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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语与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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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粤语壮语有着脱不开的渊源关系。本文论述粤语是在壮群体先人越人语言的基础上产生并在不断靠扰汉语而形成的汉语方言。

【作 者】白耀天,广西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南宁,530028

【中图分类号】H178;H2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9)04-0120-007

Cantonese and Zhuang Laguage

Bai Yaotian

Abstract: There are original relation inseparably between the Cantonese and Zhuang Laguage. The article discusses that the Cantonese is a Chinese dialect produced by drawing close to the Chinese based on the language of the Yue ethic group, ancestor of Zhuang.

Key words: Cantonese; Zhuang Laguage; the Yue ethic group

(一)

岭南,古为越人分布的地区。自赵佗南越国时期壮傣群体先人越人分化为壮、傣二群体先人越人以后,居于岭南的就是壮群体先人越人及其传人。

据西汉淮南王刘安《淮南子》卷18《人间训》的记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掠取越人地方,所派遣五路大军中,“一军处番禺之都”。显然,今广州市古称“番禺”,在秦朝以前就已经存在了。明末清初,广东学者屈大均谓当时“说者谓番禺旧读‘翻容’,故谚有云:‘北人不识番禺(fān róng),南人不识(zhōu zhì)。’然不知何以读番禺也?”①

“番禺”(fān róng)后来怎么读成“番禺”(fān yù),不是汉字的音变,而是当时越语以汉字近音译写成“番禺”后,时间久了,人们忘记原所据以译写的越语音声却根据“番禺”二字字面的普遍音读而造成的结果。

据越语近音而译写,既可以写成近音的“番禺”,也可以写成近音的“贲隅”②或“须陵”。比如,《山海经•海内东经》载:“郁水出象郡,而西(东)南注南海,入须陵东南。”郁水就是珠江,是汉时的称谓,其源出于桂、黔、滇交界地区的象郡,滔滔东南泻,流至须陵东南注入南海,此须陵就是人们惯常译写的番禺。

“番禺”又写作“贲隅”或“须陵”,道出了它们均是近音译自上古越人的语词。壮傣群体先人越人,其谓“村子”为“ba:n3”或“ma:n3”;谓“大”为“huη1”或“loη1”,“ba:n3 huη1”或“man:n3 loη1”,其音恰与“翻容”或“班隆”相近。越语“ba:n3 huη1”或“ma:n3 loη1”译成汉语就是“大村子”。这样的称谓,既符合上古越人结村而居的实情,也符合壮傣群体先人越人及其后裔的语音变化规律。从此,也可以清楚秦朝及其前岭南的居民是越人,即壮傣群体的先人越人。

赵佗自称南越武帝割据岭南以后,为了站住脚跟,稳固政权根基,采取“和集百越”的政策,③“结箕倨”,④移俗于越,结纳越人首领,倡导婚姻往来,缓解与土著越人的矛盾。这就基本保证了越人传统习俗的传承。

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灭南越,后来又征海南岛,讨西南夷,“连兵三岁”,“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⑤“以其故俗治”的“初郡”,昭示了岭南诸郡的主体居民为壮群体先人越人。

《汉书》卷27中之下《五行志》称:“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而浴。这是越人的传统习俗。历史上,壮族、傣族及其先人都一仍其旧地传承下来。时至清朝,在壮、傣二族仍略见其遗绪。清朝人吴震方《岭南杂记》上卷载:

自肇(治今广东肇庆市)至梧(梧州市),路届粤西(今广西),即有蛮夷之习。妇人四月即入水浴,至九月方止。不避客舟,男女时亦相杂,古所谓男女同浴于川也。……浴时或触其私,不忌,惟触其乳,则怒相击杀,以为此乃妇道所分,故极重之。

与此相应的,陶宗海光绪云南《腾越厅志稿》卷15载在陇川(治今云南陇川县)以西的“大伯夷”(今傣族先称之一)风俗说:

居喜近水,男女皆袒浴于河。妇人谨护两乳,谓此非父母所生,乃天地所赐,不宜人见也。男逸女劳,纺织、负担不辍。

男女同川而浴,这是壮傣群体先人越人的传统习俗。一二千年后,清代已经趋同于汉族的桂东粤西的至梧州一路上的居民,仍然旧习未改。而这恰与远在云南西南角陇川县以西的傣人同一习俗,同一理念,浴女惟以两乳为重,谨护两乳。虽然一者认为“此乃妇道所分”,一者认为“此非父母所生,乃天地所赐,不宜人见也”,但表达的却是同一个意思,只是记载的人不同,表述的文字不同罢了。清代桂东粤西的已经趋同于汉族的居民,其先人不是壮群体的先人越人是谁?

