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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法治质检工作 助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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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义乌是世界小商品集散地,2011年出口小商品逾57万标准集装箱,商品出口世界215个国家和地区。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具有“品种杂、时间急、贸易主体多元、逃漏检现象普遍”等特点,监管难度非常大。多年来,义乌检验检疫局在国家质检总局、浙江检验检疫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普法工作为基础,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以强化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创新工作手段为着力点,努力提升法制工作有效性,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被评为“全国质检系统依法行政先进集体”,2008年因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卓有成效被义乌市政府集体记功一次;2011年被评为“全国质检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全国质检系统‘双打’行动行进集体”。

关键词:质检工作;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主要做法;经验与体会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2)11-0032-02

一、加大打击力度,提升执法威慑力

针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逃漏检多的特点,2007年,义乌局党组审时度势,经研究组建了专业的执法稽查队伍,增加执法经费投入,配备了两辆执法稽查专用车,以外贸仓库为重点,开展执法稽查工作。自成立专业稽查队伍以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204起,涉案货值2.03亿,其中查处案件数占浙江检验检疫系统总量的60%以上,有效震慑了市场采购商品出口逃漏商检以及其他违反商检法律法规行为。2011年共查处案件822起,涉案货值4653万元,比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前的2006年分别增长了198%和190%。加强与海关、工商局、质监局、市场主办单位――商城集团等部门单位间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协作,查获大案要案,2011年与公安联手,赴深圳开展追查,捣毁义乌、深圳两地制售假证窝点两个,现场查获伪造印章20余枚,伪造的检验检疫证书4份,并查获大量的空白原产地证书和检验检疫证书。涉案13名案犯除一名在逃外,其余全部受到法律应有惩罚。加强与兄弟局的协作,2011年共完成协查案件16起,罚没款41万,提升了系统的整体执法合力。

通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出口主体法律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报检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2011年共受理报检106275批、货值27.23亿美元,比成立专业执法队伍前的2006年分别增长了198%和247%。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行动力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由于“品种杂、外贸主体多元”,给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为了提高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有效性,我局积极创新手段,针对“违法行为夜间高发”的实际,建立了24小时不间断稽查机制;为了提高查处的有效性,加大了《义乌检验检疫局举报出入境货物违法案件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宣传力度,拓宽案件来源,鼓励群众参与检验检疫监督,2011年共接到群众举报线索17条,全部做到及时处理,查实立案处理的11条、简易处罚的1条,并对一名查实重大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了5000元的奖励。为了提高协查案件的处理能力,制定了《义乌检验检疫局外来移送案件管理规定》,对外来移送案件的责任处室、立案、调查及信息反馈作了详细规定,确保跨部门协作的有效性。建立了由局长、法制工作分管副局长、法制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实施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提高了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性,在处理的众多案件中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借力科技手段,提升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义乌局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助力执法监管工作、提高执法效率,自主研发了多项信息化服务平台,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为了拓宽案件来源,畅通投诉举报途径,自主研发了案件信息举报投诉平台,通过网络举报投诉,改变了过去举报投诉只能靠电话、邮箱,互动性差的不足,引入交互式理念,交流方式更加灵活,为检验检疫举报信息的报送提供了新途径,并积极配合做好12365的开通运行工作;针对辖区普遍存在的“高价低报”现象,建立了涵盖15万种商品的价格数据库,对每种商品设立了稽查涉案货值、检务报检货值、中国小商品价格指数和义乌海关报关数据,核价人员可以根据商品描述进行归类,以这些数据为参考进行基本准确的核价,大大降低了检验检疫规费收取、输非监装商品核价、涉案货值认定的随意性;组织构建了知识产权产品信息数据库,收集整理了8643个国内及世界知名品牌,为外贸流通领域以假充真案件的认定提供了重要支撑。研发了案件自主处理平台,做到了执法文书的自动生成,在降低工作差错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配合浙江局执法稽查软件的投入运用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综合信息实时管理平台,实现执法稽查人员将执法现场照片、查获案件信息现场录入,提高执法公正性、透明性。

