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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改进了财务控制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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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内部审计制度是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构成的内部监督制度,本文从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关系模型出发,就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控制的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改善公司财务控制。

关 键 词: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财务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7)02-0118-05

一、研究背景

公司审计制度包括外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外部审计制度主要是指企业之外独立的第三方建立和实施的审计制度,例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指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机构为主体实施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评价、绩效审计等制度。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1978)建议大型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中国国家审计署(1985)要求大中型国有单位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中国证监会(2002)要求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再次提出,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英国Cadbury(1992)强调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中的作用。美国蓝带委员会(Blue Ribbon Committee,1999)认为,需要在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外部审计之间建立独立的信息交流,以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中国证监会等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建议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以改善公司治理。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2003)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审计,为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提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本文中的财务控制是指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子系统,是公司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财务控制实践已经经历了很长的历史,其原则性要求已经融入了相关法律、政策之中,并体现为公司的规章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关注内部审计制度,陈汉文等通过案例分析,对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现状及其模式改进加以研究。[1]程新生将公司治理与审计机制联系起来,对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进行理论分析,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进行了实证研究。[2]耿建新等对内部审计部门设立的动机及其效果进行了研究。[3]谢永珍对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治理效率进行了实证研究。[4]但是,将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与财务控制结合在一起进行研究的成果还较少,本文的研究一定意义上补充了这方面的不足。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从理论出发,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监督与控制服务,以确保财务控制有效运行及财务信息质量。从整体组织架构而言,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形成互动与共生关系,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相互提供支持。20世纪90年代以来,强调由独立董事构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改进财务控制的关键之一。市场机制之所以不能取代公司层级制度,是因为内部协调机制具有市场机制所没有的功能。为保证控制的有效性,要求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与经理层的执行职能相互独立。IIA指出,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在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四个主要条件的协同之下,内部审计评价并帮助改进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体系。[5]内部审计对财务控制发挥作用的效果与其领导模式有关,增强董事会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关系,内部审计人员可以相对独立于经营层开展审计监督;将发现的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及时报告给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促进财务控制有效运行。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共同职责可归结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活动检查。安德鲁.D.钱伯斯指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财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工作,有利于内部控制。[6]Georges et al.研究了大型跨国公司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内部审计由原来的独立评价职能转变为整合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经常性讨论风险问题,以改善管理。[7]审计委员会每个成员并不都具有财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且由于采取会议制度、审计委员会成员难以经常参与到会计与审计业务之中,需要内部审计为审计委员会运行提供支持。内部审计人员通常为专职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了解内部控制、财务和经营活动。内部审计对审计委员会提供支持,有助于审计委员会的作用能够发挥出来。

假设一: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有利于财务控制运行及其改善。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建议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提供业务指导,内部审计主管应该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高级管理层报告审计活动。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以及独立董事、财会专业背景独立董事比例的增加,有利于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得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建立与运行,有助于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作用和独立性,并对内部审计起到监督、指导作用。体现在为审核并批准内部审计章程、审核内部审计计划、听取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汇报(包括财务报告过程、财务控制实施、重大问题的发现)、评价内部审计效果等。这些活动增加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促进了内部审计功能的发挥。审计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有助于董事会合理分工和提高效率,保证董事会监督职能发挥,提高财务控制效果。如果缺乏审计委员会制度,内部审计职能和独立性就可能受到损害。

Zahra et al.得出的结论是,审计委员会能够帮助董事会有效监督。[8]Abbott et al.认为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财务监控目标的实现模式之一,强化了董事会的监督功能。有效的审计委员会能指导内部审计,防范财务控制失效。[9]例如,摩托罗拉公司总部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经理层进行不定期的审计,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员工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审查等。审计委员会通过为内部审计提供制度保障,使内部审计能有效地监督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及时发现和改正财务控制问题;对财务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分析控制风险,并提出应对的建议;通过与内部审计人员、管理层之间进行沟通,使公司从管理当局到基层单位形成一种自我约束和主动参与的意识,保证内部、外部审计人员反馈的意见得以实施,促进财务控制的有效运行。Mark S. Beasly et al.发现,舞弊公司较少建立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独立性较差;舞弊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公司比例不到33%,远低于非舞弊公司74%这一比例。[10]

