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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安全必须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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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对于酒驾醉驾行为,国家相继出台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其中新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在外,还将终生禁驾。法律不可谓不严,有些司机仍然置若罔闻,以身试法,血的教训却一次次上演。今刊发部分酒驾醉驾后的案例,以示警告。

案例一:驶入对面车道,要了他人性命

2013年5月6日17时,王某某醉酒后驾驶轿车沿S238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项城市迎宾大道万兴驾校门口时,越过道路双黄线驶入对面车道,撞在相对方向驶来的张某某驾驶的轿车左侧,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和张某某轿车乘车人刘某受伤及两车损坏事故发生。王某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5月16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事后,王某某供述,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在路上开着车,还以为自己早已经到家了呢,自己也非常后悔,表示戒酒一辈子,从此不再喝酒。无论王某某再怎么会的悔过,悲剧已经发生,逝者已去,生者痛。张某某上有70多岁的老母,下有年仅5岁的女儿,张某某的去世,将带给他们一生的伤痛。王某某也因此身陷囹圄,不能更好的照顾家人。

案例二:寻衅滋事骂他人,命丧黄泉无处悔

2013年6月9日中午,从外地回家看望老父老母的刘某某,与几个多年不见的同学、朋友凑在了一起吃饭、喝酒,老同学多年未见,有着说不完的话题,不知不觉酒喝进去了不少。下午3时许,刘某某等七八个人晃晃悠悠走出了饭店,刚走到路边,一趟五菱面包车从他们身边路过,紧接着又有一趟黑色小轿车驰了过来,速度比较慢,刘某某就拍着车门,大声的谩骂。该小轿车司机李某以为是碰上抢劫的了,没敢停车,仍旧慢慢前行。可是,刚刚过去的五菱面包车的司机高某与小轿车司机李某是一道的,面包车司机高某看到有人拍打小轿车司机李某的车门,就停车下来,想看看是怎么回事。高某刚下车还没来得及问话,刘某某就上前一拳打了起来,紧接着,与刘某某一起吃饭、喝酒的老同学、老朋友等七八个人就围了上来,将高某打倒在地。李某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打倒在地,就禁不住下来看看,李某刚下车,刘某某等人就围了上来,对李某拳打脚踢,李某被迫退回到车跟前,拉开车门,看到车里有一把水果刀,李某抓起水果刀乱扎一通。很快,刘某某等人列开,李某看到水果刀上有血,也随即驾车离开。刘某某被扎破下腔静脉血管导致大出血而死亡于失血性休克。李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6月20日被项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

刘某某酒后滋事,谩骂他人,却被扎伤,命丧黄泉。刘某某年仅30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中顶梁柱。刘某某的父母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其中的悲痛也只有刘某某的父母才能体会到吧。再说李某,他也是受害人,飞来横祸使他身陷囹圄,再过几个月就要出生的婴儿,不知道何时才能见到自己的父亲。一杯酒,制造了两个不幸的家庭。

案例三:本是亲密友,却成大冤家

2011年12月31日晚上,项城市交通局职工韩某与同单位的职工张某某一同吃饭、喝酒。吃过饭在回家的路上,韩某与张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争吵、谩骂。张某某回到家之后给韩某打电话让韩某回来,并大骂韩某。韩某气不过,就回到张某某的家门口想与张某某继续理论。谁知,趁着酒劲,张某某跑进自家厨房顺手掂了一把菜刀出来,对着韩某就是乱砍一通。韩某的伤情经项城市公疗医院诊断为:1、皮肤裂伤;2、颅骨骨折。经项城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案发后,张某某一直过着担惊受怕的逃亡生活,2013年6月12日,张某某偷偷的回到家中看望家人,当晚就被巡逻的民警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归案。2013年6月24日项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张某某与韩某本是非常要好的同事、朋友,却因酒后一时情绪失控,伤了朋友,害了自己,连累了家人,后悔晚矣!

案例四:本不该发生的火灾

2011年10月2日晚上,吴某某、王某某、鲍某某与其他朋友在一起吃饭喝酒后驾车回家,21时53分,吴某某驾驶轿车沿10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项城市贾岭镇政府南交叉口时,撞在前方同向由黄某某驾驶的四轮拖拉机拖带的四轮拖拉机挂车后尾部,造成轿车着火。车内的两个小孩看到轿车着火,吓的哇哇大哭,附近的群众泼水的泼水,拉人的拉人,救出了轿车司机吴某某及车内的两个小孩,接着火势越来越大。后来才知道坐在轿车后排的乘车人王某某、鲍某某当场被烧死,已经无法辨认。后经周口市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8mg/100ml。吴某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据吴某某后来供述,自己不知道轿车着火,只是迷迷糊糊的好像感觉身体很热,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医院里了。当时的乘车人王某某、鲍某某喝的酒更多,他们两个应该是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活活烧死的。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吴某某不是醉酒驾车,可能就不会发生该交通事故。退一步,即便发生了该交通事故,如果他们都没有喝酒,或者说没有喝的不省人事,肯定不至于被活活烧死,在当时群众能救出小孩的情况下,他们完全有可能自行逃生。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时光也不能倒流,这样的教训也只能留给后人了,他们是无法复活了,留给他们的父母、孩子的也只能是永远的痛。希望活着的我们能够谨记这些血的教训,不要饮酒,更不要过量饮酒,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更是为了我们的家人。

通过以上几个真实的案例,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酒不能多喝,更不能喝多。喝多之后,在酒精的作用下,人的大脑会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会丧失理智,做出让自己后悔或根本无法后悔的事情发生。其结果不久伤害了自己,伤害了家人,还可能伤及无辜的他人。在此,笔者奉劝各位读者朋友千万不要多饮酒,更不好饮多酒,为了自己,为了他人,更为了深爱我们的家人。

(供稿:项城市人民检察院 王路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