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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商模式”危害不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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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济增长持续下滑、房地产调控仍旧坚定,开发商的日子并不滋润,销售压力不小。于是,花样百出的地产营销策略接连上演,“报商模式”即是新近大行其道的营销思路。

有媒体在重庆的调查发现,包括龙湖、金科、协信、华宇等开发商,都对“报商模式”情有独钟,“报商模式”对2012年地产商的业绩提升作用明显——“媒体干了地产商的活”,背后蕴涵着难以言表的中国式媒体经营逻辑。

所谓“报商模式”,就是开发商通过媒体售卖商品房优惠券,并用其冲抵广告款,使媒体广告收益同商品房销售情况捆绑,从而改变开发商与报媒之间传统的广告合作流程。这一模式与传统的模式,差异甚大——最核心的就是媒体参与进了开发商的销售活动,甚至成了开发商营销部门的一部分。而以往,开发商出钱,媒体刊登广告或软文,交易就到此为止,媒体无需对宣传效果直接负责。“报商模式”将媒体强行绑架,其恶劣效应显而易见。

就媒体的公正、客观属性而言,以软文为代表的有偿新闻,本来就不符合职业操守,何况如今是“媒体干了地产商的活”。媒体因为经营压力,不得不穷尽各种手段“生财”;开发商则为了节省营销费用,同时保证广告的效果,拖媒体“下水”。不能不说,“报商模式”在业界树立了糟糕的样板。

让人忧心的是,这一模式很容易被房地产之外的其他行业复制。据报道,“报商模式”已在重庆多个房企推广,并可能延伸至汽车等多个领域。一旦如此,势必会冲击更长的产业生态链,形成恶性循环。

实际上,“报商模式”说明参与者都看重短期利益。让媒体人干开发商的活,短期看似乎开发商占了便宜,但就长期而言,毕竟术业有专攻,这是一个“双输”的格局——媒体损伤的是公信力,开发商损失的是品牌形象。

另外,“报商模式”由于采取了和媒体分享销售利益的方式,存在着巨大的财务漏洞,开发商和媒体的避税空间巨大。以龙湖地产在重庆的做法为例,在该模式下,开发商并不直接支付媒体广告款,而是以房源优惠券的形式置换,这势必造成媒体税收缴存模式的变化,稍有不慎,媒体就有可能被处以逃税的惩罚,进一步恶化媒体的声誉。

其实,媒体虽然生存艰难,但只要不纵容开发商,大家一起抵抗“报商模式”,相信这一模式不会长久。最终,开发商依然会老老实实地回归传统合作模式。媒体要做好自身的事,切不可为了眼前的小利,而损失了自身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