假设二: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有利于提高财务控制效果。

OECD(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强调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监督,董事会需要实施风险评估、财务控制等。董事会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其构成和专业能力,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建立是标志。[11]E. Fama认为,独立董事监控的原因在于他们是解决管理者与股东之间问题的有效手段,董事会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独立于管理层,才能发挥职能。[12]Weisbach(1988)发现,如果独立董事实质上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么最后一道防线将取决于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如果独立董事发挥了职能,就可以为财务控制增加保障。[13]美国COSO委员会(1994)认为,一个客观、能动和富有调查精神的董事会,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经理层违反内部控制的行为。为了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加强监管,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Agrawal et al.认为,市场能够区分董事会成员之间的互补性,并对董事会成员互补性强的公司给予较高的评价。[14]在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背景下,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公司财务控制的规范运作。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成员之间进行沟通的有效途径,反映了董事会的运行状态,也反映了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情况(专业委员会与董事会通常在同一时期开会),表明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正在执行其监督职能,董事会的会议次数越多,表明其活动越积极。Vafeas et al.实证研究发现,董事会会议频率是董事会治理与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公司遇到问题或困难时,董事会会议次数增多,董事会开会次数增多以后,公司业绩会有所改善;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表明董事有充足的时间来执行监督职能、董事会活动越积极。[15]我们认为,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经常讨论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包括财务控制方面的问题,有助于改善财务控制。

假设3:审计委员会的有效运作(以董事会会议次数和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来代替)能够改善财务控制效果。

三、研究方法设计

1.被解释变量定义与选取

依据以上研究假设,针对本文要检验的两种类型(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未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的公司,设计了相应指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CPA)和公司董事会分别对财务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时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能够独立、客观评价财务控制状况;公司自身对其财务控制的了解比较深入,做出的评价反映了财务控制建立和运行的实际情况。调查问卷设计时制定了财务控制评价的统一标准,以避免主观标准不一致导致评价结果的不可比性,从而保证调查数据的质量。我们选取经常使用的四项措施分析被调查公司的财务控制效果:向分支机构委派财务主管、制定分支机构财务制度、限额审批制度、会计检查。

委派财务主管是加强分支机构财务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一措施可以使公司经营方针在分支机构得到贯彻和执行,确保分支机构财务信息真实、及时;委派财务主管代表总部对分支机构财务风险和运营风险监督;制定分支机构财务制度这一控制措施与委派财务主管具有异曲同工之效,但“制定分支机构的财务制度”比“委派财务主管”更具有刚性,这些制度能够执行,则可保证监控效果。限额审批制度针对重大投融资活动、财务活动进行监督,防止重大财务风险造成严重后果,也有利于保证一般财务决策的及时性和灵活性。会计检查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这项措施在财务监督中起到重要作用。由于审计委员会责任以及上市公司财务控制的重要性,要求审计委员会既要保持独立性,又要有专业能力,本研究以独立董事比例和董事会会议次数作为审计委员会运行的解释变量。

2.模型设计

财务控制效果是虚拟变量,选用了逻辑回归(logistic)模型,以财务控制评价的结果为被解释变量(LOG),当L=0时,表示财务控制存在不足或有待改进;当L=1时,表示财务控制完善或较完善。以内部审计机构设立与否、审计委员会设立和运行作为解释变量,并选择公司总资产、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主营业务利润率作为控制变量,分析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控制的单向影响。模型表示为:

表1回归模型中解释变量指标

3.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本文所取数据来自于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数据库、北京色诺芬公司CCER数据库,以及巨潮信息网等公布的公司信息。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在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支持下,2003年对我国1307家上市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调查,其中对内部审计制度和财务控制进行专门调研。按照样本信息充分以及不含无效信息的两个基本原则,剔除异常值后确定了806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本文的实证结果采用SPSS11.5完成。

四、实证结果

1.描述性统计分析和非参数检验

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141家样本公司,其财务控制完善或较完善的比例为94%;未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665家样本公司,其财务控制需要改进或不完善的比例为69%。从百分比来分析,这两类公司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见表2。

