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破除五大误解:做个清醒的投保人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破除五大误解:做个清醒的投保人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在对金融服务行业的投诉中,涉及保险的投诉总不在少数,了解人身保险的一些知识,了那些保险营销中的“忽悠”话术,这样才可以成为一个清晰的投保人

误解一:保险公司不能破产

许多保险营销员为了打消客户对长期寿险安全性的担忧,凸显保险的“保险”,经常在展业中宣称“险公司不能倒闭”或者“银行能破产,保险公司都不能破产”并搬出《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来佐证。

保险公司真的不能破产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保险公司能破产。

要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公司的解散不同于公司的破产。破产在公司资不抵债情况下发生,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其次根据《保险法》第九十条的相关规定,寿险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照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寿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不过被保险人倒不必因此过分担忧,鉴于保险公司的破产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巨人,保险监管部门制定了相关部门规章,为被保险人设置了一道安全的屏障。其规定寿险公司破产后,其人寿保险合同必须转让给其他寿险公司或由监管部门指定保险公司接收。此外还设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当保险公司依法破产或被撤销,其有效资产无法全额履行保单责任时,保险保障基金可以向保单持有人提供全额或部分救济,个人客户的损失将不会超过10%。

误解二:买人寿保险可以避税

“买保险,可避税”业已成为保险营销员的展业必备话术。但若深问下去:人寿保险避的是什么税、怎么避税、能避多少税等问题后,就会发现在当下内地市场,避税已沦为保险营销的噱头,并无多少实操意义。

通常认为,买人寿保险能避的税无外乎三种:遗产税、个人所得税与利息税。在征收遗产税的地区,比如台湾,被保险生前投保巨额寿险,身故后保险公司支付受益人的保险金不被征收遗产税。此种情况投保人寿保险确有避税的作用,不过鉴于在可预见的将来,中国内地很难开征遗产税,所以买人寿保险避遗产税尚无意义。

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允许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费支出从个人应税所得中扣除。此类规定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是规避个人所得税的基础。而内地尚无此类规定。此外国税总局为了堵住一些企业透过购买团险来避税的渠道,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金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人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当然了,保险赔款的收入在内地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最后,只有在开征利息税的时候,购买储蓄型保险才能规避缴纳利息税。不过现阶段内地利息税是暂免征的。

误解三:买人寿保险可以避债

避债,又是寿险营销的宣传重点之一。什么“保险是永不冻结的财产”、“保险单是不能被冻结或拍卖的”。保险似乎成为了“老赖”们的避债法宝。但实务中保险到底能不能避债,能不能躲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我们先看一个案例(参考自吕筠的《人寿保险合同权益能否被强制执行》)

张某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养殖业投资,因技术问题,所养观赏鱼几乎全部死亡。张某将设备等固定资产卖得10万元,以自己儿子为被保险人、妻子为受益人,购买了投资连接型人寿保险,保险费一次缴清。银行要求张某偿还贷款未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人寿保险单,要求强制张某退保取得保单的现金价值9.5万元用于偿还贷款。

人寿保险合同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这也是人寿保险“避债”功能的基础。但是随着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发展,人寿保险合同也有了储蓄理财的性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与维护保险合同的独立性问题上,透过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案例,可总结出以下观点:

在债权人中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时,若债务人所投人寿保险(主要以分红、万能和投连险为主)拥有现金价值,且保险事故尚未发生,则人寿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则产,为可强制执行的对象。人民法院一般会要求保险公司强制退保,使财产变现。

若保险事故发生,比如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合同若指定了受溢人,则死亡赔偿金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不可被强制执行。若保险合同没有指定受益人,则死亡赔偿金则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可强制执行。

误解四:过了体检就可以隐瞒病史

有些被保险人为了降低保费,在投保时有意隐瞒既往病史。不少保险营销员也认为,只要投保人隐瞒的病史在体检中没被查出来,就能蒙混过关。出险后保险公司也得理赔。

这利,错误的观点导致许多被保险人因为保险公司的拒赔而与其列簿公堂。人民法院的判决一致认为,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体检与投保单中对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的问询,是两回事儿,二者没有什么关系。过了某项体检不意味着被保险人就可以在该项目隐瞒病史。若隐瞒,出险后保险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照样有理由拒赔。

误解五:买了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的疾病都能赔

但凡是重大的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都能管吗?答案现然是否定的。

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重大疾病”在保险条款中是有严格的定义的,比如某重人疾病保险条款,要求承保的重大疾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必须同时满足“重度黄疸或黄疽迅速加重”,“肝性疾病”、“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在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和“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等四种较为苛到的条件。

所以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之前,投保人一定要详尽了解保险条款对“重大疾病保险”的定义,减少出险后的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