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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上的千山万水
数学课上,年过半百的数学女老师为了解释微积分里的加速度,撒丫子似的一边笑,一边从教室的东头跑到西头,再从西头跑到东头,还像个大姑娘一样把粗辫子一甩一甩的。我想她精力真旺盛。同学们都笑哄哄的,也很快乐。我喜欢看前座一个女孩的头发,轻得像棉絮一样,长长软软地披下来。至少十七只蝴蝶形状的小卡子别在一绺一绺金灿灿的卷发上,垂下来。她上课不举手就大声问问题,有时问特别简单的问题,依然理直气壮,十分严肃认真。大声说话的时候,头发上的小蝴蝶就一颤一颤的;试图解释什么的时候,双手就翻来翻去,像蝴蝶一样在空中上下飞舞。
美国大学数学比起中国高中数学都简单,我坐在后座看看书就搞懂了,但说英语我可没有多大勇气,不敢开口,心里虚,没底气。教科书很贵,纸也很精致,摸上去又冷又滑,我羡慕地望着坐在前面的两个女生玩着乌龟缩脖的游戏,她们是多么单纯快乐呀,生在一个地方,长在一个地方,说着与生俱来的语言,绕在从小一起玩的朋友之间,她们从来就不知道什么叫“离开”,什么叫“陌生”。人和人有多么不同呀,我的世界和她们的世界又相隔多少千山万水呀?
会“转笔”让我变得很酷
坐在我前面的女孩子们玩完了乌龟缩头,转过头来,对我“转笔”发生了极大的兴趣。其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一直在不自觉地“转笔”,手指头一翻,一根笔像小电风扇“嗡嗡”的。这是高中时落下的病根儿。老师曾经三令五申上课禁止转笔,她说站在台上讲课时,看到下面一片风火轮,眼晕。可是大家还暗暗较量,看谁转得好。美国孩子没见过写字的笔也能转出花样,统统认为我是马戏团出身。看到她们瞪大眼睛赞不绝口,我得意洋洋地说,“这算什么?我已经算是笨的了,只会用右手正着转。我们高中同学会正着转,反着转,几只手指头一起转,还会用左手……”他们越听越玄,说,“It rocks.”我心里把这句话翻译成,“真摇滚”!不太对劲吧。总之,同学们纷纷争相拜我为师,来学转笔。我手把手地教,一根一根的笔还是被这帮傻孩子们“啪啪啪”地摔在地上。我耐心示范动作要领,铅笔到我这儿就是那么听话,金箍棒似的耍得更加活灵活现。就这样,我的座位前门庭若市。
她们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Yimeng”。头发上卡着好多蝴蝶的那个女孩自我介绍说她叫“辛蒂娅Cynthia”,大大方方跟我握握手。上课的时候,她回头冲我调皮地一笑,蹦过一个小纸条,上面写:“Yimeng,你快乐吗?为什么我看你总是闷闷不乐?你有许多朋友么?我和我男朋友还有一大堆别的朋友明天要去看电影,你想不想去?我打心眼里觉得你是一个很酷的人,真高兴能认识你这样酷的人。哦,对了,你住在哪里?住宿舍么?我可以开车接送你。具体怎么安排下课再跟你说。”后面画了一张笑脸,咧着大大的嘴。落款是:你的朋友,辛蒂娅。
幸福不是一种浅薄
下课了,辛蒂娅兴高采烈地拉着我问长问短,终于把我的家底打听清楚了。她问我想不想去看看她的宿舍。接着她又问我喜欢听什么歌。如果我说我喜欢王菲,她一定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于是,我想了想说,我最喜欢卡伦•卡彭特的Yesterday Once More。她附和地说,“哦,那是70年代的歌,我妈妈经常听,我也喜欢。”我一下子就觉得自己很土,好像我们不是一辈儿的,有代沟。谁让那些年,传入中国的歌曲都是美国几十年前流行的呢?
跟着辛蒂娅来到了她的宿舍。墙上挂得满满的都是自己画的画儿,这是个女孩子的房间,她热爱鲜艳的颜色,健康的旋律。我看着那些稚气的画儿:一只蝴蝶,一朵花儿,一个金色头发的小女孩站在阳光下笑。她说,“我喜欢art,你喜欢么?”我禁不住觉得她用art这个词太大,太严肃了,我没有资格说“我爱艺术”,而这些画又算不算得上“艺术”呢?
