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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课程体系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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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医教结合”口号提出后,许多特殊教育学校声称已经摸索出了“医教结合”的课程体系。然而这些“医教结合”课程体系在实施当中有相当的障碍,也使学校工作陷入主次不分的泥潭。合理的“医教结合”课程体系应当从教育部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出发,适当安排学生康复训练的时间,使教学回归学校的中心工作。

关键词 医教结合 康复治疗 课程体系 课程实施

分类号 G760

1 缘起

“医教结合”成为热点是这几年的事情。从2009年教育行政部门发起“医教结合”的实验,到2011年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特殊教育处的谢敬仁处长发表《以人为本,科学推进“医教结合”实验和探索》,特教行业里掀起了一波探索“医教结合”的高潮。不少特殊教育学校做了“医教结合”的尝试,总结了一些经验。但在实践中“医”和“教”怎么结合,已经进行“医教结合”的学校所总结出的经验是否有推广价值,尚需进行剖析探讨。教育部提出的是“医”和“教”有机结合。怎样才算是有机结合,教育部并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界定和范例,对此各个学校还是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因此有必要对当前的“医教结合”方式进行总结探究,认清相关实践方式的价值,判断这些方式对学生是否真正有意义、有推广的价值,以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一般而言,一种教育思想,一项教育方针、政策,在学校的教育实践中会反映到课程上,具体而言就是相关课程的设置和实施问题。考察特殊教育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实施方式,可以了解“医教结合”的状况。剖析各学校“医教结合”方式的长处与不足,可以从中总结出值得各特殊教育学校借鉴的经验和教训,为特殊学生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2 国内“医教结合”课程实施现状

自“医教结合”的口号提出来后,不少特殊学校对如何在校内进行“医教结合”进行了一番实验探索,对课程进行了一番改革,籍此实施“医教结合”。就现有文献来看,国内特殊教育学校“医教结合”课程的实施,大体上来看,主要有两种实施方式。

2.1 以“医”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方式

这种做法的理念是尽最大的可能实施康复训练,试图在每一节课都把“医”融合进来。康复训练课、感觉运动课融合康复治疗在里面,音乐课融合康复医疗在里面,数学课、语文课也是融合康复医疗在里面。已经有特殊教育学校从这种理念出发进行了一些实践,并总结出自己的经验。哈尔滨燎原学校试图将“医”和“教”运用整合在生活语文、生活适应、生活数学和康复训练等学科教学中。上海浦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声称已经摸索出集体与个别相结合、康复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认为(对脑瘫学生)除了设置专业的康复课,还要始终坚持在其他学科教学中融入康复训练。北京市海淀区培智中心学校的于文和张瑶同志甚至认为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康复。要将康复训练目标与学生的单元活动目标有机结合,在活动式的课堂教学中使学生的语言、动作等技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康复锻炼。照此看来,实施这种理念的有关单位认为康复训练在学校工作中应该占主要地位,至少与教育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如此实施教育,看来似乎已经做到了教育教学与康复医疗的结合。然而这是否达到教育部所说的“有机结合”,这种做法是否有推广价值还值得讨论。

在每一节课都能兼顾到学生教育和康复的需要,确实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然而当前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的理念应该注重于提升特殊儿童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而不是围绕学生康复治疗来设计课程。围绕学生康复治疗设计活动,是医院和康复机构的主要工作。特殊学校课程在提升学生融入社会的能力方面着力的时候,是否一定能兼顾到康复治疗的方面呢?一味强调治疗的课程,在提升学生生活质量、增强学生融入社会的能力方面,会不会顾此失彼呢?比如数学课堂上掰手指数数,是一种数学能力,当然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精细活动的训练,但是否能因为这点把数学课停滞在只训练学生手指精细活动而忽视学生逻辑思维以及生活中使用数学的需要呢?

研究者指出,残疾政策集中于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和收养照顾服务,通过治疗、救助与有限的教育使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是典型的社会福利模式。在西方,这种模式已经落伍,由集中于主流社会与公共服务体系平等接纳残疾人,提供各种支持与服务,消除社会歧视与环境障碍,维护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权利并促进其相关能力的发展的“权利”模式所取代。

一味强调康复治疗的“医教结合”模式,正是属于上述的带有救济性的福利模式。实施这种“医教结合”的学校,过于关注残疾孩子的缺陷,而忽视了残疾孩子融入社会、提升生活质量的一面。

2.2 以“教”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方式

“医教结合”制度下,特殊教育学校课程的另一种实施方式是以学科教学为主,学科教学只管按照自己的逻辑和进度进行,在落实学科教学的基础上,另外开设康复训练课程。这种课程实施方式,基本上是把康复训练看作教学的一种辅助活动,在学校教学工作中并不占主要地位。上海市闸北区启慧学校认为,坚持“医教结合”就是要在认真落实基础性课程的前提下,开设运动康复教育、感觉统合康复教育、音乐康复教育、言语语言康复教育、行为训练等康复类的补偿性课程。该校的康复类课程开展也得到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永和医院华山分院、上海闸北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等机构专家和学者的指导。

