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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书,是一件文艺的事情。虽然文艺只是个标签,而恋书却是深入骨髓。不管你的一天始于何时何处,而恋书者的一天必将从读书开始。
在2007年出版的《书时光》中,张宗子这样描述他的生活:“每天早晨,坐在图书馆的餐厅,面对一杯咖啡、一碟面包、一本书,开始新的一天,这是相当惬意的事。你无法知道每一天会为你带来什么。”
读书久了,自然也有表达的欲望,这些笔记、散文、诗歌辑录出来,便是一本精致隽永的小书。张宗子的新书《不存在的贝克特》辑录近年来的文章,再次刷新我们的阅读经验。他写作,不是为了传授知识,也不是为了纠正认识,只高兴而已。而对于读者,则是一种交流和分享的喜悦。
对张宗子而言,编辑、作家、译者等等,这些身份都不足以代表他本人上穷碧落下黄泉的读书信仰,因为他是一个恋书者。年轻的时候,为了找一本书恨不得上天入地,待书到手,又乐游其中,果真是众里寻它千百度了。
没来由的一见钟情
张宗子在聊起与书的因缘时,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很小的时候,对文字的东西,就毫无来由地一见钟情。课本上的不够,就去读报纸,去图书馆借书。不能拥有的书,自己抄。抄过《西游记》,没抄完,但抄完了一本《千家诗》。”
因为父母经过一个特殊的时代,担心读文学实在危险,张宗子在念大学时便选了生物化学专业。结果两年后,还是转到了中文系。大学期间和大学毕业后,他留在北京,工作之余一直练习写作,写了好几百首诗歌。
后来去美国留学,选择在纽约市立大学城市学院英语系研究生院研读英美文学,目的就是深入接触和了解西方文化。两年后,进入报社工作。一路下来,读书成为一种习惯,开始写散文随笔,一直写到现在。
正如每个读书的人都有自己的阅读习惯,张宗子直言:“我读书驳杂,不能专精。兴趣游移于古今中外,旁及三教九流的杂学。”但又承认文学艺术作品的淘汰非常残酷,选择经典成为读书的不二原则。
“成为经典的,都是精中之精。它们的意义在于给我们立下了一个标准:什么是伟大的,什么是平庸的。创作者以这个标准自我要求,读者以这个标准看待当代文学。如果有人连分辨伟大作品的眼力都没有,就是因为对古典文学知道得太少。中国现当代小说我读得不多,优秀的作品不少,但和读者的期待还是有距离。对题材的处理,普遍缺乏应有的思想深度。”
对美的迷恋
在《黑鸟的翅膀》中,张宗子提到法国钢琴家格里莫的色彩感,在格里莫的心中,每个单一的音符都和特定的颜色对应,“在她凭记忆弹奏时,她记起的不仅是音符,还有颜色的印象。”张宗子认为,在艺术和艺术欣赏里,迷恋常常表现为一种很高的趣味。
“颜色是在特定的环境和对比中显示出美的,也和质地密不可分。我没有特定的迷恋,喜欢单纯,包括艳丽的单纯,也喜欢繁复。蓝色和相近的淡紫色及灰色,使我觉得特别舒服,大概是因为它们安静和纯洁,还带一点梦幻的性质。我偏爱的作品多半是优雅和内敛的,态度雍容平和,不咄咄逼人,富有想象力,没有任何羁绊,自然体现了人在精神上的无比轻盈和自由。”
文学和艺术的另一层含义是精致、高雅,张宗子却表示不很喜欢太精致的东西,但又强调这种“精致”是有限定的。“最初是在说音乐,那种精致是沙龙小品的特质,没有格局。精致必须大气,必须内涵深厚,这才是最好的。匠人和艺术家的区别,在于前者止于精致而不能超越其上。精致主要是细节上的娴熟,但它必须上升到境界的层次。一开始就要养成恢宏开张的气度,哪怕粗一点,不够圆润。”
在精致之余,张宗子也表示,“小巧的东西我也是喜爱的,包括细节。其实看博物馆的那些佛像,我总是在细节上挑剔。”正如他在文章中所说,阅读很容易使我们进入角色本身,“成为一个病态地迷恋某种事物的人。也许在这种意义上,每个人都是艺术家。”
生存暂时存在的理由
张宗子在新书中说:“生存总得有一个理由。”而在尚未证实他的理由之前,很多他喜欢的人就成了暂时的理由。“每个喜欢贝多芬的人都是贝多芬,正如每个喜欢李白的人都是李白。这样无限的可能正是生存的诱惑。”
在无限的可能之中,写作成为一种顺其自然的事情。张宗子认为,“好的文字一定是干净的,这不仅是指表达的简洁,更是格调的要求。古人论诗词,常说格高,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姜夔。”
“我对文字有要求,某些惯常的表达方式,具体到某种句式,某些词汇,我是决计不用的。韩愈说‘唯陈言之务去’,他说得太客气了。不但陈言,凡是不纯净的、媚俗的、暴力的、矫饰的,统统谢绝。完美很难,尽量做到更好吧。”
