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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面对归纳的两难境地,波普尔以反逻辑实证主义的思维方式,提出了否定后件的证伪主义。从证伪主义出发,他希望通过对归纳问题的消解来解决归纳问题。他的思想有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科学研究不可能排除使用归纳法;另外,证实与证伪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假说的基础说不清楚,而且人们在实践中最终还是需要经证实的假说。这些都足以说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并没有真正解决归纳问题。
[关键词]证伪主义 归纳问题 假说
[中图分类号]B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8-0048-02
一、归纳问题
作为20世纪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提出了证伪主义并希望借此解决归纳问题。波普尔认为,“归纳推理是否得到证明,或者在什么条件下得到证明的问题,被称作归纳问题。”[1]休谟第一个对归纳提出了质疑,认为归纳法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逻辑问题,另一个是心理学问题。逻辑问题是:从我们经验过的事例推出我们没有经验过的其他事例,这种推论能被证明吗?休谟对此的回答是“不可能有理证性的论证来证明,我们所没有经验过的例子类似于我们所经验过的例子”。他认为,“……前面的推理没有任何正确的根据。”[2]因此,归纳的科学方法所内涵的“单个的已观察到的个别事例在逻辑上包含普遍陈述”的看法,实际上默认了归纳法的有效性,这种看法是十分缺乏批判性思考的,因为归纳法既不能保证科学知识通过观察来确定,也不能通过逻辑证明来确定。
归纳法的心理学问题是:人们为什么会自然而然地在心理上认为,未来要发生的事情和以前发生的类似的事情结果会是一样的。休谟的回答是:由于习惯和习俗。他认为习惯是人生的最大指导,它可以使过去的经验有益于我们,并且使我们期待将来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即归纳推理的前提和结论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逻辑关系,而是产生于人们的心理习惯,归纳的过程实际上仅是一个“心理联想”的过程。科学知识是通过科学家们的“心理联想”产生的。因此,科学知识的产生缺乏可靠的理性依据,科学知识的增长是非理性的,科学也就让人产生怀疑了。
二、波普尔的证伪主义
为了解决归纳法存在的问题,批判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和划界标准,波普尔提出了他的证伪主义的思想。他认为归纳问题和科学的划界问题是认识论的两大问题,并且二者有很大的关联。波普尔认为应该在科学认识方法论中排除归纳法,并认为逻辑实证主义对划界问题的解决是不妥当的。
波普尔认为人们都是用全称命题来表述科学理论,而经验的对象却是个别的。个别的事例无论重复多少次,也无法证实一个全称命题。例如虽然我们看到的乌鸦都是黑色的,但也不能得出“天下乌鸦一般黑”这样一个全称命题,因为无论我们看到多少乌鸦,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不能证明全部乌鸦都是黑色的,所以在逻辑上归纳法是无效的。但由归纳法得出的理论或命题如果没有必然的可靠性,又如何解释归纳法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呢?为此,卡尔纳谱提出了逻辑概率问题,即理论的可靠性取决于相关经验事实出现的概率。波普尔不同意这种观点:首先,过去重复发生的事情,既不能证明将来的必然重复,也不能保证将来的或然重复;其次,从次数上来看,无论过去重复多少次,这个数目总是一个有限数,而将来发生的次数是无限的,有限数与无限数之比接近为零,即其概率永远接近于零。但在心理上人们依然自然而然地相信和运用归纳法,波普尔认为主要是因为人们根据反复出现的经验容易在心理上形成一种信念;而一种信念的可靠性则取决于经验反复出现的程度。
波普尔反对逻辑实证主义者将证实原则作为科学和形而上学的划界标准。逻辑实证主义提出的这个标准是以经验事实和归纳法为基础的,即一个命题,如果能在实践中得到证实,它就是科学的;如果一个命题在实践中得不到证实,它就是形而上学的。并且一个命题在实践中被证实的次数越多,就越科学越具有真理性。20世纪由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量子力学推向高潮的自然科学革命,使波普尔受到启发,他认识到任何科学理论都可能包含错误,任何科学之所以为科学,不是因为它正确,而是在于它有错误,它可以被经验所否证,也就是被证伪,因此他提出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是证伪原则而不是证实原则。只有坚持证伪原则,才能把经验观察作为检验理论的标准。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了科学知识增长的模式:P1TSEEP2……。即科学知识是通过不断解决问题积累起来的,科学不是以观察作为开端,而是首先产生于问题。当遇到问题P1时,人们首先提出猜想或假说,尝试对这个问题进行解决即TS。然后,对提出的假说或猜想进行严格论证和检验,也就是通过证伪排除其中存在的错误即EE,之后又会产生新的问题P2,如此反复。随着问题变得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对问题做尝试性解决的假说也就越具有科学性。因此,波普尔的证伪原则的核心就是“假说-反驳模式”,任何理论在未被证伪的情况下都只是暂时被证实,是一个随时可能被证伪的假说,科学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科学理论不断被证伪的历史。
三、波普尔从证伪主义出发解决归纳问题的局限性
(一)对归纳法彻底否定的态度不可取
波普尔的证伪过程使用的是试错法方法,即假说—反驳模式,其逻辑形式是:如果p,那么q,并非q,所以并非p,这是逻辑上的否定后件式,是一种有效的逻辑形式,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从逻辑上来说,演绎比归纳(不完全归纳)更严谨。但不能据此完全否定归纳法。归纳和演绎都是思维必不可少的方法,是认识世界、获取科学知识必经的两个过程,不能片面强调其中的一种而抛弃另一种。波普尔对归纳法的彻底否定,把归纳和演绎完全对立起来,片面强调演绎而摒弃了归纳,走向了极端。归纳法是人类认识的重要方法之一,是获取科学知识的重要工具,不能完全被清除出去。人类总是先有感性经验而产生认识,作为演绎出发点的大前提一般也都是由经验归纳得来的,不是先验的。所以,演绎从根本上来讲也不具有逻辑上的必然性。另外,波普尔在对归纳法的批判中,其实还是应用了归纳法。“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能通过归纳法确立起来”其实就是在证实了“若干个理论的形成不能通过归纳法确立起来”的基础上归纳出来的。许多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都不否定归纳法在实际思维过程中的存在及其必要性,当然,科学概念和理论的形成并不仅仅靠归纳。两者的关系是这样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对归纳结论的运用,二者缺一不可。尽管归纳逻辑是不完备的,缺乏逻辑上的必然性,但不管是在科学研究还是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归纳方法都得到了极其广泛的应用。我们应该肯定它在人类认识中的基本作用,而不是完全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