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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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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传统贸易壁垒手段逐步弱化或取消,反倾销和技术性贸易壁垒被越来越多地使用。发达国家利用技术优势,以维护国家或地区整体安全、保障人类或动植物安全和保护环境等理由,不断采取技术法规、标准、认证、专利等手段,提高市场技术门槛,对我国大批出口产品形成贸易壁垒。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超过反倾销,成为制约我国外贸出口的主要障碍之一。

一、入世后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和面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情况

1、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现状

为了考察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现将农产品贸易分成7个子类:(1)大宗农产品;(2)实用畜产品;(3)非食用畜产品;(4)水产品:(5)园艺类产品:(6)饮料及烟草:(7)其他

由上图可知,我国农产品出口始终位于前两位的是水产品和园艺类产品,基本在20%―30%之间:大宗农产品的比例近年有下降的趋势,但每年始终没有低于10%:实用畜产品的比例由2002年的1O.61%下降到2005年的7.97%:非食用畜产品基本保持在1%―2%之间;增长幅度最大的是饮料及烟草,它由2002年的5.76%上升到2005年的18.68%:变动浮动最小的是其他类农产品,基本保持在10%以上。

2、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现状

根据商务部科技司2003年6月的调查,我国加入WT0后出口受技术壁垒的限制更加严重。2002年我国71%的出口企业,39%的出口产品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限制,出口因国外技术壁垒影响损失170亿美元,均高于我国入世前的2000年出口所受的程度。从各行业的出口企业受技术性壁垒限制的比例来看,食品土畜产品所占比例最高,达89.7%;从各行业技术壁垒造成的损失看,食品土畜产品损失最为严重,占54%;从受技术壁垒损失看国别或地区,欧盟、美国、日本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造成的损失占总损失的95%,其中,欧盟所占份额最大,为41%,日本和美国分别占30%和24%。

质检总局2006年12月30日了《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2006)》,其中指出,2005年中国大约有25.1%的出口企业遭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直接损失总额达288.1亿美元,而农产品、食品类产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比例最高,为42.0%。

由此可以看出,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显得日益重要,农产品出口受到了其很大的影响。尽管从农产品出口总额占总出口额的比例来看,02―06年仅在4%―6%之间,但是有关数据表明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其中欧盟国家对我出口冻虾、水产品、茶叶、禽肉、果汁等产品设限,美国对禽肉、水产品、蜂蜜等产品设限,日本对我出口蔬菜、蜂蜜、贝类产品等设限。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国际贸易造成的障碍占关税等各种壁垒总和的比重,已由原来的20%上升到目前的80%左右。

二、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表现形式

第一,完整的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发达国家制定的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如欧盟是最早关注并制定有关技术标准的地区,它于2000年1月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提出80多项保证食品安全的计划,要求食品卫生责任首先由生产方承担,食品从饲料开始,经过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链条都要保证安全,要想进入欧盟广大的市场必须满足一系列的法规。

第二,药物残留标准要求越来越严。如日本于2003年5月修订了《食品卫生法》,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卫生法》,日本已经于2006年5月29日起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等)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并执行新的残留限量标准,那些新标准对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限量的要求更加全面、系统和严格。日本作为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肯定列表制度”及残留限量新标准的实施,已经给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第三,苛刻的标签制度与包装要求。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其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对与食品接触的材料有十分具体和复杂的安全和卫生规定,而欧盟更多的是通过一系列指令形式对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等有严格的关于包装材料、使用条件、运输距离及纯净度的规定,只有符合统一规格才可以进入欧盟市场内自由流动。

第四,对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的要求越来越高。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如2002年1月,欧盟宣布全面禁止中国动物源产品进口后,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相继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国动物源性产品的检测,德国、荷兰等国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沙特阿拉伯暂停了中国此类产品的进口。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检疫要求、IS09000系列标准体系等,这些技术壁垒措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总之,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无论是从受限国别还是产品范围和受限形式都在愈演愈烈,其扩散效应很快,对我国农产品成功进入国外市场造成了很大的障碍。