蹦跃活人“男女同川而浴”,人死则“买水浴尸”,是壮群体先人越人的传统习俗。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载:广西羁縻州县人“亲始死,被发持瓶瓮,恸哭水滨,掷铜钱、纸钱于水,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⑥周去非《岭外代答》卷6《买水沽水》也载:钦(州)人始死,孝子披发顶竹笠,携瓶瓮,持纸钱,往水滨号恸,掷钱于水而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

人死买水浴尸,千百年来壮族及其先人世代传承,迄于20世纪50、60年代方才渐渐淡化。在历史上,广东各地的居民也普遍存在着此一习俗。比如,清朝同治十年(1871年)刻行的《番禺县志》即说,其地风俗,人“始死,则召师巫开路,安魂灵,投金钱于江,买水以浴”。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印行的《清远县志》称:“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云‘蛮俗亲死,披发持缶哭水滨,掷铜钱于水,汲归浴尸,谓之买水’,知此为蛮夷陋俗,故《番禺续志》谓买水而省,洵(诚然)为正论,但习俗相沿,难于遽革矣。”“遽革”,就是骤然革除。积习难改,说明清朝后期广东的居民在趋同于汉族之后,其千百年世代传承丧葬中买水浴尸习俗尾大不掉。此一习俗,自是承传于汉代以来岭南壮群体的先人越人。

唐朝柳宗元《柳州峒氓》诗的“鸡骨占年拜水神”句,⑦道出了壮族先人对水神的崇拜。古代壮族先人沿水而居,以水中的动植物为食,凭水进行种植,靠水交通往来,自然以水为衣食父母,认为水赋与人类一切,神异无边,甚至人的生命也源之于水。晋朝张华《博物志》载:“獠子妇人妊身,七月生时必须临水,儿生便置水中,浮即养之,沉便弃之。”⑧这就是在壮族先人心目中以水神赋予人生命和生命力的写照。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卷6《金华夫人》载:

广州多有金华夫人祠。夫人字金华,少为女巫不嫁,善能调媚鬼神,其后溺死湖中,数日不坏,有异香,即有一黄沉女像容貌绝类夫人者浮出,人以为水仙,取祠之,因名其地曰仙湖,祈子者往往有验。妇女有谣云:“祈子金华,多得白花。三年两朵,离离成果。”

此无疑是水神赋人以生命的信仰,只不过经过人们千百年的口耳相传,添枝加叶,让其人化又人而神化而已。人临水而生,浴水而健,浴水而长,死买水浴尸,重归于水,这就是壮群体先人越人的“生命循环论”。

北宋初李等辑《太平广记》卷483《獠妇》引唐朝人《南楚新闻》载:

南方有獠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饮食皆如乳妇。稍不卫护,其孕妇疾皆生焉。其妻亦无所苦,炊爨樵苏自若。

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mí,粥)以饷婿。婿拥衾抱雏,坐于寝榻,称为产翁。其颠倒有如此。

这里既写“獠人”的产翁制,又写越人的产翁制。产翁制是壮傣群体先人越人在母权制发育还不充分父权制就过早成熟了,在父权制确立之际,男子为了在母系强势之下为夺取对子女拥有的权力从而形成的习俗。三国以后,“獠”既为郁林(治今广西贵港市)、苍梧(治今广西梧州市)、交趾(治今越南河内市西北)、兴古(治今云南砚山县北)、柯(治今贵州凯里市西北)乃至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县东北金鸡村)的壮群体先人及傣群体先人的称谓,⑨越自为南海郡(治今广州市)等地居人的称谓。此道出了唐朝时候不论是称为“獠人”的还是称为越人,都传承着上古壮傣群体先人越人的产翁习俗。

