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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规划教材《针灸治疗学》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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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针灸治疗学》的教学过程中,发现一些值得推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编写中存在明显失误之处;一些中西医病名概念不清晰;教材中介绍的一些针灸疗效评价和治疗方法偏离针灸临床实际等。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以利于使教材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准确与权威。

[主题词]教育,针灸;治疗学;教材;@针灸治疗学

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针灸治疗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以下简称教材)较前几版教材在理论和实践等内容上有较大幅度的充实,在编写体例上也有一定的创新。但笔者在本教材使用和教学研讨中,发现一些值得斟酌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目的在于供编写者修订教材时参考,以进一步增强教材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1几个明显失误

1.1引证中医经典著作的失误

(1)教材第9页:“唐・王冰在注解《灵枢・经脉》中说:‘脉虚气少,故陷下也’”。凡学中医者皆知,隋唐时《灵枢》虽有多种不同传本,宋以后原本及传本大多遗失,《灵枢》现存传本系南宋・史崧重新编次,现存文献中仅有隋・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中有部分《灵枢》的内容,杨上善为之作注。

(2)教材第95页:“明・王肯堂《外科证治准绳》中说:‘颤,摇也;振,动也;筋脉约束不住而莫能任持,风之象也……壮年少见,中年始有之,老年尤多”’。考明・王肯堂辑《证治准绳》6种,亦称《六科准绳》,其中第4种为《疡医证治准绳》六卷,未见有《外科证治准绳》。且上述引文出自《杂病证治准绳》第5册诸风门・颤振,原文为:“此病壮年鲜有,中年以后乃有之,老年尤多”。教材引文与原文有差异。

(3)“针所不为,灸之所宜”出自《灵枢・官能》,教材第1页误作《灵枢・官针》。

1.2 子午流注针法和灵龟八法的失误

(1)教材第289页:“例如,乙日五输穴开过之后,在日干重见的乙未时,则开心包经的荥(水)穴劳宫。余皆类推。”“荥(水)穴劳宫”当为荥(火)穴劳宫。因为纳甲法开穴,阴经五输穴开过之后当开心包经的五输穴,按他生我的规律,乙日值日经脉肝经属木,木生火,当开心包经中属火的五输穴中的荥穴劳宫。另六阴经脉的荥穴五行属性均为火。

(2)教材第289页:“开取三焦经和心包经的五输穴都在日干重见时,也就是主经(值日经)开井穴之后的5个时辰。”实际上,日干重见时当为值日经脉开井穴之后的10个时辰。按阳日阳时开阳经之穴、阴日阴时开阴经之穴的规律,每隔1个时辰才有1次开穴,故每一经五输穴开过需10个时辰。再说,纳甲法主要依据十天干开穴,日干重现也相隔10个时辰。

(3)教材第299页讨论灵龟八法开穴,求乙丑日子时应开之穴,八法逐日干支代数(9,10)和八法临时干支代数(7,9)四数相加之和应为35,35除以6等于5余5,按“照海坤二五”当开照海穴。教材却把四数相加之和算为36,据此把公孙作为应开之穴,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4)笔误之处,教材第288页中“辛为阴经属肺”当为“辛为阴金属肺”,“辛卯下一个阴时为癸己”当为“辛卯下一个阴时为癸已”。

2中西医病名概念不清之处

本教材各论中讨论各科病症的针灸疗法,这些病症既有中医病名又有西医病名。中医病名和西医病名两者之间概念差异很大。病名的定义应当规范、完整、清楚和准确。本教材在一些病名定义上含糊不清,难以理解。

2.1关于癔病的定义

教材第94页:“癔病以抑郁善忧、情绪不宁或易怒善哭为主症的疾病。类似于西医的神经官能症、歇斯底里症等,是一种心因性情志疾病。”神经官能症是一组神经机能性疾病的总称,其中常见的有神经衰弱、癔病、强迫性神经症及各种内脏神经官能症。癔病又名歇斯底里,是一个西医病名。因此,“癔病”类似于西医的神经官能症、歇斯底里症等表述,加之又有“情志”之类的中医术语,使学生难以理解癔病是中医病名还是西医病名以及神经官能症、癔病和歇斯底里症三者的关系。由于病名定义的不清楚,导致癔病的临床表现也陈述不清晰。癔病和中医的脏躁、郁证、百合病、厥证、梅核气等病证的关系也未能清楚简洁地说明。

