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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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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共济互助、服务一生的利民举措,它的发展和完善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本文从支撑基金供给的征缴角度,在分析财务风险成因的基础上,构建促进社保基金按时足额征缴以及征缴到位款项安全保存的防范机制,以保证社保基金发挥应有的效能。

关键词:社保基金 财务风险 防范

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依托,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核心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解决了居民老有所养、病有可医、失有所助、伤有所保及育有所补的民生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覆盖,受益人群逐渐增多,随之也引发出支付压力,加之某些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社保基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时常发生,严重影响了本应发挥的效能。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源头应从基金征缴环节存在的财务风险开始,进而通过构建风险防范机制达到对症下药的目的。

一、目前社保基金征缴中存在的财务风险分析

(一)居民老龄化风险

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结构日趋严重。为解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岗位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最早开征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最重要的险种之一。这是一项缴费型保险,主要来自用工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参保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十五年,即可按月领取退休金。随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远远超过了缴费年限,基金支出占征缴收入的比例基本呈增长状态(见表1),无疑将带来社保基金支付的巨大缺口。

(二)征缴渠道风险

从全国社保基金历年征缴情况来看,缴费单位局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而大部分私营、外资、乡镇所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虽然也被纳入征缴范围,但由于收入不稳定、福利状况不佳、经营业主参保意识薄弱等原因并没有缴纳或按时、足额缴费。伴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转制及经营不善、破产倒闭等因素,国有企业在职人数呈减少状态,使原本平稳的缴费金额也随之减少。而占半壁江山的农村人口,因收入水平较低、政策宣传不到位及传统观念的影响,比较注重眼前既得利益,参保积极性不高,导致基金征缴渠道较窄。此外,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也显示出:养老、医疗两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居多,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与前两项参保人数相差悬殊。

(三)法律保障风险

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历程,无一例外立法在前。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德国,1883年《劳工疾病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社保制度的建立;1935年美国实施的《社会保障法案》推进了社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而在我国历经十七年上报、审议的《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终获通过。在此之前执行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大多以“规定”、“试行”、“暂行条例”、“通知”等形式出现,立法层次较低,不及法律具有权威性。作为社保基金征缴管理主要依据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与《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在1999年颁布。虽然这些制度的执行在相当长的时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多年来征缴范围、渠道发生较大变化,在此期间多起贪污、挪用案件已导致社保基金出现巨额漏洞,因此这些制度迫切需要更新、完善,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四)基金监管风险

基于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我国建立了由“人大”监管、国家行政监管、社会监管和基金管理部门内控监管四部分组成的监管体系,实际工作的执行以国家行政监管为主。行政监管包括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政府依据所特有的行政资源行使监管权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它既负责征收、运营,还负责基金监管,执法权力过大容易滋生执法者个人的腐败思想。在整个监管活动中,由工会、公民个人及报刊、广播等舆论机构组成的社会监管显得尤其薄弱。从运行过程分析,基金监管工作分为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三个阶段。在我国现行的监管工作中,多为事后的纠错。虽然通过事后监督查处了一些违法案件,提供了警示作用,但存在滞后性的特点,使监管工作处于被动局面,已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全部追回。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社保基金征缴过程存在的财务风险是一种综合性的风险,既有国家政策法规的缺失,也有经办机构及参保单位的因素。这几种风险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

二、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构建

(一)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原则

为了提高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的应用效能,构建中应遵循下列原则:

1.目的性原则。构建的防范机制首先要明确用途,预计效果。通过制定一些策略、计划、方案等消除或减少足额征缴基金、安全保存基金这些财务管理活动中的风险。

2.谨慎性原则。谨慎性要求在基金征缴业务办理中,经办人员应当谨而慎行。既要充分考虑可能引起征缴基金数额增加的途径,又要慎重确认每一笔支付业务、严格把关。

3.及时性原则。该原则要求经办人员对于符合征缴范围的业务,及时征缴到位以满足支付的要求;及时处理基金征缴信息以满足账实相符的要求;及时传递基金征缴信息以满足财政、审计等单位对于基金监管的需要。