此一习俗,在壮、傣二族及其先人的某些群落中存续时间绵长,迄于清朝乾隆年间(1736~1795年),不仅袁枚(1716~1796年)的《子不语》卷21《产公》记载“广西太平府(辖境相当于今广西崇左市)獠”中还残存在着男子坐褥的习俗,而且吴兰孙乾隆云南《景东直隶厅志》卷35也记载云南景东直隶厅(治今云南景东县)“彝”(今傣族先称)“凡妻生子,贵者以水浴于家,贱者(浴)于河。三日后,以子授夫,耕织自若”。

产翁制是壮傣群体的先人越人男子在母系强势之下为夺取对子女权利而形成的习俗,在以后的社会发展中,它与壮群体先人越人和傣群体先人越人传承的男逸女劳习俗及父子情薄心向和行为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10《十妻》载:

余观深广之女,何其多且盛也!……城郭墟市,负贩逐利,率妇人也。而钦(州)之小民,皆一夫而数妻。妻各负贩逐市以赡一夫,徒得有夫之名,则人不谓之无归耳。为之夫者,终日抱子而游,无子则袖手安居。群妇各结茅散处,任夫往来,曾不之较。

产翁制习俗在壮傣群体的先人越人中形成及其在后人中的传承,道出了男子在母系强势之下夺取对子女控驭权的心向和行为。但是,女子十月怀胎,乃是天道,无容改变。《太平御览》卷796《獠》引南北朝魏收《魏书•獠传》载“獠人”“至于忿怒,父子不相避,唯手有兵刃先杀之。若杀其父,走避于外,求得一狗以谢其母,然后敢归。母得狗谢,不复嫌恨”,说出了这样的存在。所以,在壮族及其先人的意识理念中一直存在着父子情薄的事实。《隋书》卷31《地理志》载五岭以南“獠人”“父子别业,父贫,乃有质身于子”,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存在。

《太平广记》卷483《南海人》引唐朝孟《南海异事》称:“南海贫民妻方孕,则诣富室指腹以卖之,俗谓指腹卖。或已子未胜衣,邻之子稍可卖,往贷取以鬻……鬻男女如粪壤,父子两不戚戚。”“鬻男女如粪壤,父子两不戚戚”的感慨,活现了历史上岭南东部居民与岭南西部的居民一个样,曾经存在“父子情薄”的事实。这是其源同一,原来的心态习俗自然不异样。

历史发展到后来,广东及桂东的壮群体先人越人的传人主要就是操粤语的人群,桂西及云贵高原东部和海南省北部的壮群体先人越人的传人就是操壮语的人群。

(二)

粤语形成于何时,众说纷纭。不过,秦以后才有群体性的中原汉人入居于广州地区,而秦朝维持其在岭南的统治仅几年时间,不可能像某些论者说的“粤语晚至秦代才形成”,⑩却是可以肯定的。

已故民族学家徐松石曾说粤语“就是用南壮的腔,去发北汉的调”。B11此话虽欠贴切,但粤语在广州地区兴起、形成,广州地区古为壮群体先人越人及其传人所居之地,自然受到影响,汲取了壮群体先人越人语言的音声、语法和词汇,此却是有据可查的。

与开音节对称的闭音节,指以辅语收尾的音节。现在北京话只有[-n]、[-η]二种闭音节,广州话、客家话、壮语、布依语、傣语有[-m]、[-n]、[-η]、[-p]、[-t]、[-k]六个闭音节。所以,徐松石先生说粤语如同壮语,“鼻音比较丰富”。B12

在粤语中,由闭音节作韵尾的鼻音韵所占的比例不少。比如,粤语的lap9(立)la:p9(腊)、na:p9(纳)、εat7(七)、pat7(笔)、fat9(佛)、fuk7(福)、kuk7(谷)、Cuk9(熟)、mak9(墨)等。B13壮语自然也是如此。比如,mum6(胡子)、la:n1(孙子)、nu: η4(弟或妹)、tap7(肝)、hat7(早晨)、pa:k7(嘴巴)等。

徐松石先生说,“鼻音有伸长力、接引力和调和力。所谓余音绕,就是鼻音。有了鼻音的帮助,我们唱毕之后,也可以闭唇闭口而自鼻孔摇拽发声,继续半分钟之久。许多缠绵悱恻、萦恋慕”即依此而表达。粤歌、壮歌令人垂慕,也由此而来。B14