2.2关于哮喘和癫病的定义

教材第101页:“哮喘是一种以发作性喉中哮鸣、呼吸困难甚则喘息不得平卧为特点的过敏性病症,常见于西医学的支气管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和阻塞性肺气肿等疾病。”从其表述上看是中医病名,但中医无“过敏性”之类术语。教材第89页说:癫病“属于中医学‘郁证’的范畴,多见于西医学的忧郁症、强迫症、精神分裂症等”。第90页按语说:“针灸对本病(指癫病)有一定疗效,但在治疗前应明确诊断,与癔病、脏躁相鉴别”。这里可以说是一系列中西医病名概念的混乱。中医癫和狂常合称为癫狂,郁证也属中医病证名称,两者之间是各自独立的病证名称,各自的内涵也不相同,不知癫病“属于中医学‘郁证’的范畴”之说依据是什么。西医学的忧郁症、强迫症均属于神经衰弱的范畴,类似于中医的郁证,中医的癫狂病类似于西医学的精神分裂症。此外,中医病名癫病和西医病名癔病作鉴别诊断也是不恰当的。

3偏离针灸临床实际之处

《针灸治疗学》是针灸临床课程,故其教材应符合针灸临床实际,对教材中介绍的针灸治疗方法应重视其安全性和可操作性,对针灸疗效的评价应强调科学性和客观性。

3.1针灸疗效评价的问题

教材第43页:“凡急性、简单的病症,例如昏厥、急性扭伤、落枕、牙痛等,治疗时间较短,少则1次,多则3~5次即获痊愈。”首先,简单病症之说失之轻率。以昏厥为言,导致昏厥发生的原因很多,一些昏厥可由危重疾病引起,对病人的生命可构成严重威胁,需要住院系统检查和观察才能明确诊断,怎能把昏厥一言以蔽之为“简单的病症”。针灸对部分昏厥确能收立竿见影之效,但另外一些昏厥又岂能是仅用针灸就能收到“少则1次,多则3~5次即获痊愈”之效。就是牙痛也不能说是“简单的病症”。凡习医者均应知道牙痛可由牙齿本身、牙周组织、颌骨的多种病变,甚至是神经系统疾病如三叉神经痛引起,常常要由相关专科的医师才能确诊。针灸对一些牙痛确能针下痛止,但对龋齿感染、智齿难生等引起的牙痛,针灸止痛作用不持久或不明确,很难做到“少则1次,多则3~5次即获痊愈”的效果。即使急性扭伤,由于扭伤部位、扭伤程度的不同,针灸也并非都能3~5次治愈。

3.2针灸操作方面的问题

教材第96页:“震颤甚者大椎深刺,使病人产生触电感并向四肢放射为度。”背部督脉腧穴的针刺不宜过深,以免刺伤脊髓。至于“病人产生触电感并向四肢放射为度”的针刺深度,往往是疗效与危险十分接近的深度,对于临床经验丰富且针刺手法娴熟的针灸医生在操作中都须谨慎使用这样的针刺深度,故对于尚未经过临床实习的针灸专业学生,宜介绍安全可靠的针刺操作方法,凡风险较大的针刺方法不宜写入教材。

教材第91页谈到狂病的针刺操作时说:“所有腧穴常规针刺。急性发作期每次留针30分钟~2小时,以症状消失或减缓为度”。腧穴处方中有大椎、风池二穴。狂病急性期患者精神错乱,狂躁多动,针刺时很难配合医生的操作,必须有人协助方能实施治疗,留针达2小时之久在上述两穴操作难度极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断针等针刺意外。至于留针“以症状消失或减缓为度”,一般而言,一次针灸治疗很难达到这样的效果。

教材第43页:“但对于左右经络失衡引起的病症,例如面瘫、中风偏瘫、足内翻或足外翻等,经过治疗一旦达到了相对平衡,就应该收效即止,‘已静勿动’。切不可贪效而多加治疗,以免‘矫枉过正’,导致新的左右经络失衡。”此段话颇令人费解。难道上述面瘫等病症,针灸治愈后再巩固治疗3~5次,就会“矫枉过正”?就会“导致新的左右经络失衡”?此说既没有相关实验结论支持,更与临床实际不符,在历代针灸文献中似无此记载。

总之,编写教材是一件严谨的事情。编写过程中需要反复推敲,字斟句酌,才能保证教材的质量。以上均为笔者个人看法,敬请同行指正。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