笔者所在的特殊教育学校,是“广东省特殊教育基地”、“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特殊教育实验基地”、“中国特奥培训基地”,现有65个教学班,有视障、听障、智障、自闭症、脑瘫5类残疾学生776人,其中智障、自闭症、脑瘫学生都是属于中重度残疾学生,对康复治疗的需要比较大,也在“医教结合”课程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学校以道德、文化、科学教育为中心,以身体、心理康复为基础,强化就业训练,培养学生“自尊自强、顽强拼搏、超越自我、立志成才”的品质,努力为残疾学生将来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打好基础。学校的课程结构主要参照教育部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分为一般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学校“医教结合”工作的开展,主要体现在选择性课程上。除了选择课程,校方并没有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注意学生的康复训练需要。近年来学校除了大力引进康复医疗类人才外,还积极让教师参与各种康复培训,以提升教师进行康复性训练的水平。此外,残联还有“送医到校”项目,派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到校为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个别化训练。

相对于以“医”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方式,实施这种理念的学校所考虑的内容不太复杂,基本上都是在基础学科教学之外安排康复训练课,由教师或者康复治疗师在康复训练课上对学生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相对而言,这种实施方式能减轻教师负担以及压力,使教学成为教师所需考虑的首要问题,把康复训练的任务交由有资质的相关人员。实施这种“医教结合”,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残联、医疗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同时校方也需要有熟知康复医疗手段的相关人才,以便于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3 “医教结合”实施方式的探讨

国内有研究者认为,在“医教结合”理念下的培智学校课程应该由三个板块构成,即:康复训练类课程、文化基础类课程、劳动技能类课程。康复训练类课程主要包括:运动康复、感知觉康复、认知康复、言语语言康复、作业康复、生活技能康复等,这类课程是全体学生限定选择修习的课程;文化基础类课程主要包括:实用语文、实用数学、艺术、活动等,这类课程是全体学生必修的课程;劳动技能类课程包括:为学生将来进入社会或升入职业培训机构作准备的各类劳动知识与技能,这类课程是全体学生限定选择修习的课程。按这种理念,“医”并不需要存在于每堂课,而可以到专门的康复训练课中再进行,如此一来康复训练只是教学的一种辅助活动,教学始终是特殊学校的中心工作。从特殊教育学校的现实来看,实施这种“医教结合”教育理念只需要在现有课程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就可以做到,并不涉及课程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切合特殊教育学校、培智学校当前的实际。

上海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推进医教结合、提高特殊教育水平”项目的所在地。上海的“医教结合”理念反映在课程方面,主要是为康复课程实施的集体训练,也有在个训开展时候的个别康复。主要内容包括认知训练、运动康复、感知觉训练、行为情绪辅导、听觉语言康复等。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海市的“医”是由特教康复、保健教师负责所处特教机构内学生的康复、保健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上海并没有在学科教学的时候进行“医教结合”,而是专门有康复课程和个别训练。这样看来,上海的做法与上述研究者的理念较为一致,把康复训练单独列出来,使得康复训练与教学不至于互相影响互相干扰。

在教育较为发达,同为华人圈的新加坡,他们的特殊教育课程体现出相当大的“医教结合”的思想,相关的教育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新加坡的特殊教育课程在架构上归纳起来有三大类:(1)功能性课程;(2)辅助课程活动;(3)以康复训练为主的专业服务。功能性课程旨在全面发展学生的基本能力,包括实用文化课、生活技能课、美育及体育。辅助课程活动的设置旨在进一步推动功能性课程的落实、促进学生各学科知识与技能的综合应用、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及优势发展的需要。具体包括:游泳、戏剧表演、歌唱表演、工艺制作、野外活动、童子军等活动。康复训练专业服务则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及家庭康复与教育指导,补偿学生的身心缺陷,服务项目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和言语语言治疗等。三类课程以功能性课程为核心,其他两类为辅助,三者相互联系,互相补充。他们主要在开设文化教育类课程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训练课程,开展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语言治疗、音乐治疗、社工服务以及心理辅导等专业服务和相关支持。从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新加坡的特教课程体系也是以教育教学为主,康复训练只是教育教学的一个补充,并不是特殊学校所考虑的最重要内容。