同样,时间性副词“先”修饰动词,粤语也与壮语一样后置。比如,普通话“先吃饭再去”,粤语是“吃饭先再去”,这可完全是从壮语“kmn1(吃) hau4(饭)ko:n5(先)a:i5(再)pai1(去)”脱胎而来。这样,就形成了两广主要汉语方言的一种典型句式:“我把此事做完先再回去”;“我试去做先”;“我去探探先你再去”;“你去先”等等。

构词方面也是如此。最常见的是粤语借用于壮语的“共”名在前,“小”名在后的构词模式。汉语一般是限制性的小名在前,共名在后。比如,“酒壶”、“丸药”、“李果”等,壶、药和果是共名,酒、丸、李是小名,以小名修饰限制共名。作为汉语方言之一的粤语,却不是这样。迄今,粤语虽在发展中日臻成熟,但在其口语中仍然残存着壮语共名在前、限制性小名在后的构词模式。比如:牛公、牛,猪公、猪,鸡公、鸡,鸭公、鸭,等等。,读na2,借用于壮群体先人越人语中表示女性的na4。如今,有些地方的壮族谓伯母为na1,有些地方的壮族又谓姨母为?i1 na4,另一些地方的布依族又谓舅母为na4。在粤语中,用在动物词后面表示雌性,个别植物也用表示雌性,如“木瓜”,即是母木瓜。有些动物无从或无需细辨雄雌,便以雄或雌统盖其种。比如,虾称“虾公”,蛙称“kop7”。B15因此,人们戏称粤语为“kop7无公,虾无”。

结构性的词组,也多如此。比如,主谓结构词组的“人多”、“人少”;双宾结构词组的“畀粒糖我”;动宾结构词组“舀dei4水添”等,也是残存于粤语中的壮群体先人越人所操语言的表达形式。

语音、语法和词汇是语言的三大要素,而语法是语言的基础,是语言特点的本质。在语言的发展中,它比语音和词汇变化缓慢得多。粤语是壮群体先人越人中力图趋同于汉族那一群体所操的语言,在它发展的过程中,力图按照汉语的词法和句法规则以调整原由壮群体先人越人所操语言而来的越语词法和句法,使之趋同于汉语,但是,毕竟力有未足,旧语言的词法和句法无从抹去。所以,在粤语中旧迹斑斑,显示出壮群体先人越人语言在粤语中顽强的生命力,从而透露出粤语是以壮群体先人越人语言为根、仿照汉语而建立起来的一种语言。此种语言,与时俱进,与原以为根的壮群体先人越人语言距离愈来愈远,而与汉语愈来愈近,从而成为汉语的一种方言,然而旧迹又未能全然尽去,所以在语法方面又拖着长长的众多的壮群体先人越人语言的尾巴。