三、我国农产品出口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受害者的原因分析

首先,从整个国际环境来看,随着关税的大大降低和传统的非关税措施的逐步关税化,技术性贸易壁垒由于其很强的隐蔽性和合法性共存,针对性、灵活性和歧视性共存等已经成为整个世界越来越青睐的保护本国产业发展和人民健康的手段。无可否认,各国基于维护国家安全、人类安全和健康、动植物安全与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行为等方面的正当理由,可以采取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但当一个农产品进口国所制定的强制和非强制性的商品标准、法规及检验的合格评定程序等旨在通过提高产品技术要求,最终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时就构成了技术性贸易壁垒。农产品作为各国都很重视的国际货物交易的构成部分,再加之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在其他保护手段逐步弱化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采用了技术性贸易措施。

其次,有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从最初的东京回合初步达成协定到乌拉圭回合的修订,直至今日,都是以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为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更多的是作为技术模仿国和引进国,在技术更新速度上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导致其往往处于“被动买单”的处境,不仅要为应付国外的准

入而投入大量成本,而且也没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来发展和提高自己本国的经济地位。从制定国别来看,发达国家无疑是处于国际标准的主导者和制定者,发展中国家为了融入国际市场只能是步步紧逼。除了这种客观因素外,发达国家也经常以表面合理的一些理由实施相关措施来阻碍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准入,而发展中国家的弱势地位助长了发达国家的气焰,结果容易使发展中国家陷入一个恶性循环。虽说最近几年发展中国家的通报数量和相关法规有了很大提高和改善,但总体上来说,要与发达国家在严格性上基本可以抗衡的话还是任重而道远。

再者,我国农业生产本身的特点和出口情况也决定了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必然。我国科技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的不争事实已经使整体处于劣势,再加上历史上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方式,“以农补工”,而长期形成的对农业不平衡发展待遇更是使农产品各个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属于弱势产业。正如上述图表已经表明的,我国农产品出口中更大比例是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而其中的科技含量低及质量落后,附加值低等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很大关键问题所在,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又大多属于知识水平低的人群,导致我国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标准落后,水产品和园艺类产品已经成为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的重要品种。另外,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市场又是主要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随着全球对质量水平和消费档次以及生命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出口不可避免地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

最后,我国长期游离于相关多边贸易体系和国际规则的制定之外,使得我们意识上不是很敏感,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重视度不是很高,信息体系不健全,难以应对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一方面缺乏充分、稳定、确切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我国还不能自如地运用相关国际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及很多例外优惠。

四、结论与对策

由上述分析可知,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着严峻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而这些贸易壁垒的存在又有其客观性和必然性,若想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障碍和损失,就要知道目前的困难所在,并要靠政府和企业的双重努力来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造成的损失。

一方面,政府从宏观层面上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一个大的环境。一要完善出口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对国际市场技术准入条件和出口商品技术竞争力的检测,为企业不能解决的一些问题提供有效的咨询和解决:二要组织专门的人力、物力研究对外贸易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及时搜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状况,建立有效途径提供信息服务:三要提升出口产业竞争力,真正做到“以质取胜”,并可以制定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可以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四要尽快根据国际规则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国内法。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健全和完善认证制度,充分理解相关协定的条款,特别要利用好有关的“例外条款”:五要具体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结构特点,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重点抓主要品种,研究与之相关的技术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调整我国的出口战略,主动与国际市场需求接轨,比如受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肉类制品、茶叶和水产品等相关行业。

另一方面,企业是具体外贸活动的执行者,作为竞争主体,从企业入手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更有针对性和迅速的效果。一要在新的条件下,通过国家提供的一些有利途径,及时了解和关注目标市场国有关对进口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变化的要求,尽量以国际标准为准绳,加大采标和达标的投入,积极申请认证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严把出口产品质量标准关,“白色通行证”―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通行证”―IS0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是我国农产品取得国际市场的“准入证”;二要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加大相关投入,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加强企业的科技和教育投入,提高自身科研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产品,创造突破技术壁垒的先决条件。对于企业来讲,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是适应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根本途径。对于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来讲,应倡导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协调和统一,提倡科学用药,从源头上控制相关农药残留问题:三要熟知国际规则,多多参与有关规则制定,以减少进入国际市场的盲目性。在这方面我国反倾销问题的经历可以为我们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提供一些启示,只有掌握了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身的利益,必要时运用WTO的例外条款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尽量做到合理规避,据理力争;四要改进农产品出口策略,拓宽出口地市场范围。出口地区的高度集中注定我国容易成为技术性贸易壁垒发源地对农产品的安全、卫生标准和市场管制异常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