4.易操作性原则。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是针对现实开展的征缴业务而设计的,因此应结合征缴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建立可操作程序,使工作人员易于掌握、灵活应用。

(二)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1.制度风险防范机制。该机制的建立是为了保障社保基金足额征缴到位及安全保存,预防潜在财务风险的出现,维护参保者合法权益而设置的规章制度方面的约束机制。

(1)国家法规制度层面。从国家法规制度层面防范社保基金征缴过程的财务风险,关键是建立起一个以《社会保险法》为核心,兼顾征缴条例、信息披露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为依托的法律体系。以法规为依据预防缴费主体不缴、少缴、漏缴,严惩非法挪用、侵占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这些法规制度应结合社保基金征缴范围、渠道等的变化更新完善、适时调整,以应对基金征缴新形势的发展,并做到严格、公正执法,杜绝“法外人情”、“权大于法”等现象的出现。

(2)地方补充制度层面。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相对不平衡等原因致使社会保险的覆盖实施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遵循国家统一立法的前提下,各地有必要结合自身人口结构、工资水平、就业状态制定适合本地区社保基金征缴的相关法规。例如:针对私营企业设置较多的发达地区加大对私企职工社保基金制度的制订;针对相对落后地区人员外出打工现象频繁,应加大对流动人口社保基金制度的制订;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地区则应加强社保基金短期交费及转移制度的制订,从而解决国家立法不便集中解决或暂时不宜解决的问题。

2.保存风险防范机制。保存风险防范机制是规范征缴到位基金在收入户和财政专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基金“体外循环”的一项约束机制。

(1)征缴到位基金存入收入户的防范。用工单位以支票或现金办理缴费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方式,这种方式下必然会使经办人员涉及大量的货币资金,而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是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财政部下发的《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规定:征收部门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开立收入户,每日终了征缴的各险种基金必须交存收入户进行管理。银行的加入有利于征缴基金“日清月结”及“钱账分管”制度的实施,有效杜绝了经办人员一手遮天、私自挪款的可能性。而这笔款项的存储无疑也给银行带来了利益,成为各家银行拓展业务的重点。因此,在基金存入收入户的防范中,除社保机构与银行建立业务对账制度外,监管部门也应组织部分征缴经办人员、缴费单位及参保职工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资质、业务效率进行评价,划分等级确定存款数额及时间。此项竞争方式的引入,势必会促使银行带动基金征缴财务风险的防范效果。

(2)征缴到位基金划入财政专户的防范。《社会保险法》规定:征缴到位存入收入户中的社保基金最终应转入财政部门开设的财政专户。但在实际工作中仅靠基金划入财政专户并没有真正实现确保基金安全完整的目标,社保基金的保存问题还需在财政专户管理环节进行防范。其原因在于:各地财政部门国库科掌管着含社保基金在内的各项财政资金,它们都被存入国库科开设的同一银行账户。这一账户就好比一家商业银行,社保基金就是其中一个储户,这些储户无法获知属于自己的存款是否被银行贷了出去以及可收回的几率。因此,要借助定期与不定期对账和预算管理制度对财政专户进行防范。对账业务的参与者除款项往来单位外,还需邀请第三方见证,对账过程要有书面记录,结果需参与各方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而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有利于鉴别社保基金流入和流出的准确性、合理性,以便发现和识别财务风险,及时制止征缴到位基金被挤占、挪用。

3.内外稽核风险防范机制。内外稽核风险防范机制是以《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为依托,制订切实可行的核查方法,分别从缴费主体和经办机构内部堵塞征缴财务漏洞,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1)外部稽核。外部稽核是征缴人员针对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工资基数、险种、数量、参保人员身份的核定。具体包括:由两名以上既懂社保法规又了解财务制度的稽查人员根据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的业务特点确立被稽核对象,并提前3日将需要准备的资料通知被稽查对象(特殊情况也可不事先通知)。采取现场查阅、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对被稽查单位提供的用工情况、工资收入情况、相关账册、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审查,防止和纠正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为了确保稽核工作执行的准确、公正性,对被稽核对象的稽核情况应当做好笔录,笔录结束分别由稽查工作人员和被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稽核个人签章。遇不配合者,要注明拒签原因。

