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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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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本文在对董事会特征的一般理论及文献进行了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并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效率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董事会 治理效率 董事会特征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的运作负有最终责任,其治理效率直接关系到公司业绩和股东利益。过去半个世纪以来,董事会一直是法学家、财务学家和社会学家研究重点之一,如今,投资者、政府机构、社区和员工正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仔细地审视董事会的业绩并对他们的决策提出质疑。在我国,董事会属于一种新型的治理机制,为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监管部门先后多次发文敦促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但是这些政策的效果如何呢?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现状又怎样呢?本文试图对此加以探讨,以期为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公司治理改善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董事会特征理论与文献回顾

董事会特征指董事会构成、董事会规模、董事会领导结构、董事会会议情况以及董事会成员持股等能对董事会做数量描述的变量。董事会作为内部控制机制最重要的一环,直接负责公司战略的制定和总经理的选拔、任命、考核与解聘,因此国外很多文献对董事会的有效性加以研究,研究这些特征变量与盈余管理、总经理变更和公司绩效的关系。

董事会规模

董事会规模影响公司治理水平。上世纪90年代以前,部分研究支持大规模董事会,认为大规模董事会提供多角度的决策咨询,帮助企业获得必要的资源,建立企业良好的外在形象,降低CEO控制董事会的可能性。尽管如此,Lipton和Lorsch(1992)的实证结果还是指出了大规模董事会的弊病:虽然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着董事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但是协调和组织过程的损失将超过董事数量增加所带来的收益。Jensen(1993)也指出,董事数量超过七人时,董事会就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并易于受CEO控制。另外,董事会人数太多容易使董事会成员产生搭便车的动机,公司经营中很多好的战机就会丢失。Yermack(1996)研究表明Tobin Q值与公司董事会规模负相关,小规模的董事会更倾向于在公司业绩不好时解雇总经理,这种解雇威胁会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而下降。Beasley(1996)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与财务报告虚假成正相关。

董事会构成

早期,人们认为董事会应包含若干名内部董事,因为他们是董事会的重要信息来源,可以减少外部董事与CEO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更有效地监督和评价CEO的工作。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国家各大公众公司的股权越来越分散,董事会逐渐被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操纵,导致人们开始从理论上普遍怀疑现有框架下董事会运作的公正性、透明性、客观性和独立性,许多国家纷纷进行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改革的重点就是调整董事会结构,增加外部董事比例。

纵观西方研究文献,学者对董事会构成的研究是见仁见智。早期研究认为内部董事能够提高公司绩效,70年代以后的研究成果则存在一定的分歧:有些学者认为外部董事能够提高公司绩效,而其他一些学者则证实董事会构成与公司绩效无关。Weisbach(1988)指出,内部董事通常不愿意赶走现职总经理,但同时争辩说内部董事也能为公司增加价值,因为内部董事能优化谁是总经理继承人的决定。因此,内、外董事结合在一起的董事会能更有效地在公司业绩不好时替换管理层。

董事会领导结构

关于董事会的另一个争论焦点是董事会的领导结构,即董事长是否应该兼任总经理(CEO Duality)。委托―理论积极主张采取“两职分离”的领导结构。在理论看来,人具有天然的偷懒和机会主义的动机,为了防止人的“败德行为”和“逆向选择”,需要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两职合一意味着要总经理自己监督自己,这与总经理的自利性是相违背的,于是,理论认为,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应分离,以维护董事会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然而,现代管家理论倾向于采用“两职合一”的领导结构形式。他们认为,总经理对自身尊严、信仰以及内在工作满足的追求,会促使他们努力经营公司,成为公司资产的好“管家”(Boyd,1995)。两职合一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创新自由,有利于提高信息沟通的效率和组织决策的速度,从而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

Dechow等(1996)研究发现总经理兼董事长的公司更容易因违反公认会计准则而受到SEC的处罚。Goyal等(2000)研究表明,如果总经理同时兼任董事长,那么有关总经理变更的决策有效性就会下降。Pi等(1993)发现分离CEO和董事长将提高公司绩效。但Moyer和RAO(1996)发现两种不同的领导结构与业绩之间只存在很小的差异。

董事会会议次数

董事会会议多开少开,关键要看董事会会议次数与公司业绩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在此问题上,学术界出现两派截然相反的观点。一派以Lipton和Lorch为代表,认为董事会会议次数越多,则表明董事会越积极有效。所以,Lipton和Lorch建议董事们每两个月至少应该开一次会,每次会议应该要有一整天。

与此相反,以Jensen为首的另一派则认为,董事会会议往往只是走走形式,不是确实需要的。董事会会议的大部分时间往往被用来讨论公司的日常事务,董事们实际上没有太多时间来讨论公司管理层的表现。因此,董事会会议还不如少开。

Vafeas(1999)专门就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业绩表现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董事会会议频率与公司价值成反比关系。Xie等(2001)研究发现董事会的会议次数越多,盈余管理程度越轻。

董事会人员持股量

董事会成员持有大量的股份能使董事和股东的利益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从而为董事的监督职责创造更好的激励机制。但是到了20世纪初期,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由此而引发的对外部资金需求的增加,公司的股东数量增加很快,以至几乎没有任何股东能占支配地位,最终专业管理者填补了这个控制真空,从而出现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现象。这时,在职管理者提名董事会成员的人选,造成董事会理论上是不同股东的代表而实际上是管理者的代表,且这些董事通常不持或持有很少的股份,使得董事与公司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从而影响了董事的监督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学者们试图提出各种解决办法,Bhagat等(1999)认为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增加董事会成员的持股数量,“为了重树有效的监督机制,董事必须再次成为股东”。当董事会成员持有股份时,管理层的决策会影响其财富(Minow和Bingham 1985),持有适当股份的董事能对管理层的决策进行更好的审核和质询(Mace 1986,Patton和Baker 1987)。但也有人认为董事持有大量的股份会削弱其独立性,同时还可能会诱使董事会成员为了在股票市场上获利而操纵盈余(Kelin 2000)。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