词汇方面,随着粤语的发展 ,古今语义已多有变化。比如,《隋书》卷31《地理志》载,“有(铜)鼓者号为都老,群情推服。本之旧事,尉佗于汉自称‘蛮夷大酋长老夫臣’,故俚人呼其尊为‘倒老’也。言讹,故又称为都老。”此“倒老”,在元朝音译异写为“太獠”。所以,《元史》卷162《刘国杰传》所载的邓太獠、刘太獠、肖太獠、阎太獠、严太獠、曾太獠等,都是头面人物。可是,到了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1《土语》却说,“大奴曰太獠,岭北人曰外江獠”。“广人谓平人曰佬,亦曰獠,贱称也”。自然,随着粤语的发展,许多借用于壮群体先人越人所操语言的词语也渐与时俱进而失落。比如,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1《土言》说广东蛋人谓“拿网曰今网”,“今”即壮语谓拿为“kam1”的音译,今广东水上居民谓“拿网曰今网”已无迹可寻。又如,粤语的表关系、牵连一词,借用于壮语的“na4 naη1”为说,现在新一代的操粤语的青年便弃之而以关系、牵连取代了。不过,就现在广州话的口头语看,还有许多往昔壮群体先人越人所操语言的词语像前面说的“di1”(一些)、“kop7”(蛙)等一样,作为越语的底层语残存下来,成为粤语的有机组成部分。 《广东新语》卷11《土言》载,广州“谓无尾曰ND067,音掘。谓人无情义者亦曰ND067”。“ND067”,是粤语词,也是壮语语词。此源于壮群体先人越人关于温婆养龙的传说。《太平寰宇记》卷159引南朝宋人沈怀远《南越志》载:端溪县(治今广东德庆县)有个温氏婆,以捕鱼为生。一日,她在溪边捡得一个其大如斗的蛋,抱回家放在盆里。过了十多天,从蛋里爬出一个尺来长的其样像壁虎的动物出来。它长大后便为温婆入水捕鱼。一天,温婆不小心将它的尾巴割断了。它负痛远去,一去就是好几年,回来时鳞光闪闪,一身光鲜。龙儿在温婆身边盘旋游戏,亲驯的又像当初一样。秦始皇听说此事,说:“此龙子也,朕德之所招致!”于是下诏,派人带着礼物把温婆带到京城来。温婆恋土恋乡,闷闷不乐。龙儿知道她的心思,所以她坐的船虽离家乡有千里之遥,一夜之间就将她的坐船带回原地。这样反复三四次,秦朝的使者也胆怯了,灰溜溜地返京。后来,温婆老死了,葬在江南,龙儿常在水中起大波,将沙子推到墓边,堆垒成大坟,这就是龙母媪墓。而人们则称龙儿为“掘尾龙”,将船叫做“龙掘尾”。这个故事也在广西各地广泛传播。比如,上林县的壮族将龙儿人化,称为“特掘”;将其故事称为《特掘的故事》。尊崇温婆,温婆成了岭南壮群体先人越人崇拜的神灵,称为“龙母”,宋代及其后并纷纷建起龙母庙进行祭祀。明末清初,据《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所载,岭南各府州县大都存在“龙母庙”。从而,与龙母关连的断尾的“kЩt7”,也就成为壮群体先人越人的后人,不论是壮族及其先人还是操粤语的人们的通语。这说明岭南的居民本为一体,在汉族文化的影响下统一体断裂了,驰于趋同汉族的居民群体要甩脱旧越人的遗迹趋同于汉族,却因与壮族及其先人信仰同一,共尊龙母,“断尾为”(kЩt7),此一词语就自然甩不开从而长期地遗留于他们的语言中,如同壮族一样。

西汉刘向《说苑》卷11《善说》记录了公元前528年楚令尹鄂君子于汉江上聆听的《榜木世越人歌》。歌的最后一句“随河湖”(dieg tsaЩ g’azγwag上),B16“”是小人,即歌者的自称;“随河”(tsaЩ g’a)即现在壮语说的“tsaЩ1 ho2”,指喉头、喉道;“湖”是认知、感受。此句,《说苑》所载的古译作“心悦君兮君不知”,“喉头”怎么可以译作“心”?原来,汉族是“心之官则思”,B17越人却是“喉之官则思”,是以“喉”作为思维器官的。壮族作为古越人的直系后人,传承着以喉为思维器官的认知,因此壮语中有“心地宽广”说成“tsaЩ’ ho2γai2”(喉道长)、“心地狭窄”说成“tsaЩ’ ho2 tin3”(喉道短)的成语。清朝李调元《粤风》所载的东楼吴代辑的《狼歌》中有一首说:“吞同厘伶俐,约友二何行。扶买扶过寻,何行也不失。”译成汉语就是:“见同年聪明伶俐,引情人痴痴慕爱。你慕我爱共痴心,惹人忌恨不拆开。”歌中第二第四句两个“何行”,第一个“何行”为“ho2 han2”,是喉头发痒,即爱慕的意思;第二个“何行”,当是“ho2 ham2”的误写,可能是因没有适当的汉语词可以将“ho2 ham2”音译,而且不知者又因“ho2 han2”、“ho2 ham2”初听起来音近,便以“何行”当之。“ho2 ham2”,是喉头发苦,即是忌、怨恨的意思。