(2)内部稽核。内部稽核是内控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以社保基金在征缴部门的安全为主线,由社保经办机构内设的稽核科对本机构经办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基金预算执行、基金核定、征缴、支付、上解、下拨调剂情况、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的自查。为了防止出现内部稽核执行人员和被稽核科室及人员同出一室影响稽核结果公正性、查处举报落实难度大的问题,也应采取委托会计、审计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内部稽核工作的方法,以第三方立场重点稽核社保基金的财务管理状况。

4.现场确认防范机制。基于社保基金扩面征缴、严格控制支出的目的,采用现场确认机制进行财务风险防范非常必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与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谈,到财务部门、车间实地走访能比较详尽地了解缴费单位业务经营状况、银行账户资金周转情况、人员规模、年龄结构,查处一些财务报表和呈报资料中很难发现的隐蔽性问题,并对检查单位的资产财务状况和遵守法规政策情况做出客观评价。通过对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资料的现场认证,审核提供资料的真伪性。现场确认是审核缴费人员所提供信息真伪的主要方式,这种方式与填报信息逐一比对,虽然有些费时费力,但有着其他措施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实施的保障条件

1.财务综合管理平台的建立。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财务管理工作中的日常业务处理也逐步由手工操作转变为计算机系统处理。以社保基金数据库和信息网络建设为支撑,建立社保财务综合管理平台有利于对基金征缴工作实现以下动态监管功能:(1)实现数据处理标准化与规范化。财务平台的开设提高了账务处理的效率,节省信息储存的空间,减轻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任意篡改数据的现象,保证了财务信息的客观性和准确性。(2)实现数据大集中部署。财务平台将指定区域财务数据集中保存,工作人员依据分配的权限,远程登录统一管理平台,进行基金财务的核算处理、报表编报、银行对账等工作。通过数据集中管理做到主管单位动态查询下级单位财务数据,增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3)实现关联部门数据互通。借助财务平台打通传输通道,消除信息孤岛,确保征缴部门与财政、银行、支付部门数据一致。通过对账程序,各部门之间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作用,实现“事后被动管理”向“事前事中主动管理”的转变。

2.高素质征缴队伍的建设。(1)以提高业务水平为目的,做实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分为岗前培训和拓展培训两大项目,岗前培训侧重日常业务知识的掌握,拓展培训则应侧重前瞻性、防范性的业务延伸。在培训时间上结合业务需要及人员工作时间,采用定期与不定期培训两种方式。学习手段除集中授课外,也可借助网络学习系统选用远程培训形式。(2)定期开展岗位流动,合理优化资源。在恰当的时间周期开展岗位轮换制有利于规避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而滋生的腐败现象;有利于打破科室之间的隔阂和界限;有利于工作创新。(3)加强勤政廉洁作风建设,构建执政为民的干部队伍。通过媒体、会议对违规案件、涉案人员的惩治报道及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增强基金管理人员的法纪观念,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坚定理想信念、消除拜金主义、树立廉洁奉公的工作态度是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力量源泉和必要保证。(4)结合财务平台的建立和实施,搞好权限管理。社保财务综合管理平台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减少了人工操作的出错率,系统权限的管理防止了各部门及工作人员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职权不清的现象,也有效地防范了社保基金被恶意挪用的几率。

三、总结

社会保险制度是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的一项基本制度,从现阶段我国的国情出发,未来数年仍会持续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缴费政策。本文在深入分析、研究社保基金征缴财务风险的类别和成因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机制,将被动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的预防、事中的控制,保证社保基金按时足额征缴,征缴到位基金安全完整、运行平稳规范。X

参考文献:

1.阚月敏.浅析现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4).

2.尹蔚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释义[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

3.宋雅静.浅谈我国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现存主要问题[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