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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的儿子,在班级成立文学社。同学们为命名班刊正绞尽脑汁时,盯着社长长满粉刺的大方脸,豁然开朗,遂拍案同意叫《青春痘》。从此,身为社长的儿子倍觉荣耀,因为,他那张样板脸为自己所钟爱的文学梦做了一回伟大的贡献。
他爸17岁时,亦将作家梦怀抱于心。社长一当就是好多年,几将把交椅坐穿。夜夜埋头在台灯下冥思苦想,笔耕不辍,憋得脸上火力更足。因那时未有敷痘灵、粉刺净之类的济世良药,常常用手抠得这坑叠那坑,至今,额头太阳穴两边还赫然留着几处难得一见的遗迹哩。
我17岁时,正小家碧玉,貌美如花。虽庆幸凭着几首水清风净的小诗混进了文学社,但因捞不到社长当,便时时对着明月扼腕长叹。那时,缺荤少肉,也就没有丰厚的油脂浇灌,偶尔鼻尖冷不防冒出三两颗信号弹,便忧心无比。有帅气的男生课后前来借橡皮,只能故意将刘海全拨到眼前来遮丑,就差没找个地缝给钻进去了。
17岁,儿子两袖清风,洒脱得很,从不叠被从不洗衣,放学之后更是茶得泡好饭得盛好,球鞋非名牌不选,每月上一回发廊,还挑三拣四屡屡不愿进去,自己唯一愿意动手的只有两样——翻书和开电脑。不过,逢有长途旅行,他一小男子汉却抵足了家中的全部苦力。因爹妈的腰椎肩周关节受岁月的风化,渐已失灵,儿子手提肩扛,纵然累得一身大汗淋漓,也毫无怨言。班上同学中大多有领“日薪”“周薪”的,儿子却乐于领“月薪”,并从未超支,平日里从学校各种比赛中荣获的奖金也一并分毫无差地上交,在这个问题上,他还没经济头脑,亦不懂回扣。
他爸17岁时,就快能背下古诗整整三百首,正扬言要发奋努力考上师范中文系。身为学习委员的他同时也兼任学生会副主席以及校足球队队长的职务。听闻,由此人挂帅率领的足球队转战全省,曾遇强敌无数,再激烈的厮斗下竟然也没丢过一个球,于是,在凯旋之路上学校领导为这一群智勇双全的斗士办了个大大的庆功宴,把他们感动得鼻涕眼泪一把一把地往下掉。
我嘛, 17岁时才只有40公斤,学校劳动课,却挑着50公斤的煤球满山上跑,挑完一次大哭一场。哭完后,洗个清凉澡,遂跟着《新华字典》每天学10个生字,翻英汉读物背英语单词,读唐宋诗词做大学梦。到了傍晚,校监照例过来视察,头发洗了没?衣服洗了没?抽屉整理好了没?全部检查通关后,便可以冲去饭堂打饭了,一勺豆腐、几棵芥菜、一点红烧肉碎成了我们一天里最期盼的佳肴。吃完后,寝室必做的一个游戏便是抽签,谁倒霉谁负责到一里外的水池边刷碗。
17岁的儿子,喜欢谢霆锋、梅西和肯德基。小时候每日必看《哈里波特》,嚷着老爸老妈把他送去魔法学校,学有所成后回来对付楼上欺负过他的“伏地魔”。班上亲戚一大群,直呼数学老师为“红姐”,称班主任是“跑哥”,说班上男生都叫女生为“公主”,女生都管女生叫“驸马”。那还得了?一日,急问儿子有没有拍拖,答曰:还没到畅销的地步,再过四五年吧。学习百忙之余,不忘偷偷溜到街边的报刊亭去买几张杨幂的海报。一打开私房音响,必听王菲和杨坤,说是高考路上要是没了这些人,就没了支撑他的精神食粮。
17岁时,他老爸崇拜泰戈尔,并开始尝试写诗歌,第一回写完,拿去给他老娘看,老娘看完后气得把那丢进菜槽里喂猪,大骂伤风败俗。于是改写小说,追着文坛女青年写的杰作来读,因为有了追梦的动力,不久小说便出来了,不久,有看中的出版社要帮他出书,书出得薄薄的,反响也是小小的。
17岁时我,正坐在宿舍上铺的床边,晃着两光脚丫,整天想着可以给谁打件时髦的毛衣;床上长年放了一堆大部头小说,每次读完,总要腾云驾雾好一阵才醒得来;没想到,就这么荡着荡着,忽然有一天,一纸通知书,便把我给腾云驾雾地荡进了大学……
这就是我们一家三口的17岁,生命中一段杂草丛生却又鲜花遍地的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