从越王勾践的“式(礼敬)怒蛙”以求勇,B18到壮族誉蛙为“雷神的使者”以及流行于壮族中的“手不抓青蛙,不怕雷公口剥(劈)”谚语,说明上古越人及越后人壮族都崇蛙敬蛙,以其为神异。直观取象,越人及其后人壮族可能是见到青蛙的喉部不论何时何地都是一张一宿地抽动着,便直认蛙是用喉部来思维的,于是产生了以喉头作为思维器官的理念。以喉作思维器官,于是有了“tsaЩ1 ho2 γo4”(喉头感知)、“tsaЩ1 ho2 γai2”(心地宽阔)、“tsaЩ1 ho2 tin2”(心地狭窄)、“ho2 han2”(爱慕)、“ho2 ham2”(忌恨)等词语。而“思维”也自有其词,犹如汉族以心思维有“想”、“思”等词一样,壮族以喉思维也有“ho2 nam1”或“nam1”一词。“nam1”,译成汉语就是“思考”就是“想”。孔子说:“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B19今壮人临事大都说“nam1 nam1 nen6”(想一想看),操粤语的人也说“我nam1先”(我先想想),如同壮族一样以“nam1”为想为思考的词语。

以“ho2”(喉)“nam1”(想),不同于以心为想,这是两种不同文化的差异。“nam1”一词,标志着越文化与汉文化相异的关键性词语。粤语百千年传承nam1而不变,可见其植根之深,生命力之强,旗帜之鲜明。由此,不能不让人涌起粤语是以在汉族文化影响下有趋汉倾向的壮群体先人越人所操语言为基础而产生而渐以形成的念头。

《史记》卷129《货殖列传》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隋书》卷24《食货志》也载:“江南之之俗,火耕水耨。”这些记载说明,“火耕水耨”是岭南壮傣群体先人越人原始的稻作方式。

“火耕”,就是烧火除去杂草,进行耕种。明末顾炎武《音学五书•唐韵正》火部下引《广东通志》载:“今琼州西乡音谓一年为一火,火音微;东乡谓年为喜,或谓之化,乃火之变音。”明代,琼州府在今海南省,府治今琼山县,辖三州十县。琼州西乡,指今澄迈、临高、儋县一带;东乡,指今琼山、海口和文昌一带。这些地方,当时的主要居民属壮群体先人越人的传人操临高话的群体。据后来的州县志记载,这一带的临高人不仅音谓一年为一火,而且大年初一清早,各户还派人到野外去堆草烧火,以图一年的吉利。不仅海南临高人如此,迄于清朝末年,两广不论壮族还是汉族,大多仍传承着过年时在门外烧一盆火的习俗。此透露了壮傣群体先人越人往昔烧火开耕、烧火开年的习俗以及以一年为一火、年由火来的认知。B20

水耨,就是开耕之后,稻种播下,稻禾与杂草共长,待到七八寸时,将它们一起割去,踩下杂草,灌水满田,这样杂草给淹死了,烂了成肥,稻禾却在水中抽芽长高,从而达到除草护稻的目的。耨,读nou4,这是壮语谓“腐烂”、“腐朽”的词语。比如,木头朽了,壮语谓“dun3 fai4 nou4 la3”!“nou4”一词,是古越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词语。可以说,“火耕水耨”是上古越人原始的稻作方式,是越人社会生活的开始。

在上古越人的后人中,“火耕”有迹可寻,“水耨”也有音读可觅。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1《土言》载,广州“芟草曰耨草,亦曰劳。谚曰:耕而不劳,不如自暴。”耨,声母为n;劳,声母为l,n、l互转,在壮傣语群各族语言是常见的。比如, 水,壮语谓γam4,临高语谓nam4,德宏傣语谓lam4;鸟,壮语谓γok3,西双版纳傣语谓nok3,德宏傣语谓lok3;老鼠,壮语谓nou1,德宏傣语谓lu1;肉,壮语谓no6,临高语谓nan4,德宏傣谓l4;等等。所以,广州话中的“耨”又读“劳”,是近音互转。这说明,“火耕水耨”或“火耕水劳”,都是上古越人的原始稻作方式的概括;“耨”和“劳”也是他们在劳作中产生的词语,上古读为“nou4”,后又衍为“lao4”。