在2007年教育部的《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课程设置原则就强调了“教育与康复相结合”这点,提出“在课程特色上,针对学生智力残疾的成因,以及运动技能障碍、精细动作能力缺陷,言语和语言障碍、注意力缺陷和情绪障碍,课程注意吸收现代医学和康复技术的新成果,融入物理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咨询和辅导、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等相关专业的知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乍一看,似乎是在呼吁要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学生的康复治疗。但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部分还指出“考虑了智力残疾学生的需求和特点,构建了由一般性课程和选择性课程两部分组成的培智学校课程体系。”

一般性课程体现对学生素质的最基本要求,着眼于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基本需求,约占课程比例的70%~80%;选择性课程着眼于学生个别化发展需要,注重学生潜能开发、缺陷补偿(身心康复),强调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相关服务,体现学生发展差异的弹性要求,约占课程比例的20%~30%。两类课程的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这就充分说明,作为一般性课程的学科教学还是应该按照自身的逻辑与规律进行,康复训练不应作为学校的主要工作。

4 结论

从上面的论述,结合培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当前的实际来看,在每节课都进行“医教结合”恐怕只是一个美丽的幻影。培智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作为学校机构,中心工作应该是教学,康复治疗只能作为学校教育的辅助工作。把康复训练工作作为学校的主要工作显然是抹杀了学校作为教育场所的基本属性。

4.1 以康复为中心的“医教结合”制度存在实施障碍

能在每一节课都进行康复医疗和教学的有机结合,当然是最理想的。但在实践中,是否有可能在每一节课都巧妙地把康复医疗结合进来?学校的人力资源能不能达到每一节课都设计好并实施相应的康复医疗?相关的康复治疗仪器是否足够让每一个班每一节课都能进行康复医疗?这些恐怕都是难解的问题。

在当前以班级教学为主的特殊教育中,存在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同一班的学生需要的康复医疗并不一样,有些学生需要进行语言方面的训练,有些学生需要进行运动协调感方面的训练。在班级教学的情况下,如何保证每一节课中所设计的康复训练可以满足每个学生的需要?

从学科自身特点来看,学科教学有自己的逻辑结构以及规律,不能为“医”而“医”。不能因为学科中某些内容可能会发展学生某方面的能力而不断重复这部分内容。毕竟学科教学是提升学生智力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手段,过于注重康复训练,忽略了学科教学,将使学生缺乏融入社会的基本技能,使他们始终为“圈养”的人从而丧失了生活质量。

从学校的定位来看。为“医”而“医”会从根本上丧失学校作为教育主要场所的基本定位,从而使学校沦为不入流的康复训练机构、医疗机构。

从人力资源的配置上来看,学校教师所接受的训练都是如何成为教书育人的教育者,而不是成为理疗师。有学者更尖锐地指出,特殊教育教师既从事点医疗干预,又能进行教学服务其实是一种不符合学科发展规律且不切实际的奢望。因此,指望教师在课堂教学当中设计并实施“医教结合”只是为难教师,从而产生更多形式主义上的、而实际上对学生毫无裨益反而浪费师生时间与精力的“医教结合”教学方式。

4.2 “医”在特殊教育当中的现实定位

在我们大陆,培智学校的学生主要是中度、重度的智力障碍、脑瘫或自闭症孩子。毫无疑问,他们有康复治疗的需要,但值得注意的是,康复治疗并不能让他们变成普通人,也不会让他们掌握普通人所具有的所有语言、交往或者动作技能,唯有教育才是他们融入社会的有效途径。不能因为“医教结合”而把“教”放在次要位置。更不能在教育教学中为了“医”而强行在教学当中插入“医”。这种做法实质上是违背了教育规律也违背了我们的教育目标,使学校工作陷入主次不分的泥潭。有学者甚至提出“医教结合”是历史的退步,是对特殊教育本质的歪曲。由此,应当牢牢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把“医”置于教育的辅助地位。

4.3 学校中合理的“医教结合”方式

实施“医教结合”制度较为合理的方法应该是,按照教育部的课程方案,必修课该上课时候上课,该怎么上课就怎么上课,不必殚心竭智地把“医”放到普通课堂。实际上,按照一天6个课时,一周五天来算,一周有30个课时。课程方案中的20%~30%的选择性课程,就有了6~9个课时选择性课程。这就保证了至少每天都有一个课时可以用于学生的身心康复训练或者潜能开发。如果再加上每天下午课外活动的时间,实际上每天都可以抽出2个课时用于学生的康复训练。弹性较大的选修课安排中可以安排多些时间进行康复训练。如果有更多的康复训练要求,还可以利用每天下午下课后的课余活动时间进行。

既然每天都有足够的时间可以用于康复治疗,那么学科教学就应该回归自己本位,而不必挖空心思地考虑将康复医疗融合进学科教学当中。学校的中心工作也应该回归到教学当中来,让“教”成为学校工作的重点,让“医”成为辅助活动。

(责任编校: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