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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的孝道思想精华及其现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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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孝经》是儒家阐发孝道的一部专著,孝道思想内容极为丰富,而且通俗易行,对后世影响深远,其中的养亲、敬亲、谏亲、尊老等孝道思想精华逐渐成为一种民族道德观和文化心理沉淀下来,形成本民族特有的心理素质和强大凝聚力,对现代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孝经》;孝道思想精华;现代启示

中图分类号:I0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4-0171-02

《孝经》孝道思想内容极为丰富,有精华也有糟粕,其中的养亲、敬亲、谏亲、尊老等孝道思想精华逐渐成为一种民族道德观,对现代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鉴价值,值得人们深入研究,从而为当今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服务。

一、《孝经》中的孝道思想精华

(一)养亲

这是传统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即“物质赡养”,在中国传统社会“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养儿就是为自己在年老以后,丧失劳动能力时所作的一种自救准备,到那时老人的生活来源只有靠儿女来提供,因此养亲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农耕社会里一直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将其置于传统孝道之首。《孝经・庶人章》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就是说,孝子要尽可能满足父母在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使他们居有其所、腹有所食、体有所衣、疾有所治。那么,子女为什么要孝养父母呢?《孝经》开篇就讲:“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开宗明义章》)孝乃“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就是说行孝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人人都是父母所生,父母所养,作为孝道的最基本要求的养亲,是作为人必须履行的道德行为,它是儿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真诚回报,养亲是儿女必须承担的责任。

(二)敬亲

敬亲即“精神赡养”,就是要满足父母精神上的需要,这是对孝道的高层次要求。养亲是物质上的满足,敬亲是精神上的。单纯物质上的赡养父母,不足以谓孝,孝的本来含义即为事亲。“夫孝,始于事亲。”(《开宗明义章》)“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纪孝行章》)就是说父母平日居住,子女应时时至诚敬之心,使父母快乐,孝顺须出于真诚。孔子说:“今之孝子,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在其看来,人是有道德的,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因此孔子强调子女在给父母物质供养的同时,必须敬亲。服侍奉养父母,是为人子女对父母最低的报答,也是人之为人应尽的义务。养亲之道,重在精神。对父母精神上的安慰重于物质上的奉养。《礼记・内则》载,曾子云:“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子女孝敬父母要做到对父母“无违”,即要顺从父母,不违背父母的心愿,顺从父母的爱好,使父母感到快乐。只有养敬兼备,才算是真正的孝道。

(三)谏亲

谏亲,即规劝和说服父母改正错误,这是《孝经》中孝道思想中又一重要的合理内涵。这就是说《孝经》,并不主张子女对父母无条件地绝对服从,反对愚孝。《孝经》强调孝,强调子女对父母的顺从,但它并没有把孝绝对化。它反对愚孝,主张子女应仗义执言,据理力争,辨别是非,反对盲目顺从。“父子有争,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谏诤章》)对父母的错误,要规劝父母,即使规劝不听,子女也不应该心生怨恨,而是要态度恭敬,无怨无悔。如果子女对父母的过失不归劝,甚至盲从,则是不孝。可见《孝经》是反对不分是非曲直而盲目从于父母之命的愚孝,而主张“从义不从父”。《礼记・曲礼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就是说做儿女的侍奉父母,父母有了过失,做儿女的多次规劝也不听,就应继之以号泣,希望感动父母,使他们知错能改.孔子也主张:“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如果子女对父母的过失不归劝,甚至盲从,则是不孝。

(四)尊老

尊老也是《孝经》中孝道思想的另一个重要内涵。《孝经・天子章》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自己的父母亲人,还要把这种爱施加给其他人。这和《论语・学而篇》所云“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是一脉相通的。即由敬爱自己的父母扩展到敬爱所有长辈和老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种把敬爱自己的父母推广到敬爱社会上所有的长者的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扶困济危、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目前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激增和寿命的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固有的“尊老”的传统美德,是当今时代的需要,是我们应该极力提倡和弘扬的。

