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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与光色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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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知道我们所看到的世界为什么是色彩斑斓的吗?首先你应该了解光的特性,光作为人类生命的必要条件,长期地直接激励着人的色彩感觉机能,光影响着人的深层心里和全部精神层次。光作为造成人的色彩本质的外在物质动因,可以这样认为:凡是人的视觉可以感觉到的色彩表面,都是由该表面发出的特长波长的光作用于人的视觉机能的结果。很多绘画者在作画或表现某一阶段进行创作时,往往只凭直觉来控制画面色彩的明度、纯度和不同色相之间的微妙转化,靠绘画习惯形成色彩的层次和色层的厚度,用感情表现色彩倾向和色调的韵律。长期与颜料发生关系往往促使画家从观念上认为,绘画色彩就是用各种颜料在画面上调整关系所完成的“固实的色彩”。而那闪烁变化的色光和色光对于颜料的作用渐渐地被绘画者抛在脑后,光的能动作用变成了许多绘画者直觉难以发现的潜在因素。因此,有些色彩大师声称“绘画不是表现光而是坚实的色彩”。但是对于那些没发现光的巨大影响力的人们,也许恰恰需要反其道而行之。

一、光与色的认识

对于某些人来说理解的颜色实质就是某种光线的作用。具备这个积极发现的态度,也就等于具备了向敏感的色彩感觉实现的基础。拒绝光色的动因的关闭态度,就不可能使他发现色彩的变化。这就是在相同的光线条件下,接受态度不同造成的色彩感觉也就不同的最终答案。注意的是,人的眼睛对光色的“适应性”和“混和性”都非常明显,而对于混和色光其分辨性却较差,加上普通人只是从概念去认识色彩,所以很少有人注意光源光色的区别。因此人们按照感色的习惯,把相当宽的范围的光源发出的光都视为白光。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用于照明的光线,是由普通白炽灯或荧光灯发出的。它们的光谱分布很不均匀,发出的光线则红橙较多而黄绿较少。比阳光有较明显的差距。古人云:“灯下不观色”的之说,说明没有灯的时代,古人在黄昏或烛光下与阳光下的颜色有差距。不同时间的阳光发出的光线,其色温也存在巨大差异。

二、打破“固有色”观念

现在有很多画者坚持“固有色”的观念,但固有色观念至今仍是色彩理论家有争议的焦点之一。一个画家坚持用一种局限东西画自己的画影响不会太大,而一个理论家坚持一种被时代抛在后面过时的理论,就有可能让更多人走向迷途。

三、透过色和复合色

某些物本身的结构就程透明的晶体形式,因此全身通过,如玻璃、云母、各色宝石、水晶等,经过光线的通透后,滤掉光线的色彩而呈现透射及反射光线的颜色相同。其余颜色则全部被吸收,这种现象被称为透过色。

事实上一件物体的反射光或透过光并非全然地只反射或透过光谱中的七色光中一种或两种光色,而是我们所感受到的色彩其反射或透过色居多,其他的色光也会有微量的反射,因此各种物体所产生的千变万化的颜色,才是我们看到的真正、非纯粹颜色的光。他是以“复合”的方式反射或透过所形成的,故称做“复合光”。对真正的物体色而已,其决定颜色的性质非常复杂,基本上有几点:1、物体的分子结构;2、物体的性质;3、光线的性质;4、物体表面现象如光滑、粗糙等影响光的折射、反射、透射程度。

四、色彩映像

色彩带来的映像反应,直接触及生命最基层的潜意思心里(心里学家称其为ID),因此为基础的精神分析学,我们称之为与生俱来的本能冲动。这种现象说明了色彩会在不知不觉中左右我们的情绪、精神以及心里主要原因。

色彩专家研究结果提出,色彩本身具有三个心里因素—色彩映像三要素,如下:

(一)评价性

任何一种颜色本身都具有比喻性,比如明亮而柔和颜色有高尚、晴朗的比喻作用;污浊、黯灰颜色不受人爱,被比喻为罪恶、污秽;蓝色比喻为忧郁、伤感;黑色比喻为阴暗、沉重等。这些均与人性善恶、价值感有直接关联,故人们称之为色彩的评价性。

(二)活动性

表示色彩本身所具备的象征条件与色彩给予人的精神感觉有重要的关系。如黄色、浅绿色、是活泼、青春耀眼颜色;灰色、咖啡色是比较稳重而暗淡颜色;紫色非常不稳定;深绿色显得阴森;红色令人热血脉沸腾。这种象征性特质,被称为色彩的活动性。

(三)潜在性

表示色彩本身物理属性。如男性化色彩包括灰、黑、白、深蓝、咖啡、黄褐、灰绿等;女性化色彩包括粉红、橘黄、浅蓝、鹅黄、橄榄绿、洋红、金黄等;轻色彩如蓝、黄、浅绿、橘橙;重色彩如黑、深咖啡、暗红等。有关强弱、阴性阳性、轻或重等色彩属性特色,称为色彩的潜在性。

五、色彩的本质

前面叙述均是色彩的基本概念,当我们对色彩的来源、色彩与人类关系、色彩在大自然中功能与人文社会中所处的低位,以及人类如何应用色彩历史发展等问题有一定了解与认知之后,我们便可以开始进入色彩学的正式主题。

从“色彩的本质”谈起,我们已谈到色彩来源光,并提到了有关光的原色发现过程。接下来,我们将一同讨论有关色彩的原色,它也有一段发现及发展过程。有关各种颜色基本色的提出,最早源自亚里士多德,他认为所以颜色都是光和暗、白与黑被分解而并置,就会产生非黑非白的其他颜色,而其混合比例不同可产生出许多种颜色来。前项论证基点是对的,但是衍生出来的推论在过去时代里,没有经过科学实验的证明,因此显得有些似是而非,不符合现代色彩理论,不过这项推论所提二原色(黑、白)说,已是色彩学最早的理论。科学家牛顿在1704年发表的著作《光学》中提出,透过棱镜可以将光线分解为红、橙、黄、绿、青、蓝、紫七个色彩。经过印刷设计师李师 布伦的实验,结果发现只需要其中红、黄、蓝三种颜色,便可以印出七个色彩来,因而据此产生三原色实际的论证。

光的三原色与颜料色彩三原色略有不同,经过后世印证,其理论称为色彩学一部分,由前述我们得知两项正确认证:

1、颜料的三色——红、黄、蓝;

2、光线的三原色——红、绿、蓝;

这两种系统颜色颜色分别构成相同的色相环来:

1、光的七环——红、橙、黄、绿、青、蓝、紫;

2、颜料的六相环——红、橙、黄、绿、蓝、紫。

两种色彩的分布完全相同,因此就色彩这个概念讨论,可以解释光线与颜料的色彩种类和属性,在此先确立这个基本观念后,才不会造成混淆。

参考文献

[1]朱介英《色彩学》,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5月。

[2]高扬《色彩的魅力》,浙江摄影出版社,199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