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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为什么就不能被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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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关于退休年龄问题的讨论一直是社会热点,网上一项关于“你支持推迟退休年龄吗?”的调查中,20万参与投票的网友中,有92%投了反对票,评论者也众口一词地反对这项动议,支持者凤毛麟角。这个结果虽然早已是意料之中,但还是出乎情理之外。

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及存在的问题

探讨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中国目前的退休年龄。简单而言,目前中国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

首先,这一规定不仅有性别上的差异,更有身份上的不同,虽说历史看曾起到过积极作用,但与当今时代的平等公平理念严重不符。其次,中国人平均预期寿命当前为73.05岁,与之相比较,中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更何况前些年由于提前退休现象比较突出,中国劳动者实际退休年龄普遍低于法定退休年龄,有调查显示,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时的平均年龄只有53岁。与此相反,伴随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人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遍延长,推迟了就业起始年龄,假如退休年龄不相应延长,劳动力的就业年限、也就是人力资本投资回报期就将缩短,导致人力资本的浪费,这种情况在女性身上表现尤为严重。即便不考虑老龄化问题、不考虑养老保险的收支情况,提高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这符合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本来简单的一件事,网络调查为什么却得出相反的结果?退休年龄为什么就被不能被延迟呢?反对的原因究竟在哪里?

反对声音一:延迟退休不利于普通劳动者,尤其不利于低收入群体

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企业职工工资低,工作条件恶劣,延迟退休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因为缴费增加,而领取养老金总数减少。

首先,这种观点误读了中国养老保险的计发办法,认为延迟退休年龄会导致缴费增加,而领取的养老金减少。其实按照目前规定,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退休年龄55,计发月数为170、退休年龄60,计发月数为139、退休年龄65,计发月数为101。可见,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成为影响养老金水平最敏感的变量,如果延迟退休、增加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都会大幅度提高。此外,个人缴费完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可以继承,这表明参加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具有完全的返还性;而且个人账户用光后参保人存活,仍能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因此,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提高退休年龄虽然会使个人缴费总数有所增加,但个人缴费能够完全返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水平大幅提高,而且随着存活年限延长,领取养老金的总数也有可能增加。

其次,这种观点只关注即将退休的就业困难群体,误认为低收入者更愿意早退休,只有高收入者才愿意延迟退休;但却没有看到每年因达到年龄不愿退休而产生的大量劳动争议,尤其以女性劳动者居多!其实这个问题本质上是关于退休意愿的,诚然,网络调查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普通劳动者的退休意愿,但其科学性还有待商榷,目前还没有关于退休意愿问题全面、科学、严谨的调查研究。理论上分析,退休意愿不仅取决于工资收入,还应考虑工作性质、养老金替代率等其他因素。以2009年为例,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2687元,而参加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仅为1334.23元,不仅绝对数额低,而且养老保险平均替代率仅为49.66%,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不到就业人员工资的一半,如果考虑在职人员大量的无法统计的隐性收入的存在,养老金替代率会更低。不仅如此,中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现在的调整完全是随机的绝对数额增加,没有任何制度化的约束能够保障养老金水平会随着物价和工资的变化而调整。在通货膨胀加大未来生活压力的当下,相对于长时间领取低水平的养老金,延迟退休获得相对较高的在职工资和未来获得相对较高的养老金以达到满足更高生活质量的要求无疑会成为普通劳动者的理性选择。

一些临近退休的下岗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和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的人员强烈反对提高退休年龄,这可以理解,但需要澄清的是:第一,延迟退休不应该也不会立即实施,目前应该制订方案在5~10年后选择合适时机缓慢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等绝大部分于上世纪90年中后期下岗的就业困难群体完全退休后才逐步提高退休年龄,不会影响这部分群体的既得利益;第二,沿用目前的一些特殊政策,制定对于高强度体力劳动和特别就业困难群体的特殊保护措施,允许他们提前退休;第三,在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同时可引入弹性退休机制,在一定范围内赋予公民个人自主选择退休时机的权利,加大延迟退休的养老金奖励机制,上海“柔性申领养老金”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尝试。

反对声音二:延迟退休有可能加剧整个社会的就业压力

的确,从表面看,提高退休年龄似乎会减少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会使目前本已紧张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实证数据检验能够证明这一观点,退休年龄与就业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退休年龄的高低与宏观就业量不存在直接关系。一国的就业容量不是取决于退休人员所占岗位的数量,而是取决于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的确目前我国每年大约有300万人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会给年轻人腾出300万的就业岗位,由于法定退休年龄低,在这300万老年人当中“退而不休”的现象相当普遍,大量退休老人在从事着有收入报酬的劳动,从而并未从总量上释放出可供年轻人就业的岗位。即便老年人退休后回归家庭,也是将老年人的社会劳动转变成了家庭劳动,同样会对家政服务业产生直接的挤出效应,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都是无法进行统计而容易被忽略的。所以如果考虑上述因素,对于就业而言,年轻人对老年人的替代效应并不明显,提高退休年龄也不必然增加年轻人的就业压力。

此外,提高法定退休年龄不应该也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例如美国,计划用22年的时间将全额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提高2岁,即从65岁延迟到67岁,目前这项计划实施了7年,全额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也已经提高到66岁。中国提高退休年龄也应该加以借鉴,提早规划,选择合适时机,采用小步渐进的方式,这样每年减少的退休人员要远远低于300万。因此,即使延迟退休对就业有冲击,采用这种方式也可以将提高退休年龄对现实就业市场的影响缩小到尽可能小的程度。

反对声音三:延迟退休不利于社会公平,有可能造成利益集团的不公分配

有人认为提高退休年龄会进一步加大收入分配差距,导致社会不公平,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相对提高退休年龄并统一退休年龄,目前的退休年龄才是不公平的,更容易拉大收入差距。首先,目前法定退休年龄不仅有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还有“干部”与“工人”之间的身份差异,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平等,有悖于公平的价值理念,而且正如前文所述,由于养老保险平均替代率较低和目前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对于同龄人而言,早退休者获得的养老金不仅要远远低于晚退休者的在职收入,而且也要低于晚退休者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这才是真正不利于社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差距。其次,退休年龄偏低导致很多老年人退休后继续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但相对于普通劳动者,只有那些在职收入高、社会地位高、拥有较多社会资源的人退休后才更容易找到相对高报酬的工作,这部分人退休后边拿退休金边在就业不仅有违养老金的初衷,使得退休金演变成一种工作以外的额外福利,而且进一步拉大代内的贫富差距,“富者愈富,穷者愈穷”。因此提高退休年龄并统一退休年龄,取消退休年龄的性别差异和身份差异,不仅不会导致社会不公平,而且有利于调节代内的收入分配差距,增进社会公平与平等。

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是必然趋势,是否延迟退休年龄不应再成为目前讨论的重点,现在应该讨论的是如何提高退休年龄,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完全能够化解矛盾,消除普通劳动者的误解和担心,把对整个经济社会的影响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