四、落实党风廉政,提升执法战斗力

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直面外贸企业和行政相对人,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义乌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一岗双职,层层抓落实,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一线检验检疫人员向企业述职述廉,企业执行廉政情况与检验检疫便利措施相挂勾,警示企业若向我局工作人员行贿就取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聘请社会各界人员担任我局的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地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发挥检验监管本的功能,对检验检疫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实行领导督办制,积极推行处罚案件事后回访制,构建了党风廉政全社会参与的立体监督管理网络,全局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事件,在每季一次的满意度调查中,党风廉政满意度更是达到100%。

五、助力综合改革,提升执法服务力

积极投身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把检验检检疫法制建设与“抓质量 保安全 促发展 强质检”总体要求相结合,着力解决广大进出口企业和外贸从业人员密切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探索,针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向总局争取制定了《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针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出货急的特点进行检验检疫流程再造,创新前置检验模式,在出口商品报检之前,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出口商品预先检验,把检验服务工作做到前面去。积极参加市政府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建设,把检验检疫信用信息及时传输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上,同时把其它部门采集的信用信息为我所用,真正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控的立体信用管理平台。针对市场采购出口商品贸易主体多元的特点引入了组货单位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覆盖检验、监管、稽查、放行等环节的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了正常出口的工业企业和组或单位分类管理覆盖率达100%,运用评分评级确立不同的信用等级进行监管,分别实施信用放行、验证放行和检验放行模式,引导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为了提高监管有效性,制定了新形势下的稽查工作制度,把法制稽查工作与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要求及义乌检验检疫工作实际相融合,运用科技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手段为市场采购出口商品“管得住,通得快“提供保障。制定了工作评价制度,对市场采购商品预检验工作制度、监管工作制度、放行工作制度、稽查工作制度、风险管理规定、信用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抽批工作制度等制度以及其他的有关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检验检疫改革措施进行评价,确保各项制度行之有效。

1、上级指导是动力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是一项崭新的课题,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很多工作缺少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在总局、浙江检验检疫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局大胆创新,认真研究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规律和特殊性,形成了一套适应义乌市场采购商品出口的检验监管机制,制定了一批指导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较好地适应了义乌市场需要。尤其在义乌市获批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之后,总局、浙江检验检疫局领导多次莅临我局指导工作,多次召开专题研讨,对进一步创新义乌市场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给予了大量政策支持。

2、普法宣传是基础

义乌局一直以来十分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工作作为推动检验检疫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对内、对外普法工作。对内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倡导全员学法。在今年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中,全局有86名同志进入全国前万名行列,其中包括局党组四位同志。积极动员法制工作骨干总结案件查处业务,提升办案能力,并要求每位干部职工将出具的每份单证、报告视为“法律文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与浙江工业大学建立合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和法治工作研究,召开法制探讨会,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对外普法工作上,注重宣传手段的多样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做到“处罚与教育”并举原则,坚持“处罚到哪,宣传到哪”的工作方针,确保宣传效果,拓宽法律宣传的普及面,提高稽查工作的社会教育作用。

3、队伍建设是保障

近年来,义乌局不断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法制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局共有法律研究生1名,本科生4名,法律专业聘用人员5名。除每年开展多层次集中普法培训外,各处室结合处室业务工作,开展多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和交流。并针对执法岗位党风廉政风险较高实际,定期开展执法岗位风险排查,2011年共对全局执法岗位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执法风险排查工作。共排查行政执法风险点 70个,对重点敏感岗位制定了防控措施。开展15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出整改问题10项、改进建议4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地方支持是关键

义乌局定期将查获案件情况、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向地方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办单位进行通报,市场主办部门、物流主管部门将企业违法违规信息作为市场退出的重要依据。义乌局的法治工作也得到了义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每年地方财政都安排了预算给予执法经费补助,2011年补助了525万元,为义乌局法治稽查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总局、省局法制工作要求,严格执法,创新检验监管机制,助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义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