董事会规模略微偏大

从董事会规模的频率分布来看,董事会规模主要分布在7至11人之间,处于此区间的观测值占样本总数的76.77%。考虑到我国公司的规模较小,与美国标准普尔公司(董事会规模平均为10人)相比,我国公司董事会规模略显臃肿。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董事会成员最好为奇数,以防董事会表决时出现僵持局面,但样本中有约15%观测值的董事会人数为偶数。

董事会构成逐步合理化

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最小为0,最大0.454。2001年样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显著大于2000年,同时2002年又比2001年显著增大,均值由2000年度的0.016上升至2002年0.228,但是仍未达到《指导意见》规定的1/3,也远低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水平。

四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董事(董事兼高管)一直稳定在2-3人左右,管理董事比例稳定在30%左右,随着独立董事的引进,管理董事比例有所下降。少数公司董事会全部由管理董事组成,董事会只不过是经理班子的翻版,值得注意。

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尚未完全分离

统计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279家公司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占15.1%,1152家公司的总经理兼任董事,占62.5%,完全实行两职分离的公司仅416家,占22.4%。总体而言,CEO兼任董事的现象较为普遍。可喜的是,证监会建议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应该分离后,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公司数和比例均呈明显下降趋势,两职分离现象日趋明显。不过,2002年仍有47家占本年样本数10.2%的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董事会会议流于形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但从统计结果来看,461家公司在1999年至2002年间平均每年召开董事会会议6.28次,低于美国公司平均的7.45次,会议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29次。这些样本公司的会议频率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议频率已经达到8.48次,与美国上市公司差不多。从会议内容来看,平均讨论通过经营战略决议3.85项,财务安排决议3.15项,人事变动决议2.64项,制度建设决议2.2项,显然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关注和工作的重心在经营规划和财务安排上。

董事会成员持股过少

从统计分析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持股数量平均10.4万股/公司,人均只有1万股左右。50%公司董事持股在2.87万股以下,有17%的公司董事会持股为零,零持股现象比较严重。董事会成员持股数差距很大,最小为0股,最大为788万股。四年来,无论平均数还是中位数都基本呈下降的趋势,1999年平均数为11万股,到2002年只有9.58万股。总体来说,我国公司董事会成员持股数都不大,各年的中位数都在2-3万股左右。

提高董事会效率的政策建议

由上可见,虽然《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能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践中,董事会往往成了闲置的橡皮图章,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效率整体上不高,存在“弱董事会”现象。基于此,我们认为应借鉴西方公司董事会运作经验,结合我国公司的现实状况,通过多种途径去加强当前在我国公司治理中的董事会这一薄弱环节。

第一,上市公司应适当控制董事会规模。本研究发现虽然董事会规模对总经理变更未能起到解释作用,但董事会规模越大,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大,公司的绩效也越差。我们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规模偏大,影响了董事会在决策中的沟通和协调,降低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高独立董事比例应该从缩小董事会规模入手,而不是大力引进独立董事。

第二,继续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虽然本研究发现,独立董事与公司绩效负相关,对总经理变更作用不明显,但独立董事比例与盈余管理呈负相关关系,增加独立董事比例能提高董事会的有效性,降低盈余管理程度。这两个结果看似矛盾,实际上正说明了现阶段的独立董事更多地是在发挥监督作用,由于独立董事的有效监督,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有所收敛,并在一定程度上挤出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泡沫”。在目前情况下,扩大独立董事比例是提高董事会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较好措施。因此,应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使独立董事能更加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董事的作用将日益显著。

第三,提高董事会会议效率和质量。本研究发现,董事会会议频率与盈余管理正相关,与总经理变更、公司绩效负相关。应增加会议频率以加强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之间的沟通,以便于独立董事尽快进入角色,但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董事会会议质量,避免董事会会议形式化、空洞化,让董事有足够的时间来讨论公司的战略问题,而不是事后频繁开会“灭火”。

第四,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应该完全分离。两职合一的公司更有可能进行盈余管理,在相对业绩下降时总经理变更的概率较小,两职合一公司的绩效较差。

第五,应有条件地推行以激励为主的期权计划,以增大董事会成员的持股比例,因为从本文的研究来看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现有的持股数量不足以对董事起到激励作用。

第六,建立健全董事任用和业绩评估机制。我国上市公司基本上还没有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董事任用和评估机制,应该通过改革董事提名程序、强化董事任职辅导和培训、建立和健全董事业绩评估制度,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董事任用和评估制度,使得董事不仅有职有责,而且能够受到考核和评估,切实增强董事会的有效性。

第七,积极培育公司外部治理市场。替代性假说认为,董事会功能与市场接管功能具有替代性,在资本市场与经理市场和市场接管技能较弱的情况下,董事会的职能应该加强。我国公司的董事会不力,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又没有发育健全,导致公司治理结构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我们应一方面强化董事会职能,另一方面从减持国有股开始,活跃公司控制权市场,同时积极发展我国的经理人市场,这样既可以对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管人员起到压力作用,又可以及时更换不称职的董事和高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