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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研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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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海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隅,青海湖之南,全州共有农牧户7.24万户,农牧业人口33.6万,占全省农牧业人口的10%。海南州产业结构以牧为主,农牧结合,共有天然草场面积5411.7万亩,耕地面积140万亩。海南州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是海南州农牧业产业化企业快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农牧业;产业结构;核心

1 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1.1 产业化基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以来,海南州建成各类蔬菜温棚6890座,其中高标准节能温室1880座,蔬菜种植面积年均保持在3万亩左右,蔬菜总产量达4.3万吨,蔬菜自给率为22%。累计建成畜禽养殖场132个,年出栏38.4万头只,实现收入1.67亿元。培育农村牧区经纪人1342人,年出栏千只以上牛羊育肥贩运户达1000多户。

1.2 农牧业产业化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据调查显示,全州共有农牧业产业化组织526个,其中按组织类型划分,有龙头企业带动型37个、专业合作社带动型487个、专业市场带动型2个;按利益联结方式划分,合同关系型的37个、利润返还合作方式型的55个、股份合作方式型的432个、其他型的2个;按产业类型划分,种植业117个、畜牧业320个、水产业4个、林业1个、其他85个。

1.3 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目前全州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家、州级34家。生产类型包括牛羊肉、毛(绒)、奶制品、粮油、蔬菜、水产、中藏药、饲草料、有机肥等农畜产品领域。龙头企业直接或简介带动农户数达5.76万户,带动农户增收总额达2085万元,长期或季节性解决城镇农村劳动力就业8376人,支付工资1755万元。

2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1 龙头企业发展缺乏后劲 由于农牧业企业前期投入大、收效慢、效益低,使得农牧业企业,尤其是龙头企业发展不快,企业总体规模不大;一些农牧业企业习惯于自我发展,企业与农户的联结还不够紧,带动力还不够强;企业在申请贷款时,银行往往需要企业提供实物抵押,而“农牧业活口资产”又不能抵押,致使企业特别是种养类企业贷款困难;一部分农牧业企业在技术上还依靠传统经验,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大多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的也只是中低端产品,核心竞争力不强。

2.2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运行不畅 个别地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发展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合作社也没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大多数合作社入会人员少,经营分散,辐射面窄,带动农牧户能力有限,致使合作社作用发挥功能不健全。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大多数是村干部、大户及村能人,他们虽然能带领大家共同致富,但缺乏创新能力,缺乏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大多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由于自身产业基础薄弱,自我积累少,没有真正的利益共享机制,难以在产品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条等方面有所作为,都是以直接出卖原材料和活畜为主,无法形成特色品牌。专业合作社在产前、产中缺少农牧业技术实用人才和服务,一些实用新技术未能得到有效推广应用,加之产后服务信息不畅,对农畜产品的生产、销售缺乏指导和信息交流,导致了农牧业生产经营和农畜产品流通发展滞后。

2.3 产业化发展环境尚有诸多制约因素 由于地方财政拮据,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现有的产业化基地建设水平低,特别是畜牧业生产受资金制约尤其严重,往往是基地建成后由于缺乏流动资金而停滞运转;农牧民的文化水平较低,自身素质不高,掌握技术能力不强,基层农牧业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技术水平有限,指导农牧民从事种植、养殖业态度不积极,新的实用技术不能及时、有效进行推广;农牧民接收信息和搜集信息能力不强,只能默守传统产业、单一品种、跟风生产,产品不能做到适销对路,经济效益不明显;由于农牧产业化经营缺乏必要的扶持和保护政策,发展资金不足。

3 对策建议

促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必须从夯实农牧业发展基础、提升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自身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着手,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今后,建议从五个方面入手,共同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又好又快发展。

3.1 注重规划,做大做强产业化基地 根据主导产业区域布局规划,把加快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条件。围绕海南州“五大园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化基地布局,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向适宜区集中,提高产业发展集中度,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基地,支持龙头企业自建、联建、合作建设农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为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打好资源基础。

3.2 多措并举,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牧业,规范合同内容和签订程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有效对接,鼓励龙头企业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推进企业与合作社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农户、合作社以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形成产权联合的利益共同体。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牧业保险。支持龙头企业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推动龙头企业与农牧业科研、推广机构合作。

3.3 科技引领,推动龙头企业技术创新 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消化吸收和掌握行业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工艺,开展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各级农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研成果推广应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龙头企业整体素质和示范引领水平。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整合同区域、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强化品牌宣传和保护,努力在牦牛肉、藏羊肉、青稞、菜籽油、马铃薯、蔬菜、果品、冷水鱼、乳制品等产品开发以及优质品种保护、制种繁育等产业,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3.4 建立平台,完善企业融资和贷款贴息机制 建立农牧业产业化专项贷款,海南州金融办牵头落实好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工作,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完善项目对接机制。加强信贷结构调整,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收储、加工、销售、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技改等方面的贷款投入。按照龙头企业信用等级和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或联建农牧业产业化担保机构,为农牧业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提供担保服务。

3.5 因势利导,大力培育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引导、群众主导、市场运作、提高效益”的思路和“提高质量、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稳步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加快农牧民增收为目标,充分发挥农牧民的自主性与创造性,因地制宜地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重点是在保护和扶持现有的种养业为主的合作社的基础上,围绕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逐步向肉、乳、粮油、蔬菜、饲草料、中藏药材、农技服务等特色领域扩展并给予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