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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男女普遍进入一种试图发现、选择和试探自己的性心理需求对象的“寻梦”状态。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寻梦”双方的接触和亲近,具有未专一、不稳定、易更换的特点。这说明,交异性朋友不一定就产生爱情,而是泛指和不同性别的朋友来往,发展普通的友谊关系。从发展心理学角度看,交异性朋友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但应该受到理性约束。在校学生应该避免过早恋爱。
小时候,人们并不特别注意自己的性别。大约从小学3~4年级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男生和女生互相排斥。桌子中间有一条“三八线”,双方都不许对方越界。进入青春期以后,“三八线”悄悄地消失了,异性之间的亲近情结悄然产生。它往往通过某些试探表现出来,例如有意接近对方,找借口与对方讲话,主动帮助对方做事,或者请求对方帮忙等。
亲近情结的出现表明,随着性生理萌动,人不可避免地会逐渐产生相应的性心理需求和性生理需求。这两种需求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而需求和需求实现的区别也是不言而喻的。正是这两个区别决定了青少年男女之间有友情与爱情的区别以及恋爱与的区别。它们的区别是:友情可能带有某种朦胧的、不确定的性心理追求的因素,但它不是性生理追求本身。恋爱具有明确的性生理追求的意向,但它还不是性生理需求的实现。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有这样的误解:认为青少年男女之间不存在纯粹的友情,哪里有友情,哪里就有爱情。如果有一位母亲问女儿有没有男朋友,人们都理解为,她问的是有没有恋爱对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并不特别注意思考性心理需求问题,不注意对人的性生理需求和性心理需求做严格的区分,也没有注意到这两种需求的实现存在着广泛的不同步性。然而,这种混淆友情和爱情的理解,却在实际上普遍地起着妨碍青少年发展正当友谊的负作用。
上述关于人的性心理发展的规律说明,进入青春期以后的男女青少年普遍不自觉地进入一种试图发现、选择和试探自己的性心理需求对象的“寻梦”状态。一般地说,由于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他们“寻梦”的具体目标,在一个很长的时间里都是不确定的。“寻梦”的内驱力是强大的和连续的。但这种意向力的指向又是宽泛的、无确定目标的。“寻梦”中的双方的接触和亲近,具有未专一、不稳定、易更换的特点。这说明,交异性朋友并不意味着彼此就一定产生爱情,而是泛指和不同性别的朋友之间相互来往,发展普通的友谊关系。对此,学校、老师、同学和家长都应该给予理解和宽容,不要轻率地给他们扣上恋爱的帽子。
从发展心理学的角度说,青少年交异性朋友是很必要的。第一、异往是释放性心理能量,缓解性心理紧张的重要途径。亲近情结所蕴含的性心理需求,会在人体内部转化成为性心理能量。这种内在的心理能量要求得到释放,释放之后才能缓解心理上的紧张,达到身心健康。若得不到释放,人就会在心理上,乃至身体上产生这样或那样的不适、烦恼、焦虑、紧张和不安,甚至会生病。异往是释放性心理能量的重要的手段和途径之一。第二、异往能够丰富人的个性。异性之间的个性差异远比同性为大,人们若能在同性和异性中广泛地发展交往,就会对社会关系有更全面和更深切的体验,精神世界就会更丰富,个性的发展也会更全面。反之,如果人的交往局限于同性圈子,心理发展就可能会有某种单向性和狭隘性的缺陷。第三、异往有利于促进学习和工作。经验说明,在有男女共同参加的活动中,人的异性接近需要得到满足,就会激发起一定的热情和内在积极性、创造性。比起只有同性参加的活动来,人们参与有异性参加的活动会感到更加愉快,也干得更加起劲、更加出色。第四、异往有利于积累性别角色经验。总是局限在同性范围内活动的男女青少年,往往会对异性接触产生某种神秘感和羞怯感。当需要进行这种接触时,难免会发生一定的困难。发展异往是消除上述神秘感和羞怯感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因此,学校应该为男女同学的接近和交往营造良好的条件。
然而,异往应该是理性的和有所约束的。首先,交往要自然,要消除不自然感,光明正大地交往。其次,交往要适当,要有分寸。这里说的适当和分寸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是,交往方式要符合我国一般社会期望状况。例如,当前大多数人把某一女孩和某一男孩频繁地单独约会,视为超出友谊的界限,这就需要加以注意。虽然我们并不认为异往都必须集体进行,但过多、过频的单独约会,容易诱发心理,容易导致爱情的萌动,这也是客观的事实。其二是,交友活动的性质不要超越友爱的范围,就是说,不主张过早地进入恋爱角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男孩和女孩在交异性朋友上颇为性急,而且意识和行为又相当开放和盲目。有的竟在教室等公众场所,甚至在大街上搂抱接吻,引起人们的反感。且不说青少年学生宜不宜恋爱的问题,单就拥抱接吻而言,我们的民族文化认为,男女拥抱接吻本身就是一种准。人的不同于动物。动物的是不分场所、不讲场合、不顾社会影响和社会反应的。人的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最起码要顾及文明礼貌,绝不可不分场合、随时随地实施。当众接吻之所以不为社会认可和接受,是因为在我们民族文化背景下,这种行为被认为是有违文明,有失尊严,有背常理的。人们认为,作为一种满足性需要的行为,若是在大庭广众的场合实施,它就有类同动物本能的低层次、低品位的庸俗行为之嫌。青少年学生本应是有知识、有文化,有修养的,本应能够维护和张扬自身人格的自重、自尊、自爱的,但却听任一时的冲动而失去自控性,这不是很遗憾吗?有人辩解说,那是个人的自由。是的,你没有违反法律,拥抱和接吻是你的自由。但是,人的行为有高雅和卑贱、稳重与轻浮、文明和庸俗、体面和羞耻、有涵养和缺乏教养之分。请问,在公众场合拥抱接吻,稳重吗?高雅吗?文明吗?体面吗?有涵养吗?它能体现你人格上的自尊、自重和自爱吗?
我们为何不主张中学生过早地恋爱呢?原因之一是,青少年学生还没有形成稳定的责任感和相应的责任能力。他们往往片面理解和追求所谓爱情的甜蜜,而不理解,而且无力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许多事实说明,十三、四岁的孩子已经具备当父亲或母亲的生理能力,一不小心就会成为事实的父亲和母亲。显然,为人父母,光有生理能力是根本不够的。原因之二是,青少年学生心理发展尚未成熟,情绪和情感还不稳定,他们好冲动,自制力差,极易丧失理智。我国民间素有“干柴烈火”之说,青少年学生务必注意“干柴烈火”效应,千万别玩“干柴烈火”游戏。无数事实说明,一旦越轨,就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它会影响人的一生。原因之三是,青少年学生事业尚未定向,前途未卜。对所有在校青少年学生来说,未来的生活,很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随着环境的变迁和生活条件的改变。人的思想和价值观、审美观也会随之而改变。今天的玫瑰花,明天可能就是枯萎凋谢的苦菜花,那时,它带给人的只能是无穷的烦恼和深深的痛苦。原因之四是,恋爱影响学习,成绩下降。学习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而恋爱则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当两个人处于热恋状态时,他们内心的兴奋中心始终是花前月下之事,哪里还能够集中精力于学习呢!
[收稿日期:200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