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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竞争情报的中国纺织品反倾销诱因及预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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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纺织品是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产品,同时也是我国遭受国外反倾销的主要商品。我国纺织品出口存在竞争情报方面的反倾销诱因,包括竞争力、市场占有率、顺差、价格等方面的因素,要实现纺织品出口的可持续发展并保护贸易利益,构建中国纺织品出口反倾销的预警体系是重要策略之一;指出该预警体系需要依赖纺织品贸易中的竞争情报的收集和甄别,并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构建。

[关键词] 纺织品 反倾销 竞争情报 诱因 预警

[分类号] G353

1 中国纺织品遭受反倾销总体状况

在世界反倾销中,最大受害国是中国。WTO成立后的1995―2008年,全球针对纺织品(包括服装,下同)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有271起,中国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为59起,占到全球的21.8%;全球针对纺织品实施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有183起,中国遭受的最终反倾销措施为41起,占到全球的22.4%,使我国成为纺织品遭受反倾销最为严重的国家。

纺织业是中国最具出口竞争力的行业之一,2005年纺织品贸易进入“后配额时代”,反倾销已成为我国纺织品出口主导贸易壁垒,国际纺织品反倾销立案数量迅速上升,同时纺织品反倾销涉及的产品种类大大扩展。反倾销严重影响中国纺织品出口,国际市场的开拓与维持遭受严重打击。图1显示我国纺织品出口占货物出口的比重几乎是逐年下降(1997年和2005年除外)。从1995年的24.13%降至2008年的12.97%。很明显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受到长期的抑制。另外,我国纺织品贸易虽然每年都保持了顺差,但近几年贸易顺差的增长却放缓了,如:2003年纺织品贸易顺差增长速度为33.05%,2004年为22.96%,2005年剧降至7.67%。2005应是中国纺织品出口创造佳绩的时机,但却出现如此反常的表现,除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外,与国外对华纺织品反倾销是有密切关系的。

对于一国在出口上遭受的反倾销的强弱程度可以通过反倾销强度指数(ADI:Anti-dumping Index)来表示。具体到中国纺织品反倾销强度指数可以表述为:

其中:AD(t,t+n)表示在[t,t+n]时期内针对我国在纺织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或采取的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数量,ADw(t,t+n)表示在[t,t+n]时期内世界针对纺织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或采取的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数量。EX(t,t+n)表示中国纺织品的出口额,EXw(t,t+n)表示在[t,t+n]时期内世界纺织品出口总额。如果一国遭受的反倾销强度指数ADI>1,则该国相对于其在世界出口市场份额受到反倾销行为的强烈影响;ADI

2 中国纺织品遭受反倾销特征分析

2.1 对华纺织品案件的分布较为集中

对我国纺织品反倾销的成员中,除欧盟、美国、澳大利亚为发达国家成员外,其余的成员都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如印度、土耳其、秘鲁、南非、阿根廷、韩国、菲律宾、委内瑞拉、哥伦比亚、韩国等。对华纺织品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又主要集中于三个成员:印度、土耳其、欧盟。该三个成员在反倾销调查和最终反倾销措施中的比重占到一半以上。

2.2 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方式多样且税率差异较大

国外对华纺织品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方式多样化,主要有下列几种:①从价征收反倾销税,如印度对窄织布征收35.5%的反倾销税。②从量征收反倾销税,如土耳其对含金属纱线征收2.2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③混合征收反倾销税,如委内瑞拉对女式(男式)牛仔裤征收100%和1.46美元/件的混合反倾销税。④与进口价格相关联的征收反倾销税,如秘鲁对棉机织物征收反倾销税标准规定:如果出口价格FOB低于3.77美元/公斤,付0.89美元/公斤反倾销税;如果出口价格FOB高于3.77美元/公斤或与3.77美元/公斤一致和低于4.66美元/公斤,反倾销税将按4.66美元和出口价格FOB之间的差价支付;如果出口价格FOB高于4.66美元/公斤,将不支付反倾销税。

从1995―2008年,在国外对华纺织品反倾销中以反倾销结案的案件中,反倾销税率有较大的差异。反倾销税率最高的是欧盟对华的编织袋反倾销案件,税率达到102.4%;反倾销税率最低的是欧盟对华的聚酯短纤维反倾销案件,税率为4.9%。

2.3 遭受反倾销的纺织品种类多

中国纺织品遭受反倾销的种类非常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都有,如丝绸织物、艺术画布、聚酯长纤面料、桑蚕生丝、服装、尼龙长丝纱线、棉坯布、牛仔裤等,涉及面较广。按照HS的分类,税号开头的两位数字是50至63的14个大类的商品都是属于纺织品的,而我国遭受反倾销的纺织品占到14个大类纺织品中的大部分。另外中国企业出口到国外的纺织品附加值还不是很高,半成品遭受反倾销最多。

