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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迟迟不到位
成品屡屡不合格
24岁的贵州小伙子刘长刚,来到广州想挣点钱。这时他遇到了鑫能公司,听说在家加工火机就可以月赚万元。于是他签订了加盟合同,并支付了12800元的押金,约定交付一定数量的打火机,押金可退还。但鑫能公司提供的散件和机器不到位,又屡屡以“加工成品不合格”为由谢绝回收,变相“硬吃”押金。
在东莞万江区,至少有8家公司在经营或经营过打火机加盟招商,这些公司都被加盟商反映过涉嫌欺诈的问题。如果以每家公司100名加盟商为例,每人一万元的加盟押金,光东莞万江8家公司涉及纠纷的金额就可达近千万元。
招商的公司给出的打火机加工费多在0.2元以上。李中明与奥立诚公司约定的就是0.28元/支,刘长刚与鑫能公司约定为0.3元。而一只打火机的利润实际上仅为0.06-0.1元。普通打火机的市场批发价格仅为0.4元左右,散件的成本价就要0.26元左右,根本不可能给到0.28元的加工费,否则就是赔本的生意。也就是说,鑫能公司和奥立诚公司压根不可能从回收返销中挣到钱。那他们是从哪里的来的利润呢?鑫能公司、奥立诚公司提供的加工设备,在网上明码实价不超过500元,原材料价值不超过300元,也就是说,鑫能公司、奥立诚公司只要投给加盟商大约800元的成本,即可换来几千元到数万元的押金。
欺诈不止一家
诉欺诈却难立案
全国各地都有铺天盖地的加盟广告,光在东莞万江区,就至少还有6家公司被投诉精心设置了打火机加盟“陷阱”,利用加盟者急功近利、不熟悉法律条文的弱点,通过合同形式巧妙地钻法律空白,涉嫌骗取加盟费。这些公司大都成立不到半年,其列出的加盟方式、加盟程序、回收返销方式、利润水平以及公司注册登记内容等,几乎都如出一辙,合同内容也大同小异。
在网络上只要输入“打火机加盟”几个字样,便可发现不少雷同的广告。其中有广州、东莞、肇庆、江门等广东省内城市的,更有北京、重庆、山东等其他省份城市的。
李中明、刘长刚均曾向东莞万江当地的公安、工商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表示这些公司证照齐全,他们与公司也都签订了合同,属于经济纠纷,要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最后,他们只能自行组团去要回押金。
天上掉的馅饼其实是陷阱
以王亮为主角的打火机加盟招商广告,每天都准时在一个卫视频道播出。广告片里的“王亮”声称自己以前只是一个打工仔,两年前偶然得知打火机加盟大有前途,因为中国每年生产打火机的数量就有300多亿只,而且一些普通打火机,消费者用完就丢弃,然后再买,生产打火机就成为了永不衰老的行业。“王亮”称,自己后来找到了奥立诚公司,加盟了其旗下的“佳明打火机”。之后仅仅花几千元购买了设备和散件,仅用一个小时就学会整套流程,然后在家生产,成了一个“老板”,加工好的产品交付奥立诚公司返销。“王亮”还称自己每个月就能赚3万多元,而且有房有车。
老天真的会掉馅饼吗?广告里的“王亮”声称是在两年多的时间内致富的,而记者查阅到的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奥立诚公司、鑫能公司成立时间分别为2010年9月17日、2010年12月23日,如此说来,两年前压根就没有这两家公司的影子。
打火机实属危险易燃易爆品,招商公司“心知肚明”。因此,在与加盟者签订的合同上,招商公司特别注明“加盟者要按照国家规定安全生产,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这样一来,招商公司就逃避了自己的法律责任。因为对方利用了法律漏洞,导致维权成本高、维权效果又甚微,对于招商公司来说,合同竟变成了他们欺骗消费者的护身铠甲,所以像刘长刚、李中明这样站出来找招商公司讨说法的加盟者实际上只是少数。更多的加盟商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打火机加盟招商公司在招商时,都强调加盟商可用家用液化气进行填充。但加盟者刘长刚、李中明表示,他们也按指引用家用液化气,但却根本充不了打火机,充一个就爆一个,“他们给的机壳都很薄,有的散件根本不是配套的,电池都装不上去。”
国家规定的打火机填充气体必须是低压的丁烷,而非高压的液化气体。这种高压的液化气体,充入打火机内由于压力过强,很容易导致打火机爆炸,泄气、漏气现象也极其严重,存在着极高的安全隐患。即使充气的时候不爆裂,只要在太阳下晒上一两分钟,马上就会出事。每推销一个打火机加盟商,就是推销一个不定时炸弹。
(责编:杨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