《不存在的贝克特》就是在这样干净的文字中展现出文学和艺术的风雅。这些文字有书评、散文、札记,谈论诗歌、音乐、电影、绘画,李白、曹雪芹、金庸,还有贝多芬、博尔赫斯、叔本华等等。生存亦或是美的理由是超国界的,张宗子说:“文字打动我的,我能理解,我可以像鱼在水中那样自由奔逐。在文字中,我不仅看到写出来的,也看到没有写出来的。”正是这感人的力量,让张宗子记录了他在文学和艺术中捕捉美的瞬间。
文学和艺术总在高雅之后伴随着俚俗,因为曲高和寡。作为编辑,张宗子虽有文艺复兴的期望,也怀着深深的遗憾,深知文学和艺术不可能成为畅销品。“欣赏一种艺术,往往是一个时代的风气,比如诗歌之在唐朝,小说、音乐、歌剧和绘画之在十九世纪后期欧洲的沙龙。风气所在,成为时尚,人人精研,距离自然消失。当今能做的,也是西方一直在做的,就是把它作为中小学教育的内容。”
虽然不曾迎和大众读者的口味,但也是为己心而写作。“至于我自己的书,我希望更多的人喜欢它。我相信一本书在逐渐远离了它所产生的时代环境之后,会得到更真切的认知。”
性情中人的独白
因为是读书人,张宗子说自己是个性情中人。“除了读书,我爱听音乐,看电影,收集古钱币,喜欢花草和动物,喜欢朋友聚会闲谈,一起喝酒饮咖啡。周末经常逛古玩市场,或在有意思的街巷闲走。大部分爱好是个人的,但家人也会参与。”
“所谓性情中人,多少有些善感,但只要不过度,我觉得是个优点,艺术便基于敏锐的感受力和丰富的情绪。读书可以促进人对世界和自我的认识,有所认识,便能从容和淡然。我从大学时候就喜欢庄子,几十年来未曾释卷,是我最好的导师。中国文学中从庄子那里延续下来的一脉,包括李白和苏轼,教会我们豁达和坚毅。”
很难得,生活完全由自己来支配。张宗子说:“基本上,我是按照自己的志趣生活的,虽然有很多缺憾。随着年龄的增长,事情比过去看得更清楚,态度也相应平和了。有人说过,每个人都是天才,每个人的天才又都有限。和过去比,一大进步是学会了不着急。分内的事,尽力去做。别人怎么看,不要太在乎。古人说,尽人事,听天命。我做到了。如果说不惑,说知命。这就是不惑,就是知命。”
《红楼梦》和《追忆似水年华》是张宗子心目中最伟大的作品,也是他百读不厌的书,虽然从来不敢奢望踵武前贤,但他也希望写出自己的好作品 ,这好作品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被认可的作品”。“我不在乎形式,因为好作品可以任何方式呈现。我希望自己的全部作品被当作一个整体,其中灌注了从前辈身上吸取的营养,和在此基础上的创造。写作无非是学会观察和感悟,然后是表达。前辈大师教给我们的,就是这两点。思想深刻之后,语言将随之而精纯。”
做梦到书店
一个典型恋书者的独白是这样的:“挑选书当然要去书店,网上缺少置身书丛的气氛。喜欢一本书,不仅在其内容,也在它的外观:颜色、纸张、开本、气味,托在手上的重量。这些,图书馆编目有一项,叫做书的‘物理性质’。早年在北京,王府井的新华书店是唯一的大书店,每周必去。骑车来回,沿着宽阔而相对空荡荡的长安街疾驰,那种快乐像青春一样,一去不返了。虽然习惯了在网上查找资料,但实体书和报刊带给人的实在感,是电子媒介不能替代的。”
现在的张宗子,只要有空余时间,一定会读书。“形影不离”是概括张宗子与书的关系的最好表达,因为它使他愉快。他不在乎能读多长时间,也不在乎场所,随时随地都可以读。可是最喜欢还是在咖啡馆读书,像小说《魔山》里写的一样,有些书上讲到的海边胜地和疗养院,对张宗子来说是非常迷人的选择,不过他还没有机会去体验。
作为一个读者,张宗子说:“我兴趣所在,有多个方面,一段时间集中于某一方面,过一阵子,转换一下。我也可以同时读完全不同的书,比如一边读博尔赫斯,一边读王安石,各归不同的思路。喜欢一个作家的话,一定把他的作品读全,而且会反复重读,直到深入他内心深处,把他吃透。喜爱的书,如庄子列子,每个字都抠到底。但大部分的古记和西方小说,泛泛而过,知其大面就行了。”
作为一个老编辑,张宗子也有话对年轻读者说:“静下来,精读一些好书,读自己真心喜欢的,和自己性情相契的。博观约取,独立思考,不迷信,不盲从,不跟风。好书要用心灵去感受,再把它融于自己的血脉。现在的出版物那么多,古今中外,无所不有,比起我们那时候为找一本书恨不得上天入地,年轻一代是幸运的。”
迷恋是个极富魅力的书面语,张宗子偏爱这个词汇。正如文艺的终极意义便是对美的渴求一样,他毫无保留地将信仰托付给美。凭着读书所带来的敏锐的感受力和判断力,张宗子对每一种美都选择了不同方式的迷恋。
“说不懂音乐,那是因为我连五线谱都不识。说懂,那是因为我确实知道贝多芬和莫扎特们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