2.4 终裁以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结案的比例偏高

在1995―2008年问,对华纺织品反倾销案中,以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结案占到80%以上;以无税或无损害结案的仅有几起,如2003年7月19日结案的秘鲁对华涤棉府绸案件,1997年3月16日结案的秘鲁对华服装案件,1998年9月24日结案的欧盟对华棉坯布案件,1998年5月15日结案的澳大利亚对华的棉毯案件以及欧盟对华的棉坯布案件等。

3 基于竞争情报中国纺织品反倾销诱因分析

所谓竞争情报(Competitive Intelligence,CI),是指竞争主体为保持竞争优势对整体竞争环境和竞争对手的一个全面监测过程,以了解所需要的有关竞争环境、竞争对手、竞争态势和竞争策略的情报。我国遭受国外反倾销的原因很复杂,本研究主要从竞争情报的视角来分析我国纺织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的主要诱因。

3.1 中国纺织品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出口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竞争力是市场经济中最为普遍的一个概念,竞争力的大小可用竞争力系数来度量。竞争力系数=(某类产品的出口值一进口值)/(该类产品的出口值+进口值)。一般而言,若竞争力系数≥0.8,则该产品具有强竞争力或高比较优势;若0.5≤竞争力系数

则该产品具有低比较优势。在1995―2008年期间,除了1996年外,中国纺织品的竞争力系数在不断地增长,而且从1999年开始竞争力系数就持续性地大于等于0.5,2008年达到最高的0.76,说明我国的纺织品整体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竞争力。如表1所示:

在中国纺织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的情况下,出口量不断增长。在1995―2008年问,中国纺织品对世界的出口除1996年、1998年这两个年份出现负增长外,其余年份都出现了正增长,且大多数年份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如:2000年增长达19.6%,2003年增长达26.8%,2006年增长达28.2%,可见我国纺织品出口增长迅速。出口总量的迅速增长导致双边贸易中出现长期的高速增长,这势必会给进口国以较大的压力,这是对方采用反倾销手段保护自己的一个重要诱因。

3.2 中国纺织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呈现持续、强劲的增长态势

尽管1995年、1996年中国两次下调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使出口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国际市场占有率也略有下降,但从整体上讲,中国纺织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仍然保持了迅速上升的势头,并于1995年起,一直保持世界市场占有率第一的位置,近几年达到40%左右。欧盟、美国、日本是世界三大纺织品的进口国,在世界三大纺织品进口国市场上,中国一直占据着显著地位。如欧盟是我国化纤布出口重要供应市场,欧盟在2004年6月17日对我国的聚酯长纤面料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聚酯长纤面料在欧盟的市场占有率由2000年的18.2%上升至调查期的39.3%(具体数据见表2),欧盟于2005年3月16日对华终裁征收反倾销税。在这样的高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占有率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不引起国外对我国纺织品的高度关注是非常困难的。

3.3 中国纺织品出口持续顺差,且占我国货物贸易顺差的比重较高

1995―2008年,中国纺织品出口每年都是顺差。除了1996年外,其余各个年份的顺差都是增长,且在2008年达到最高,为1544亿美元,较2008年增长了668%。另外,纺织品贸易顺差在我国货物贸易顺差中的比重非常大,一般情况下都超过100%,最高达到2003年的213%,最低的也有52%(2008年)。可见中国的纺织品贸易对于我国出口创汇是及其重要的,但是也正是由于这些高额的纺织品贸易顺差给进口国造成高额的纺织品贸易逆差,从而造成高额的货物贸易逆差,因此进口国给予了中国纺织品更多的关注。

3.4 中国纺织品出口价格长期偏低

纺织品出口是我国贸易顺差的主要来源,但同时也是低价竞争最集中的领域。我国出口服装单价仅为发达国家的1/3,毛纺产品是英国、意大利同类产品价格的1/8到1/5,印染产品是瑞士同类产品价格的1/4,丝绸产品是意大利同类产品价格的1/5,化纤产品是日本同类产品价格的1/3到1/2。我国出口纺织品过度集中于常规产品市场,过分依赖低成本、低价格和以量取胜的竞争模式,高档、高品质产品比重低,价格持续走低。前面提到的欧盟对华聚酯长纤面料反倾销案件中,一方面我国聚酯长纤面料在欧盟的市场占有率在不断增长,同时价格却在不断下降,价格由2000年的1.41欧元/延米逐年下降,到调查期时只有1.08欧元/延米。如此一来更容易得出我国的纺织品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值的结论,从而裁定中国出口的纺织品存在倾销行为。