耨这个字,不详在汉族中何时成形及使用。《说文》载:“薅,器也。本作,今文作耨。”又载:“薅,器也,或从金。”《庄子•外物篇》:“春雨日至,草木怒生,铫、于是始修。”又《管子•小匡篇》:“扶其枪、刈、、,以日暮从事于田野。”又《诗经•周颂•良耜》也载:“其斯赵,以薅荼蓼。”《诗经•周颂•痔乃钱》传B21 :“,也。”这说明,薅乃是“除去”的意思。其作为农具,可写作薅、或,见于西周、春秋、战国时代,以后才逐渐为耨所取代。因此,《管子•小匡篇》载写作“”,后人抄传的据说是春秋时期撰的《国语》卷6《齐语》所载管子话中的“”随意以后出的“耨”来取代。《诗经•周颂•痔乃钱》传说“,也”,与作为农具,没有分别吗?是,也就是锄。《说文》:,“立薅所用也”。呢?汉朝刘熙《释名•释用器》载:“耨似锄,妪(伛)薅禾也。”伛(弯)下腰方能除草,说明是小手锄,与“立(站着)薅所用”的锄不同。薅、、三字,同为小手锄的名称,音读如何?薅,《唐韵》呼毛切,《正韵》“呼高切,音蒿”。“呼毛切”或“呼高切”,就是“hāo”音。《淮南子》卷16《说山训》:“治国者,若田去害苗者而已。”《战国策•齐策》“操铫、与农人居陇亩之中”,注:“,呼高切”,也读hāo。一物而三异写,二读为hāo,但是,,《唐韵》读“奴豆切”,《集韵》、《韵会》读“乃豆切,音耨”,即读作nou4,仍不合乎情理。既然小手锄往昔书写或为薅、为、为,自是一物而异写,一音而异形,岂能音读不同?显然,读作nou4,其音系因“耨”而来。

《说文》:“薅,器也,或从金。”又载:“薅,器也。本作,今文作耨。”无疑,耨字是后起的。耨从何而起?起于江南越人原始的稻作方式“火耕水耨”。上古,北方没有稻作,稻作唯江南越人。他们“火耕水耨”,火烧开耕,踩草入泥,以水淹烂杂草,无需什么器具,只要两脚一踩,就可以把杂草在泥里在水里沤烂了,这就是“nou4”一词。人们将越人原始的稻作方式翻译成汉语,概以“火耕水耨”,并把越语的“nou4”一音赋以“耨”字。以后,古人觉得“耨”以“耒”为旁,比较合乎耕作实际,耨便带着越语的“nou4”音,取代薅、、等字。这就是《说文》所说的“薅,器也,本作,今文作耨”,以及清朝黄生《字诂》说的“,古字也,今作耨”。但是,毕竟越人的“水耨”与北方的“深耕易耨”(深耕细作,早除秽草)B22及“大暑至,以疾耨杀草秽”B23完全不同,“nou4”(耨)不是农具,只是稻田里的杂草经过泥埋水泡以后的结果。

粤语是在汉族文化影响下于壮群体先人越人的趋汉群体中孳生的,它不得不以壮群体先人越人所操的语言为底子语和基本语,又不得不与时俱进不断地甩脱壮群体先人越人语言,包括语音、词法、句法和语词,向汉语靠拢,最后成为汉语的一种方言。

作为底子语和基本语,自然当初壮群体先人越人所操的词语深植于粤语中。信仰、表征文化区别以及农业生产的主要用语长期使用,是如此。

表示泊船、渡头的“步”,是如此。“步”是上古越人的用语。北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卷3载:“岭南以水津为步。”唐朝韩愈《柳州罗池庙碑》载“宅有新屋,步有新船”,以“宅”与“步”以及“屋”与“船”相对成文,真实地道出了唐代岭南人谓渡口、谓泊船处为“步”的普遍性。粤语承“步”传“步”,迄于清朝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两广总督张人骏主持编绘的《广东舆地全图》所记各县厅地名,其中番禺县有鹿步、鹿步新墟、鹿步司;顺德县有云步、云步汛;三水县有禄步;高要县有禄步司、禄步墟汛;封川县有米步等。“步”后来为汉语所接纳,亦以名地,如安徽的“蚌步”。明朝步改为同音字埠,于是蚌步镇成了现在的蚌埠市,步头成了埠头,也就是现在的港口。

