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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并非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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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以来,面对再次飙升的房价,南京市首开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先河,对商品住宅实施以“政府指导价”为核心的价格监管制度:核准基准价、限定利润率、规定最高涨幅5%……这一措施出台一个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

关于南京市政府高调干预房地产市场的争议,其实主要是在两个利益群体之间展开:一是社会公众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一是以任志强为代表的房产开发商以及作为他们附庸的一些所谓专家学者的“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的开倒车行为”的斥责。

“言必称市场”本来是一种进步。可惜事实一再证明,人们对市场的信任,经常性地被利用为攫取暴利的借口。当楼盘价格一天一个价、两个小时内竟然上涨1200元的时候,仍然坚持挥舞“市场”的大棒,批评政府的必要干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原教旨主义”。

“市场原教旨主义”者认为,市场可以应付一切。但正如国际金融家索罗斯所说,“这是一种虚假的概念。它现今造成的威胁大于任何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过分依赖市场原教旨主义会危及社会。”也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所说,“市场原教旨主义既是不良的经济政策,也是不良的政治政策。”

抛开所有的经济理论,仅从朴素的人伦常理来看:当一种“市场”将大多数人置于无家可归的悲惨境地,当一种“市场”疯狂到根本不管民众死活,“为人民服务”的政府难道依然只能袖手旁观吗?“市场”的根本价值在于人,而不是剥削人的理论工具。社会主义长期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而初期阶段的目标应该是让全民享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其中当然包括必要的住房保障。

反观世界,那些市场经济理论的老家和大本营,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积极干预,比比皆是:伦敦多个区委员会都将经济型住房占新房的比例设定为50%甚至以上;法国通过“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在法国基本实现人人有房住;西班牙通过了新的《地皮法》,规定所有用于住宅建设的土地都必须留出30%用于建造“保障住房”……我们呢?难道就只能任由房价疯涨,造就一大批富翁,同时留给社会数以万倍计的无家可归者吗?

我非常同意乔新生先生的观点:现在中国一些活跃的经济学者,在经济上奉行市场原教旨主义,但是在政治上奉行专制主义。凡是对他们有利的,就鼓吹市场原教旨主义,凡是对他们不利的,就鼓吹专制主义,留给公众的是一副的“二皮脸”形象。

住房从来就不是普通的商品,房子是关系到百姓基本生活的头等大事。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干预的手段固然是可以讨论和可以选择的,但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干预一定是必须的。这个意义上,南京市政府的果敢是对“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最有力反击,是真正的“以人为本”,其精神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