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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受托经营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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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之间委托及受托经营包括委托受托经营资产和委托受托经营企业。在委托及受托经营中,受托方依据托管协议可获得一定报酬,委托方会支付一定的委托经营费用。受托方获取的报酬是否确认为收入,要分析实质上是否进行了管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实质上并未对受托经营资产或受托经营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则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不能确认收入,而作为关联方给予公司的捐赠;如果企业实质上对受托经营资产或受托经营企业提供了经营管理服务,则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受托经营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资产,对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所发生的受托经营费用如由受托企业承担的,则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但确认收入的部分不应超过受托资产账面价值总额与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110%的乘积,超出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例1]2004年年初,甲公司接受母公司委托,经营母公司部分资产。受托经营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根据托管协议规定,甲公司每年可收取100万元固定收益,在2004年度终了前甲公司已收到受托经营收益存入银行。假定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为2.5%。

确认其他业务收入金额=1000×2.5%×110%=27.5(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金额=100-27.5=72.5(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750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725000

二、受托经营企业

(一)按照托管协议规定,取得固定收益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受托企业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企业,取得的固定收益应按以下三者孰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超出部分记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1)受托经营协议确定的收益;(2)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3)受托经营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的,按净资产的10%计算的金额。

[例2]2004年年初甲公司受关联方乙公司委托,经营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企业。托管协议规定,甲公司每年可获得托管收益200万元,托管期限为5年。丙企业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甲公司在2004年年末收到有关托管收益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受托经营企业丙企业净资产收益率=300÷(1000+300)

=23.08%>10%

按净资产的10%计算的金额:(1000+300)×10%=130(万元)

受托经营协议确定的收益为200万元,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因此确认“其他业务收入”1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为70万元(200-130)。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3000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700000

[例3]假定例2中,受托经营企业丙企业2004年实现净利润5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受托经营企业丙企业净资产收益率=50÷(1000+50)

=4.76%

因此只需比较受托经营协议确定的收益200万元和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50万元就可以。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为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50万元(200-50)。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1500000

[例4]假定例2中,受托经营企业丙企业2004年发生净亏损5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受托企业接受关联方委托受托经营企业,受托经营企业发生净亏损仍能获得受托经营收益的,则受托企业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借:银行存款

2000000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000000

(二)根据托管协议,按受托企业经营业绩的一定比例收取(承担)收益(亏损) 根据受托经营业绩的不同,《企业会计制度》有不同规定。

1、当受托经营企业取得净利润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受托企业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的部分,应按照取得固定收益的方式进行比较。

[例5]2004年初甲公司受关联方乙公司委托,经营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企业。托管协议规定,甲公司每年可按照丙企业实现净收益(净亏损)的30%提取(承担)受托经营收益(损失),托管期限为5年。丙企业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甲公司在2004年末收到有关托管收益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受托经营协议确定的收益=300×30%=90(万元)

按净资产10%计算的金额:(1000+300)×10%=130(万元)

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因此确认的收入为90万元。

借:银行存款

9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900000

[例6]假定例5中,甲公司每年可按照丙企业实现净收益(净亏损)的50%提取(承担)受托经营收益(损失),其他条件不变。

受托经营协议确定的收益为150万元(300×50%),按净资产的10%计算的金额为130万元,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为1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20万元(150-130)。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3000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00000

2、当受托经营企业发生净亏损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受托企业承担的亏损部分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例7]假定例5中,丙企业2004年度发生净亏损1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部分尚未支付。

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额=100×30%=30(万元)

借:管理费用

3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300000

(三)根据托管协议,按受托企业经营业绩的一定比例收取(承担)收益(亏损),同时取得固定收益 《企业会计制度》对于受托经营企业取得净利润和发生净亏损的处理进行了不同规定。

1、当受托经营企业取得净利润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受托企业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确认为收入的部分,应按照上述取得固定收益时的方式进行比较。

[例8]2004年年初甲公司受关联方乙公司委托,经营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企业。托管协议规定,甲公司每年除获得固定收益100万元,另外可按照丙企业实现净收益(净亏损)的20%提取(承担)受托经营收益(亏损),托管期限为5年。丙企业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300万元。甲公司在2004年末收到有关托管收益并存入银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受托经营协议确定的收益=100+300×20%=160(万元)

按净资产10%计算的金额=(1000+300)×10%=130(万元)

受托经营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因此确认的收入为130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金额=160-130=3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6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3000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300000 2、当受托经营企业发生净亏损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受托企业取得的受托经营收益先冲减应承担的亏损额,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若冲减时受托经营收益不足冲减,不足部分计入管理费用。

[例9]假定例8中,丙企业2004年度发生净亏损1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额=100×20%=20(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金额=100-20=8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贷:其他应付款

200000

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800000

[例10]假定例8中,丙企业2004年度发生净亏损6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部分尚未支付。

甲公司应承担的亏损额=600×20%=120(万元)

计入管理费用金额=120-100=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0000

管理费用

200000

贷:其他应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