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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语文教材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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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语文课程标准实施后,随着语文课程理念、课程目标、学习方式及教材编写的变化,教材在教学活动中所处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语文教材具有主体性,学习教材的过程事实上是与教材主体进行对话的过程,师生在语文学习中必须重视语文教材的主体性,尊重语文教材的主体性是实现语文学习目标的前提。

【关键词】:语文教材 主体性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809(2010)06-0089-01

人们在考查教学系统四要素──教师、学生、教材和教学媒体时,注重的往往是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对于教材,人们重视的是它的凭借功能和示例功能,认为学生通过学习言语和语言的范例──教材,来积累语文知识,培养语文能力,丰富学生情感,提高语文素养。如此以来,教材几乎成为被教师和学生处置的对象,成为语文教学活动中的客体。

随着新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的实施,语文课程理念、课程目标、学习方式及教材编写都有了新的变化。教材在教学活动中所处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

语文教材是具有主体性的。我国现阶段所使用的教材还是选文式的教材。以语文出版社贯彻新课标精神而编写出版的初中语文教材为例(下同),六册课本除安排了42次口语交际活动、39次写作训练、7次写字训练、19次综合性学习和13篇附录外,共选录了178篇课文。可以说,选文是构成语文教材的主体。选文的作者在创作此文时,并未考虑到以后它会被人当作教材,因此他在创造时并未受到此种因素的影响,而是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以自己的笔写自己的心”。在作品中,他们自由表达自己的爱情、友情、亲情,自由倾泻内心的欢喜、愤怒、悲哀与快乐,自由抒写自己眼里的社会、人生和世界,自由描绘自己的阅历、生活、工作……正如《观沧海》(第一册第30课)表现的是曹操的豪情壮志,《乡愁》(第二册第14课)抒发的是余光中的思乡情愫,《我有个梦想》(第四册第14课)展现的是马丁•路德的美好愿望……换言之,任何一篇课文的作者都不是为了我们现在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而创作的(那种直接为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而写作的课文虽有但毕竟是极少数的),而是为了在自己的情境中向自己所实际面对的或假想的对象表达自己真实的思想感情而创作的。也就是说,作品即是作者认识世界、体验生活、经历人生、倾诉情感的结果,代表着作者对主客观世界的认识。从这个角度讲,它具有哲学意义上的主体性。

师生学习教材的过程事实上是与文本进行主体对话的过程。新课标提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过程中进行”。语文教学活动成为了教师、学生及文本(主体即语文教材的选文)之间的对话过程。按巴西著名教育家保罗•弗莱雷的理解,对话的双方都是主体。这表明,在课文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习课文,事实上是师生与作者的精神产品对话的过程。这种对话,并不是以口头语言来进行交互,而是通过对文本的理解和评判来展开。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对话主体之间,文本不断的表现自己新的意义,展示出自己无限的开放性;学生面对文本并不是只对它进行解释记忆,重要的是理解。一旦在读者与文本之间建立起理解的关系,那么,读者与作者之间也就形成了对话。这种对话主要是通过体验和感悟进行的信息沟通[1]。师生探究课文的过程,事实上就是师生与文本进行沟通、交互的过程,是与课文的创作主体进行的灵魂的交流、人格的对视过程。因此,教师与学生是绝对不可以忽视课文的作者来解读课文的,更不能仅凭借个人的好恶来给文章下定论。

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是填鸭式的、独白式的语文教学方法,教师常常是把自己对教材的“理解”(这种“理解”的真正主人也并非是教师,而是被视为《圣经》的语文教学指导用书)直接注入学生的脑海,学生常常是以记忆和解释的方式来处置教材。教师无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和独特感受,师生都忽视了教材的主体性。这种学习方式,既不能激发学习兴趣,更谈不上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既缺乏对教材的探究,更谈不上与文本进行对话;既没有独特体验,更谈不上触及学生灵魂。

在课堂情境下,学生学习语文,重要的工作是理解课文的创作主体的真实写作意图。这一点做好了,才能使学生在新的思想和情感的空间里,感受和体验到平时极少可能直接感受和体验到的事物,与创作主体进行由浅及深的对话,掌握表达这样一些新的感受和体验的语言和语言形式。学生不可能一开始就具备这种能力,只有虚心地先以“倾听者”的身份进行,在教师的逐步引导下,实现与课文的创作主体进行思想感情的沟通。唯有如此,,学生才能感受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屈原内心的愤懑,才会认识到鲁迅的嬉笑怒骂背后所隐藏的沉重……

尊重语文教材的主体性是我们实现语文学习目标的一个重要前提。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实现语文学习目标的主渠道是课堂教学。我们在课堂学习语文教材,并不是只局限在自己已经存在的思想感情与语言表达形式上,而是通过对别人思想感情的理解和接受,来达到开拓自己的思想感情与情感感受的深度和广度的目的。实现这一目的,必然经历两个阶段,一是借助于语言形式来感受作品,感受作者在作品中所表现的情感;二是对此种情感进行思考、感悟、欣赏和评价,从而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这两个阶段,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升华,也即是语文教学中常说的钻进去、跳出来。能否深入钻进去、正确跳出来,关键在于准确认识语言形式,正确理解作者情感。而正确理解作者情感,关键在于把握作者的主体情感,这就需要把作者的代言人──作品置于与自己对话的一方,尊重作者的主体性,就必须置作品于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认识作品中所记载的作家对自己时代、社会、生活的感受,才能正确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和兴衰荣辱,才能从作品中汲取营养来不断地丰富自己。

参考文献:

[1]程安新《试论对话视域下的语文教学》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03增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