谓集市为“墟”,谓赶集为“趁墟”,是如此。“越之市为墟,多在村场,先期召集各商或歌舞以来之。荆南、岭表皆然”。B24容州“呼市为墟,五日一集”。B25“端州已南,三日一市,谓之趁墟”。B26 廉州“郡少耕稼,所资珠玑,以亥日为市。黎、蛋壮稚以荷叶包饭而往,谓之趁墟”。B27 上古越人谓集市为墟,谓赶集为趁墟,壮语承之传之,粤语也承之传之,迄今不改,既说明操壮语的人与操粤语的人本为一体,也说明粤语是在越语的基础上孳生的。越人谓市为墟传入北方,为汉人所接受所认同。隆兴(1163~1164年)之初,宋孝宗“诏乡落墟市贸易,皆从民便,不许人买扑收税”,B28 说明了此情况。

谓住房为“栏”,也是如此。金钅共雍正《广西通志》卷92《诸蛮》载,壮人“结茅筑垣,架板成楼,上栖人下畜兽,谓之麻栏,亦称栏房。男女老幼聚于一栏,子娶则别栏以居”。栏,也称干栏。《太平寰宇记》卷163说窦州(治今广东信宜县)、昭州(治今广西平乐县)“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虽然自唐玄宗开元(713~741年)间宋任广州都督时“率人版筑,教人陶瓦”以后,岭南东部地区其竹屋茅茨式的“巢居馆水”干栏建筑住房变为砖瓦平房,B29但是谓房为“栏”仍传承于粤语中,甚至扩而用之,如牛住地谓“牛栏”,猪住地为“猪栏”,囤果子的房子为“果栏”等。随着时间的演进、社会的发展,干栏久弃,粤语渐以“房”代人住“栏”,栏之称也仅存于牛栏、猪栏、果栏、鱼栏、菜栏等中了。所以,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4《舟楫为食》载:“栏之称,惟两粤有之。粤东之栏以居物,粤西之栏以居人。”不过,栏―称北传也久为汉族所接纳。宋元时代,演戏的舞台形似干栏建筑,取名“勾栏”;猪圈“牛栏”,就是牛住的房子。自后,“栏”在汉语中使用更为灵活而广泛。报纸上的“栏目”、“广告栏”,墙上的“帐目公布栏”等,栏就由“房子”而衍义为“处所”了。

注释:

① 《广东新语》卷3《三山》。

②《山海经•海内南经》。

③《史记》卷113《南越列传》。

④《史记》卷97《陆贾传》。

⑤《史记》卷30《平准书》。

⑥《文献通考》卷330《西原蛮》引。

⑦《柳河东集》卷42《古今诗》

⑧《太平御览》卷361《产》引。

⑨[晋]郭义恭:《广志》,《太平御览》卷356《兜鍪》引;《永昌郡传》,《太平御览》卷796《獠》引。

⑩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第3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B11《粤江流域人民史》第21章,中华书局,1938年。

B12《粤江流域人民史》第21章《极有趣味的粤语•粤音富歌唱音》。

B13黄英振:《壮语与粤语源流初探》,《壮学论集》第311-312页,广西民族出版社,1995年。

B14《粤江流域人民史》第21章《极有趣的粤语•粤音富歌唱音》,中华书局,1938年。

B15壮语谓蛙为“kop7”。蛙有多种,有“kwe3”(小蛙)、“kop7”na2(田蛙)、“kop7 do η1”(林蛙)等。粤语“kop7 na2”即田蛙(kop7 na2),因此明朝及其后,粤语靠拢于汉语,将“kop7”谓为“田鸡”。这是取汉语的构词法又自谓蛙为“鸡”。

B16韦庆稳:《试论百越民族的语言》,《百越民族史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

B17《孟子》卷11《告子上》

B18《韩非子》卷9《内储说上》。

B19《语语•述而篇》。

B20白耀天:《年由火来:岭南古越人对时间的知觉方式》,《思想战线》1993年第5期。

B21传(zhuàn),阐述儒家经义的文字。如,《春秋》三传、《诗经》毛传等。

B22《孟子•梁惠王上》。

B23《管子•度地篇》。

B24[南北朝]沈怀元:《南越志》,李调元:《南越笔记》卷1引。

B25[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67《容州风俗》引《十道志》。

B26[宋]钱起:《南部新书•辛集》。

B27[明]王士性:《广志铎》卷4。

B28[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4《征榷一》。

B29[唐]张说:《广州都督、岭南按察、五府经略使宋公遗爱碑颂》,《全唐文》卷226;《旧唐书》卷96《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