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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卖土地卷款逃亡 回乡探母终落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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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2日晚上9点多,浙江省温州市乐清警方在乐成镇东浦桥路段例行设卡检查车辆时,拦下一辆出租车,只见车内坐着一名满身酒气的男子。男子说自己是四川人,来乐清没几天。但民警在交谈中觉察该男子的口音听起来有点像乐清本地人。将他的身份证一查,果然,他所使用的四川籍身份证是伪造的。经过多方比对,警方很快确认,这名男子竟然就是11年前携200万元巨款,一直潜逃在外的乐成镇马车河村原村委副主任郑里铭。

1999年,郑里铭35岁那年,马车河村村民看他能说会道又吃苦耐劳,就给了他一个机会,选他当上了马车河村村委会副主任。上任后,郑里铭很快博得了村主任和村民的信任。

2000年1月上旬,郑里铭得知马车河村曾被拆迁,征收的土地得到了补偿,乐成镇政府批给该村几间地基。恰巧那段时间,郑里铭家里办的水泥销售点,生意亏了本。年关将至,郑里铭不禁起了贪念,打起了地基的主意。

几天后,郑里铭找到一家房屋中介所。他告诉李老板自己在村里负责土地方面的事宜,是马车河村委托其来转让地基。为了增加可信度,他还拿出乐成镇政府同马车河村委会关于马车河村拆迁、征地有关遗留问题的协议书原件。

李老板查看了规划图,核对情况属实,协议书上也确实有郑里铭的签名。

但是村集体拆迁赔偿土地要想转让过户,还必须有乐成镇政府同意转让证明。一次趁着和村主任一起去镇政府办事的机会,郑里铭一个人去办了手续,拿到了转让证明。

手续齐全后,中介所的李老板几经联系,介绍了买主章女士给郑里铭认识。

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谈好两间地基以300万元的价格成交。双方约定2000年1月11日在李老板的房屋中介所内签订《地基转让协议书》,李老板是见证人。

协议内容如下:300万元的转让金,分三期付清,第一期付定金25万元,第二期1月20日付175万元,第三期2月20日付60万元,然后写房屋卖契,剩余40万元待土地使用证领好后全部付清。

签约那天晚上,郑里铭只身一人前去赴约。他对章女士说:“村主任忙不过来,由我代表前来。等双方签好后,我将协议转交给主任签字盖印就行了。”见他这么说,章女士没多想就在协议上签了名。

一切办妥后,章女士等人在中介所里等着郑里铭拿签好字的协议回来。

他们并不知道,郑里铭拿走协议后却没有交给村主任,而是直接回了家。

他找出事先准备好的有村委会主任徐某签名的其他文件,照着其真实签名用复写纸描摹到协议书上。

有了村主任的签字,还差一个村里的行政章。这个章一直由村里的金会计保管着。

郑里铭找到金会计谎称道:“村主任等人都已同意将南马小区的两间地基以300万元转让给章女士,也已经签了字。”

金会计平时盖章时都会给村主任打电话确认,但那天看到《地基转让协议书》上面确实有村主任的签字,于是就在协议书上盖了村里的行政章。

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郑里铭先后收到章女士给他的200万元现金。随后,他又私刻了“马车河村委会财务专用章”,伪造了两张收据交给章女士。

2000年1月25日,出差回来的金会计看到了郑里铭出具给章女士的三联收据,一眼发现上面印着的财务章是假的,一问才知道出了问题。

警方找到郑里铭家的时候,早已是人去楼空。

11年里,郑里铭先后逃到甘肃、云南、四川、等地,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刚开始逃亡的那阵子,我一宿一宿地睡不好觉,很后悔自己做了这件事。白天走在街上,看到警察心里就很慌,怕是来抓我的。”看守所内,郑里铭讲起逃亡生活,有些哽咽。

11年间,他再也没回过家。除了偶尔给母亲打个电话,也没联系过其他人。8年前父亲去世时,当时出逃在外的他也没敢回来见父亲的最后一面。

今年1月底,郑里铭得知旅居美国的母亲要回乐清老家过年,回想起逃亡11年中所尝的辛酸,百感交集的他决定回家见见亲人。

2月19日,他回到家中。短短数天,看到家乡的变化翻天覆地,村民个个都变成百万富翁。对此他懊悔不已:“如果当初没有动歪脑筋,凭自己的劳动,踏踏实实地工作,也许今天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生活得很幸福。”

(摘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