4 基于竞争情报的中国纺织品反倾销预警体系构建

要实现纺织品出口可持续发展并保护贸易利益,尽快基于竞争情报构建中国纺织品出口反倾销预警体系是重要策略之一。在愈演愈烈的国际反倾销实践中,许多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预警体系,如“美国的扣动扳机制度”、“欧盟的进出口产品预警机制”和印度的“大宗产品进出口监测机制”、“巴西外贸出口预警机制”等。这些国家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基本上以现代化信息手段为依托,对国外贸易壁垒及贸易争端的监测预警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些机制中竞争情报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在学术领域就反倾销预警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研究,但是这些研究主要针对各个国家或地区,对于具体的行业或具体的产品(比如纺织品)的反倾销预警体系的研究非常少。由于不同的产品具有不同的特征,针对不同的产品建立不同的预警体系,这样预警的有效程度会更高。

中国纺织品反倾销的预警体系是以上述分析的竞争情报诱因为基础进行构建,具体通过如下步骤进行:

4.1 基于竞争性情报建立警兆指标体系

经济预警的方法依据其机制可以分为:黑色预警方法、黄色预警方法、红色预警方法、绿色预警方法、白色预警方法。本文采用黄色预警方法,即依据警兆进行预警。

通过从竞争情报收集和分析商业竞争中有关商业行为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的信息来发现潜在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使企业避免受到突然袭击。竞争情报有助于发现市场上的威胁和机会,预测竞争者的行动。正是基于竞争情报的这种功能,无论是美国、欧盟还是印度的预警体系都是建立在大量的和进出口相关的竞争情报基础之上的,因此,构建我国纺织品反倾销的预警体系仍需要依赖纺织品贸易中的竞争情报的收集和甄别。企业和政府的相关部门需要高度重视这类竞争情报指标的作用,需要持续性地关注和收集这些竞争情报,甄别出最有效的竞争情报指标,从而提高反倾销预警的敏感度与有效性。前文分析了我国纺织品遭受反倾销的若干诱因,包括出口竞争力系数、市场占有率、顺差、顺差占比、出口价格等,可以将这些竞争情报指标作为初步的警兆指标,然后再对这些初步的警兆指标进行筛选。主要采用经济计量技术进行筛选,最终得到一套有效的警兆指标。这里有两种经济计量方法可供选择:一是采用时差相关分析,之所以不采用一般的相关分析是考虑到无法事先确认到底是当期指标,还是前期指标对我国纺织品遭受反倾销有较高的关联程度,所以采用时差相关分析是一个较为合适的办法,能甄别出到底是采用当期指标还是滞后若干期的指标作为警兆指标;另一个是采用负二项模型,国外对华纺织品反倾销案件数(AD)是非负的离散变量,属于计数数据,对此类数据的分析通常采用泊松分布或负二项分布进行拟合,实践中由于泊松的使用有较严格的约束条件,即均值需等于方差,但通常会出现过度离差,即方差常大于均值,因此对泊松模型的批评较多,据此普遍选择负二项模型,后者考虑了过度离差现象。通过负二项模型可将对纺织品反倾销有显著影响的指标甄别出来,并可进行回归方程的拟合。

4.2 确定警义指标的警限

本文选择中国纺织品反倾销立案数量作为警义指标。警度是对警情的定量刻画,它是判断警义指标变动是否有警,警情如何的参照系。警度分为5种,即无警、轻警、中警、重警、巨警,对应不同警度的警限可以分别称之为无警警限、轻警警限、中警警限、重警警限、巨警警限。

由警义指标研究警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找出反映警义指标的数量特征标志;第二个层次就是把警义指标量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的最大可能区划分为若干个性质不同的区间,即不同的警限。确定警限的原则主要有多数原则、半数原则、均数原则。多数原则是选择占总数2/3的区间作为中警上限;半数原则是选择占总数1/2的区间作为中警上限;均数原则是使用所有数据的平均数作为中警上限。然后将根据三原则确定的中警警限取平均数,与平均数最接近的前后两个数作为中警警限的上限和下限,然后再依次确定各个警区的警限。关于各个警限的具体确定,也可以依据历史分析、专家方法、国际对比、数学方法等综合确定。警限确定后若干年需要重新修订一次,以适应新的反倾销环境。

4.3 确定警兆指标的警区并预报警度

对警兆指标我们可以类似地分析确定其报警区间。其报警区间亦可分为无警区间、轻警区间、中警区间、重警区间、巨警区间。确定警兆指标的警区可以考虑采用“射线原则”。射线原则适用与警兆指标全部或基本为正增长率(或负增长率)的情况,因为此时警兆指标就不存在与警义指标的正负对应相关关系。用上述原则确定警兆指标的警区,当警义指标与警兆指标存在确定的线性关系时,可达到完全正确;当警义指标与警兆指标存在非线性关系时,在多数情况下也可以达到相当的正确程度。对于每一个警区,我们通过调查各个警兆指标实际值,观测其落入哪一个警区,便可根据警兆与警情的因果(函数)数量关系,判断对应的警义指标的警限,从而预报警度。当然最后还需要依据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历史数据对其进行有效性的检验,以观察其预警效果的好坏,如果预警效果欠佳,还需要进一步调整该预警体系,以期达到良好的预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