二、现代启示

《孝经》认为孝本源于原始的亲亲之爱,视“孝道”为天经地义之事,人人皆父母所生,所养,应该知恩图报善待父母善待老人,这就是“孝”。《孝经》的养亲、敬亲、谏亲、尊老孝道思想精华在维持家庭和谐及社会和谐方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现代社会提供的有益启示颇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子女方面,必须赡养父母,孝敬父母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家庭义务和道德责任,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的一种真诚回报。父母含辛茹苦抚养子女,子女成人后应该尽心尽力供养双亲,使父母在物质生活尽可能地得到满足。这是传统孝道的基本要求,但仅仅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仅有物质上的赡养还不能算是真正尽了孝道。“能养”只是孝的较低层次,真正的“孝”应该由此更进一步,上升到“敬”这样高一级的精神生活层次上来,对父母精神生活的关照更胜过单纯经济上的供养。在养身的同时要重视养心,即要对父母有敬爱之心,不违背他们的心愿;要让父母快乐,也就是要让父母精神上满足,保持身心愉悦。在敬亲基础上的养亲才算做到了孝道。因此,孝敬父母不能“只管吃和穿,不问喜和忧”,必须使父母在精神和感情上得到更多的满足。孝敬父母,就要尊重父母,维护他们在家庭中的核心地位,要多为父母着想,主动关心体贴他们,虚心听取和尊重父母的意见,顺从父母的习惯和心愿;孝敬父母,就要尽量与父母进行情感上的交流和沟通,经常与父母聊天、谈心,将自己的有关情况告诉父母,与父母不住在一起的,要常回家看看,常问父母的情况,让父母感受到子女记着他们、想着他们,需要他们,让他们忧苦有处说、快乐有人分享;孝敬父母,就应创造一个充满天伦之乐的舒畅环境。

(二)父母方面,父母要民主,要关心爱护子女

孝的本质是子女对父母的爱,作为父母如何赢得子女发自内心的爱?首先父母要民主。父母应当在民主的气氛下,形成父母与子女的平等关系。作为父母,基于伦理关系和依赖关系,往往扮演了家庭权威的角色,在家庭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作为子女尽“孝道”,固然是对父母无条件的物质生活上奉养,同时也应该是子女发自内心地对父母精神生活等所有方面的关爱。但是,在人身关系上,父母与子女是平等的,应该相互尊重。在提倡个人自主、自由的前提下,强调子女行孝的自觉性主动性。其次,父母要关心爱护子女。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压力大,父母不能用一些不现实的,过时的行孝方法去要求子女,作为父母要与时俱进多了解社会,多了解子女的困难,理解支持子女,为子女减负,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尽量减轻他们的后顾之忧,在宽松温馨的家庭环境中赢得儿女的尊敬与爱戴,使父母与子女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受益。再次,父母要经常听取子女的意见。现代社会子女对父母不是无条件的、不分是非的服从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思想交流的关系,一种新式的朋友关系,父母要经常听取子女的意见,并虚心接受子女的正确批评,以不断缩短与子女的心理距离,保持亲密的知心朋友关系,从而共享天伦之乐。

(三)社会环境方面,在全社会强化孝道教育,构建和谐家庭

《孝经・广要道章》说:“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可见推行孝道对治政治国的作用。“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孝经・广扬名章》)可见孝悌的作用不限于治身、治家,还能推广到治官、治国、治天下。提倡孝悌,能够使社会风气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达到和谐。家庭小国家,国家大家庭。正如《孝经・开宗明义章》所言:“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悦亲顺亲、爱敬父母、光宗耀祖等都是孝的表现。我们应该继续发扬古代孝道尤其是儒家孝道中的优良传统,并不断丰富更新孝的内容。但让人遗憾的是,向来是我们传统美德的孝道在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发生了扭曲,许多人逐利成风,置传统孝道而不顾,不孝事例比比皆是社会上,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有些年轻人对老人的不尊重,不帮助,甚至蛮横无理;在家中,由于年青一代在价值观念行为取向生活方式等方面与老年人的差异,日久便滋生出对老人的不满,对老人嫌弃冷淡,变相虐待,而将一些有钱,善做家务的父母当作了天然银行和保姆。这一切不但给老年人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而且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因此,强化孝道教育势在必行,社会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孝道教育使养老敬老观念深入人心并通过社会教化与家庭教育的紧密结合,有效地营造一种养老敬老的社会风尚,以实现全社会的家庭和谐与幸福。

总之,《孝经》中虽有等级观念等糟粕,但其中的精华,对现代家庭和谐社会和谐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孝经》之“孝”从“亲亲”的家庭伦理出发,将人与人的关爱之情、责任之心,推而至于整个社会和国家,孝敬老人是人类一种生生不息的亲情之爱,是家和万事兴的重要根基。只有在家中尽孝,在工作上才能尽力。因此,《孝经》的养亲、敬亲、谏亲、尊老等孝道思想精华对现代家庭和谐幸福、社会和谐稳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以及增强家庭和民族凝聚力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吕友仁,等.礼记全译.孝经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2]刘俊田,等译注.四书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3]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