但是,我发自肺腑地说,“我喜欢。”第一次,第一次,不觉得幸福是一种浅薄。
白球鞋和集体精神
热情的辛蒂娅搬来影集,一大堆一大堆的,与其说是她的照片,不如说是她朋友们的照片,我们一边看,她一边跟我解释,这是她们在什么地方玩,这些男孩子女孩子都叫什么名字。辛蒂娅忽然放下照片,转过头,问我,“你有朋友吗?”我说我的朋友都在中国,上高中时我在学校很少说话,有一两个特别知心的女生闷在一起说悄悄话。其他的人叫做同学,我不把他们算作朋友。我们一起上课,上操,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远不近,大家加在一起叫“班级”,我想跟她解释“集体”这个词,但我不知道英语应该怎么说,也没法跟她讲“集体”还有“精神”。
忽然想起小学的时候一年一度的队列广播操比赛,老师要求每人穿白衬衣,蓝裤子,红领巾系在领子里,白领子翻出来;球鞋一定要是白色的。谁的球鞋上要是有一排一排的小红点或者一杠一杠的小蓝条就不合格,我们抠着白粉笔搬着脚在球鞋上涂呀涂呀,涂得小红点和小蓝条都隐隐地看不清楚了,撅得地上的白粉笔一截一截的,才符合要求。我想,这样的白球鞋就应当是“集体精神”了。
打成一片
无论怎样,我感到温暖的味道了,暖融融的大家庭。窗外,几个美国男孩女孩在扔飞盘,金色、褐色、红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橘红色的飞盘旋转着,在绿色的草地映衬下,好像系着某种梦幻的东西,在他们手中飞来传去。于是,对自己说,我要和他们“打成一片”,我要和他们一样,简单,快乐。
与辛蒂娅渐渐更熟了,她对美容学研究有素。我们逛商场,她着意打扮了一番,小上衣,小裙子,都是纯粹的天蓝色,鞋子也是,连手提包也是,很搭配。她微笑地说,“I like everything matches.”(我喜欢所有的东西都搭配。)接着翻出一件紧紧箍在身上的小衣裳让我试,在她的指导下,我一趟一趟跑进跑出试衣间,也喜欢看新衣服挂在自己身上,显山显水,描出曲折的形状。可穿上就不会走路了。我叫起来,“不行不行,我要有领有袖儿的。”说着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说,“有领儿,”又在胳膊上一砍,说,“有袖儿的。”最后挑了一件尖尖领子,中长袖,卡腰的白衬衣,像件合身的制服。
更愿意呆在辛蒂娅宿舍里一处玩,不喜欢回家了。没事了就和她坐在床上染指甲,染完手指甲,染脚趾甲。她有好多颜色的指甲油,我们把手指甲涂成黑色,蓝色,再敷上透明的那种,里面裹着许许多多亮闪闪的小银片。十个脚趾的指甲涂着蔻丹,像十片小小花瓣。我看到辛蒂娅的两根脚趾头长得稀奇,就伏在床上大笑。染完了,也笑完了,我们举手投足光华四射。
两个极端
辛蒂娅指着桌上相框里一张她和一个男生的合影说,“你看,这是我们高中的Prom。”她化明艳的妆,穿法国古董低胸露背晚礼服,男孩也红光满面,一身燕尾服。两人笑盈盈依偎着。我说,“这简直是结婚照嘛。他是你男朋友么?”辛蒂娅看看那张照片,笑了,说,“噢,真的像我们结婚了一样。不过那时我还没有男朋友,他只是我的一个Date。”从那时起,我知道了美国的高中,头等大事决不是高考,也不是SAT,十几岁的男孩女孩一听Junior High,首先就会兴高采烈地想到舞会Prom,穿晚礼服,盘新娘头。
国内的高中噢,学生们忘记了自己应当首先是个盈盈十七八岁的女孩子,只是一架会做题的机器。每天披着一件超大号校服去上学,生怕穿漂亮一点就会被戴上“不务正业”的帽子,见了男生更是要摆出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眼前的美国高中生却有天壤之别,成天打扮得花枝招展。Prom不仅是高中舞会,更是张social社交能力的高中毕业考卷,用来比拼魅力。女孩天经地义就要美丽,男孩光明正大就要追女孩子。不上大学没关系,没有Date反会被同学瞧不起。
我比比美国,比比中国,觉得这简直是两个极端,一个太过浮躁,一个太过死板,都不好,凡事还是应当“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若水 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