表2 被解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以及非参数检验

(Mann-Whitney U 检验)

***表示在1%的水平上显著

对全部样本公司财务控制评价的结果是,认为财务控制完善或比较完善的公司为554家,所占比例为68.73%;认为财务控制有待改进或不完善的公司为252家,所占比例为31.27%。2002年设立内审机构的公司为542家,所占比例为67.25%;未设立内审机构的公司为264家,所占比例为32.75%。中国证监会2002年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所以在2003年绝大多数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对这一数据我们也进行了核实。模型中的连续性解释变量见表3。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见表4。

表3连续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4中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分布情况

2.回归分析

为了保证回归结果的稳定,在研究中将自变量中超过该变量平均值三倍标准差以上的极端值剔除。描述性统计以及非参数检验显示,同时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对于提高公司财务控制水平有显著影响,但上面分析只是将指标进行了非参数检验,表明了单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在进行回归分析之前首先对解释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以判断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见表5)。根据两变量的相关系数和对应的显著性水平,我们来判断两变量间的相关性是否显著。在输出结果中,如果p

表5解释变量的相关性检验(pearson Correlations)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1 level (2-tailed).

* Correlation is significant at the 0.05 level (2-tailed)

3.对解释变量的筛选

按照公认标准,当变量的显著性水平p≤0.05时,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p>0.05时,变量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将被剔出模型。但是,鉴于该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中处于探索研究阶段,我们将显著性水平p值(Sig.)的标准放宽至0.1,即当变量的显著性水平p≤0.1时,表明该变量通过显著性检验。选用“向前选择法(Forward Selection)”,得到变量剔除表(见表6)。三个控制变量的检验结果显示,每个变量对应的显著性水平p值(Sig.)都大于0.1,因此不能进入模型。这与前面的相关系数检验的结论是一致的,由于变量间存在很大的相关性,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替代,三个变量被剔除,表明这三个解释变量所包含的信息能够被相关变量“内审机构设立”(INAUDIT)、“审计委员会设立”(AUCOM)、“独立董事比例”(IBR)和“董事会会议次数(MNA)”替代反映。

表6变量剔除表(Variables not in the Equation)

4.回归结果分析

经过变量筛选与剔除,得到拟合的回归方程。表7显示,卡方检验值(Chi-square)对应的显著性水平值p≤0.1,同时Nagelkerke R Square在0.3以上,说明进入模型中的解释变量是否设立内审机构(INAUDIT)、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AUCOM)、独立董事比例(IBR)和董事会会议次数(MNA)联合起来能够很好的解释因变量财务控制效果,模型拟合度好。

表8显示,各回归系数值对应的显著性水平p值均小于给定的显著水平0.1,说明各解释变量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每一个解释变量对财务控制效果的影响都很大。同时变量“是否设立内审机构(INAUDIT)”、“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AUCOM)”和“独立董事比例(IBR)”的回归系数值的符号均为正,表明这三个变量对财务控制效果的影响都是积极的;而变量“董事会会议次数(MNA)”的回归系数值的符号为负,与预期符号不一致,表明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对财务控制效果的评价越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频繁召开会议,公司可能存在着较大的控制风险。

表7 卡方检验(Chi-square test)和模型拟合度检验

表8模型回归结果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能够较好的促进公司财务控制效果的改善,与研究假设1一致;(2)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控制效果,与研究假设2一致;(3)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有利于提高财务控制效果,与假设3一致。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委员会则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关键的监控机制之一。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互动、建立共生关系,两者不可或缺:内部审计为审计委员会提供服务和业务支持,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的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构成狭义上的内部审计机制,内部审计机制在改善企业财务控制方面的作用突出。为了改善企业财务控制效果,在完善财务控制系统的同时,有必要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立、审计模式选择、审计委员会建设等方面给予重视,对财务控制系统进行再控制。审计师进行审计,要高度关注企业内部审计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

本文的研究局限性:一是未考虑财务控制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反作用;二是受数据限制,没有考察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的特征对其职能的影响;三是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具有滞后效应,财务控制可能在一定时间以后得到改善,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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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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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朱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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