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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走近我,发现我不是梦露,又离开。”成为梦露,势必就无法再做那个叫诺玛的女孩儿,她是一个穿着自己名字外衣的女人,孤单闪耀。
好莱坞明星的身份的敏感和争议有目共睹,尤其是在玛丽莲?梦露的身上。性感尤物是她,“胸大无脑”也是她,她早早被贴上了“性”和“性感”的双重标签儿,而她并无意去撕毁这些:“问题就在这里,性感符号成了个事。但如果我一定要成为什么的象征, 我宁愿它是性而不是其他什么,实际上大部分事我们都定好符号了,不是吗?”语气中透出的,是些许无耐。
梦露离开这个世界已经五十年了,半个世纪后仍被提起的女人身上所埋藏的一定不是当年的标签所能概括的全部,这也是那些真正爱梦露的人口中所持的理由。诗人西川为梦露写过一首诗:“这样一个女人被我们爱戴,这样一个女人我们允许她学坏,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酗酒,唱歌,叼着烟卷,这样一个女人死得不明不白。”梦露像一只受惊了的小鸟一样激起男人的保护欲,背面的脆弱,耀眼后面的孤单,让世人疼了她五十年。
当梦露还叫诺玛时,被寄养在不同的家庭中,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亦被送入精神病院。也许是缺少关爱的颠沛流离的经历让她格外期待耀眼与关注,亦格外无助。直到1945年,有人发现了她的美貌,梦露开始了模特生涯。她不知疲倦的工作,直到有一天她光芒四射,得到了全世界的目光。但她却始终无法摆脱那种孤单无助,因为人们的关注不都是善意的,孤儿是她永远无法摆脱的心境。她对生活的要求很低:“我很幸运,能活着。”
不是奥黛丽?赫本的高贵,不是嘉宝的冷艳,梦露会傻笑会搔首弄姿,让人没有距离感。这是那个时代的大众审美对她提出的要求,她迎合着这种要求,时而无奈——“我不得不要打败自己的内心去演那些笨女孩儿,问些愚蠢的问题。我到底应该怎样去做,才能看上去聪明一些?”她知道自己不必显得聪明,人们看见的,只是她的身体。她不向别人诉说自己读了什么书,因为她知道那只会显得滑稽。她喜爱雪莱和济慈,她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她想演《浮士德》中的格蕾辛,她上专门的表演课去提高演技,她也曾努力摆脱梦露这个名字给予自己的狭窄定义。“我极力找寻自己,但困难重重。多数人穷尽终生也无法认识自己,但是我必须这样做。对我而言,认识自己的最好方式是寻找自己作为人的存在,证明自己是一位演员。”她偶尔语出惊人,小心的提醒大家她不是胸大无脑。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梦露读到这首诗时应该会苦笑,她说过:“在好莱坞,人们付一千美元索取你一个吻,却只愿付50美分换你的灵魂。”她觉得身体是美的,大方的展示着它——“身体是被看的,不是被遮的”,但最后,她不得不遮盖起自己的灵魂。她吸引了全世界男人的眼球,却没能留住一个在身边守护她——三次婚姻均以失败告终。离开她的男人们包容不了她最差的一面,自然也就不配拥有她最好的一面。她没能遇到疼惜她的脆弱的男人,只能道出一句“有事业是件好事,但你不能靠她熬过慢慢长夜。”
梦露的死因至今仍是一个谜团,在三十六岁的年纪离开,至少留住了青春与性感,甚至这神秘的死亡也成为她吸引关注的一个原因。灿烂,荒诞,毁灭,生命注定是一场悲剧,只不过在梦露身上呈现得更为明显。梦露的遭遇是放大了的生命矛盾——得到与失去、人群与孤单,以及死亡的无法预料和必然到来。
尤物是人们送给那种既又智慧的女人的称呼,可惜世人只看到了她的。梦露是聪明的,她对生活有过思考,徒具躯壳的人不可能说出那些闪着灵光的话。时代审美和市场利益需要一个梦露,她迎合了这种需要成为耀眼的明星,而所有的非议和误解是她为这份闪耀所支付的代价。
成为梦露,就无法再做那个叫诺玛的女孩儿,她是一个穿着自己名字外衣的女人,孤单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