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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烟四起,围攻违法药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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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事件再次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无论是存这之前还是之后,各省市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态度都如同疾患突发之后的紧张,纷纷采取了行动,遏制这一毒瘤的蔓延。一时间,整治违法药品广告的狼烟四起

新余整治七种违法食品药品广告

10月至11月,江西省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对下列七种违法食品药品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即: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虚假宣传;未经审批擅自的药品、保健品广告;以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形象作证明,夸大药品功能主治;篡改或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以“讲座”、“求医问药”等形式违规广告;以“药到病除”、“安全无副作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疗效;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广告。

集中整治过程中,该局将依法采取具体措施加强对媒体的药品、保健品进行监测:一是加太对违法广告的药品、保健品的抽检力度;二是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将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三是对辖区内的药品,保健品广告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网站予以曝光;五是对有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行为又屡教不改的涉药单位,将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加强对其日常监管的频度和力度,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使公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得到有效治理。

漳州食药监局多措并举

为有效规范药品广告管理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09年以来,福建省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利用会议、培训等形式,教育药品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规范药品广告行为,要求自觉取消违法药品广告行为。第二。提高公众防范意识。通过法规进社区、进农村等形式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违法药品广告的危害,教育公众不轻信、不传播虚假药品广告。第三,加大监测力度。指定专门人员每天收看电视、报刊等媒体广告节目,对各药品经营企业经常进行巡查,重点整治违法药品广告,对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广告药品进行及时查处。第四,开展跟踪检查。针对电视播放、报刊、发放传单等形式的非法广告进行针对性跟踪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广告的抽验力度,依法严肃处理经销违法广告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乌海工商局动态监管医疗广告市场

乌海市对医疗广告市场的动态监管举措包括:一,把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作为整治重点,对屡次虚假广告的医疗机构责令其依法停止广告。现已对1户广告媒体、3户广告者予以警示。二,要求广告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设计、制作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分别对2户设计者、4户制作者和1户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经营者依法进行了查处。三,强化广告环节的监管。督促媒体健全广告审查制度,落实广告媒介单位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对违法医疗广告问题严重的2户广告媒介单位限制其广告资格。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加强利用广播、电视健康专题栏目医疗广告内容的监管,对含有广告内容的此类栏目,要求明示“本栏目含有广告内容”的忠告语。南京对药品广告实施24小时监测

江苏省南京市对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又出新举措,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系统于10月23日正式运行,可实现对市属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24小时全天时、全频道监测。

通过事先制作的广告模板,该系统能自动识别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并根据广告时段、内容和频道,对已采集的数据进行查询和分析,有效弥补过去人工监测覆盖面有限、效率不高等缺陷,并在固定和提取违法证据、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药品广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09年初至今,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到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70余条,5个广告药品被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而24小时广告监测系统的正式运行将大大增强南京对违法广告的监测能力。

益阳食药监局整治违法药械广告

湖南省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同步”监管措施,在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市药品广告行为得到规范,违法违规药械广告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合理用药意识明显增强。其主要做法是:

第一,做到监测与移送同步。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实施网络化管理,划分区域责成专人对辖区内的电视、广播节目中的广告进行全天候监察,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药品广告立即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告。2009年以来,累计检查发现违法药械广告14件,按照省局部署对违法药品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7批次,在确定范围内全部下架停止销售。

第二,做到监管和宣传同步。积极与市广播电视局和工商部门进行沟通,敦促媒体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广告进行修改或停播,与相关部门联手,开展违法药品广告治理工作。同时积极开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和《药品广告标准》的宣传,通过制作电视节目、散发传单、制作专栏等方式教育群众识别违法药品广告,增强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意识。

第三,做到监管与专项整治同步。在全市范围内查处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维护药品广告秩序,共查处3起违法药品广告,并及时移交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时函告电视台要求停播违法药品广告。

云南惩治89家医疗机构违规广告

据云南省卫生监督局统计,9月底前全省共检查了218家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其中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91家,查处89家,其中,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1家,警告46家,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7家,罚款3家,吊销科目2家。

为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违法医疗广告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监督部门在年初制定并下发了《2009年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州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规范化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清理整顿,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检查整治工作完成后。采取了召开新闻通报会、电视播放、报刊刊登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检查处理结果向社会通报,批评了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扩大了影响,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在如此高强度、大范围的打击之下,谴规药品广告已成过街之鼠,在省市的不同法器之下惶惶不可终日。在滚滚稍烟之下,意图钻空的违规广告,恐怕只有化作炮灰的唯一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