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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 亮剑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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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对于昌平区统计人来说,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是统计局“打官司”、当“被告”的日子,是统计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开庭的日子。

因应“依法行政”

上午9时27分,“模拟法庭”活动开始。由国家统计局、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区县统计局及调查队、昌平区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等单位领导、法制工作骨干和昌平区统计局及调查队全体工作人员组成的“观审团”,使昌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的220个椅位座无虚席。

主持“模拟法庭”活动的国家统计局昌平调查队队长于桂谦做了这样的“开场白”:

今天的模拟法庭,是特殊形式的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是学习、宣传新《统计法》活动的延伸;是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岗位技能演练和培训的组成部分。之所以组织今天的活动,是因为面临以下工作背景:已经实施一年多的新《统计法》和原《统计法》相比,加大了对执法主体的规范力度;北京市政府统计系统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队伍迅速扩大、新人明显增加,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所有工作活动都要受《行政诉讼法》的约束和规范,不少同志可能还没这个概念,这个意识需要强化;统计执法对象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不少企业都聘有自己的法律顾问,统计部门必须规范执法活动,避免出现行政败诉;国家对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严。

“开场白”传递出清晰的信息:“模拟法庭”因应了依法行政的工作背景,萌生于法制规范的统计环境。

拟在“亮剑交锋”

如果有一天统计部门真的成了“被告”,统计人到底如何应对?这是昌平统计局队领导创意“模拟法庭”的核心落点。基于这个落点,模拟法庭力求在各个环节要达到“亮剑交锋”的真实效果。

场境原汁原味。昌平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庭前正中国徽高悬。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各就其位,高低错落相对而设的法官席位、原被告席位、证人座椅,包括审判区与旁听区的隔板,让身置现场的每一个人感受到:这庄严肃穆的场境,是原汁原味的法庭。

程式规范严谨。9时30分,“庭前准备”开始: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核实出庭人员身份;审判长征询各方当事人对参加庭审的委托人出庭资格是否有意见后,法槌击响:“现在开庭”。

9时35分,“法庭调查”开始进行:当事人陈述;法定职权审查;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依据审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10时28分,听过双方当事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后,当事人起立,审判长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身着法袍的法官、风纪严整的法警、规范严谨的程序,告诉现场的每一个人,行政机关与行政对象诉讼“过招”时,就是这个样子。

“锋点”事真据实。模拟法庭上,原告“永唐超市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双方剑花舞动,锋芒相对:

“书”陈述:×年×月×日,北京市昌平区统计局执法检查人员对“原告”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应交增值税”、“零售额”、“电力能源消费量”、“在岗职工”指标,其年度上报数据与检查数据不符(差错率略);检查时还认定,“原告”未按规定设置统计台账、统计人员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年×月×日,“被告”向“原告”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年×月×日,“原告”法定代表人到“被告”单位进行了陈述。×年×月×日,“被告”向“原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做出了“警告并贰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告”诉称:数据差错是统计员对指标口径的理解和“被告”年报培训的质量问题;未建立统计台账是前任统计员遗留问题;统计员未取得从业资格是“错过”了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据此,请法院撤销“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针对“原告”的诉讼理由,“被告”依据法律条文、事实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一一进行了驳辩,并提出“为了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请法院维持对原告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庭角色虽为模拟,但“诉讼内容”和“剑锋招式”并非虚构,如果翻看昌平区统计执法案卷,一定会发现法庭上文字陈述和语言辩说的“出处”、印迹。

考量“统计行为”

“庭审”历时53分钟,时间不是很长,“剑锋交点”也不是很多。但品味“庭审”过程,让人有一种沉甸甸的感觉,法庭在考问诉讼因由、事据真伪的时候,实际上是在考量统计工作过程和统计行政行为。

“法庭调查”时,审判长请“被告”做出说明:统计行政行为的职权依据;关于统计数据差错是否有主观故意的法律规定;关于设置统计台账的法律规定;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法律规定;关于“罚款”的法律规定和处罚幅度的把握。在做出说明之后,审判长要求“被告”出示对“原告”进行行政处罚的全部法律依据。这些“说明”和“出示”,给出一个重要信息:包括统计执法在内的统计行为,必须依循依法行政的规范。法庭调查的举证质证环节,其作用就是证明统计执法程序合法、取证规范。

整个“庭审”过程,除统计执法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外,还围绕统计资料真实性的界定依据、统计数据的采集标准、统计部门对调查对象的年报培训质量、年报组织环节、统计法规宣传与告知等内容进行了询问和讼辩。

主持人在“庭审”结束时说:“‘法庭’留给我们的思考非常多:为了规避行政败诉,我们应该怎样完善统计制度?怎样夯实基础工作?怎样提高业务技能?怎样提高年报工作组织质量?怎样改进政风行风?怎样优化统计部门和统计人的形象……”

引发“思考互动”

10时30分,“庭审”结束。法庭“论剑”话题,触发了观众的思考燃点。当主持人宣布“我们安排一个互动环节”时,“观审员”纷纷向法官进行咨询提问:

“行政机关针对数个违法行为,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一个处罚决定是否合适?”

“新《统计法》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与修订前《统计法》相对应的法规条例等行政法律文件还未明确废止,应以哪种法律文件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适用规章与《统计法》冲突,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应如何决定法律运用,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以撤销?”

互动结束后,两位领导以“讲话”方式为模拟法庭活动划上了句号。

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刘恒:模拟法庭情节真实,让人身临其境;模拟法庭创意价值很高,让人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有了直观感受;希望开展更多类似活动,增强统计工作者依法行政意识。

北京市统计局副局长王军:昌平可以作为一个基地,为全市统计法制工作提供一个优质的活动环境。在法庭上与行政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锋,已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为了应对挑战,政府统计部门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和知识储备,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统计执法,提高诉讼技能。

模拟法庭,亮剑昌平。亮出依法行政的统计氛围!亮出敢于担当的统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