时,强调要健全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论述转变政府职能时,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在论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时,强调要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等。学习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必须更加重视“治理”问题,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管理与治理是企业协调运转不可缺少的两个轮子
管理与治理是任何组织和机构协调运转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管理与治理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一般认为,管理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管理可以包含治理的内容,如经常讲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包含管理范围、管理权限、管理职责、管理机构等,核心是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机构的职权配置和相互关系,具体讲,既包括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也包括国有企业内部的领导体制,在一定意义上就等同于公司治理结构。通常讲的企业管理包括与公司治理相对的管理,是指的狭义的管理。
所谓狭义管理,一般可以理解为企业按照其规划,运用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及控制等各种手段来实现既定的目标,或者说,管理是由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及控制职能为要素组成的活动过程,它包括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
所谓公司治理,一般认为是划分所有者与经营者及相关利益者之间的权责利和实现相互制衡的一整套制度安排。治理主要是实现权力制衡和相互协调,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当今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社会责任等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公司治理不仅要解决保护股东利益和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问题,还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管理与治理不仅在内涵界定方面有所不同,在工作目标、执行层级、实施对象等方面,也是有区别的。我们经常讲,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虽然企业的治理结构也是一个需要长期关注和不断改进的问题,但相对而言,治理结构不可能经常变动,管理总是在特定的治理结构下开展的,公司日常大量遇到和需要解决的都是管理问题,这也显示出两者的不同。
管理与治理两者之间也有联系。公司治理事关企业管理的体制基础和保障,治理结构不合理,不健全,怎么能有效地调动和发挥各级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公司治理还事关企业管理的组织架构和保证,组织架构不合理,不健全,怎么能保证企业的内部管理高效有力?管理创新本身也取决于公司治理是否有效。同时,管理又是衔接治理与经营的关键,是实现治理目标的基础和保证,决定着治理的效率。所以,企业管理与公司治理两者之间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的。因此,我们既要重视企业管理,不断推进管理提升,也要重视公司治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提升企业管理必须完善公司治理
这两年,国务院国资委着力抓了中央企业的管理提升。通过持续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中央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还需要围绕增强效率和竞争力、围绕提高质量和效益持续开展管理提升活动。
为了保证管理提升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派监事会主席到各自监管企业去进行联系和指导。从监管的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情况看,与优秀跨国公司相比,中央企业在管理方面至少有三方面问题需要努力改进。
一是管理的细节问题。人们经常讲,细节决定成败。管理不仅要解决制度问题,解决手段问题等,还要解决管理流程、管理细则等问题,要具体到对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能够进行有效管理。我国企业管理与卓越公司的差别大量在于细节方面。因此,我国企业应在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持续、深入开展精益管理活动,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管理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
二是管理的效率问题。这主要涉及执行力的问题,既包括作出的决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也包括已有的规章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等。我国这些年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包括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不能说是领导、负责人不重视,也不能说是没有规章制度,从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看,绝大多数是违规操作造成的。从管理方面来说,就是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
三是管理的机制问题。作为企业永恒的主题,管理可以一段时间集中解决一个突出问题,管理提升活动也可以集中开展一段时间,但管理提升活动成果要得到有效巩固,管理提升要能够持续进行,必须形成和建立长效机制。不解决机制问题,管理的动力从哪里来?不解决动力问题,有效的管理从哪里来?再好的管理制度,再好的管理流程,都要员工来执行,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认真程度需要靠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来维系。因此,提升管理必须解决机制问题。
中央企业在介绍抓管理提升的做法和体会时,普遍提到的一点是,中央企业开展提升活动,既要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管理流程的改进等,也要抓管理体制的完善和管理机制的改进,国有企业要形成有利于不断改进管理的长效机制,必须在体制机制上迈出新的实质性步伐。这是中央企业共同的体会。
建立管理的长效机制就涉及完善公司治理的问题。因为,一方面,经营层是否重视和不断改进管理,与公司治理是否完善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机制是否有效与体制是否完善也密切相关。对许多国有企业来说,完善内控机制,加强风险管控,是普遍面临的问题,这既是管理问题,也是治理问题,因为,完善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防范重大投资风险。因此,国有企业要努力通过完善公司治理来促进管理提升。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须全面深化改革
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包括公司治理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当然,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其中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至少要在四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并强调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具备条件的实现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同时,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分类,合理确定持股比例和产权结构,为完善公司治理提权基础。实践证明,“一股独大”的产权结构难以形成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要在多元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利益制衡,在多元利益制衡的基础上形成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是要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我国的《公司法》对公司治理结构作了法律规范。从我国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公司治理来看,既借鉴了美英公司治理模式的不少做法,如独立董事制度,又吸收了德日公司治理模式的一些做法,如企业普遍建立内部监事会,同时,还有中国特色的不少因素,如党的领导和外部监事会等。国务院国资委组建以来,积极探索如何在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开展了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规范董事会试点工作。应该说,这些制度安排有其积极作用,但也面临着如何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问题。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三是要继续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既要解决体制问题,还要解决机制问题。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要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增加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要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探索采取业绩股票、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岗位分红权等激励机制,建立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等。
四是要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按照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要从有利于加强国有资本监管、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出发,探索建立国有资本运营和投资公司。总之,要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以达到改革释放红利、管理提升价值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