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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以来,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加强了财务管理,促进了社会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工业企业业务和会计核算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的问题层出不穷,需要我们尽快加以解决。通过几年时间的具体实践操作,笔者就工业企业工程的费用核算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和如何完善会计核算的对策和措施做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工业企业 工程费用 核算问题
一、会计核算过程中一些常见的问题
(一)开办费会计处理有误。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新建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相关科目。目前一些会计仍采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记相关科目。另外使用范围不明确,开办费是指新筹建企业,而不是指原有企业新建项目前期发生的费用。
(二)工程物质进项税额抵扣额度确定不够准确,通常做法是按照采购的发票全部进行抵扣,但是哪些应界定为不动产应该作进项税额转出确定的不够准确,存在一定的误差。
(三)新建项目发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在核算过程中,有些会计人员记入到管理费中是不正确的。
(四)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到固定资产,形成固定资产明细时,在建工程中的其他费用,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工程监理费、建设单位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费等如何在固定资产明细中分配还存在随意性。
(五)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明细,有些企业按照发票来形成固定资产明细,这样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二、完善会计核算的对策和措施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核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根据个人的工作经验提出以下的处理方法。
(一)明确开办费的定义及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的会计科目
1、开办费适用的范围是新建企业,而不是新建项目,如果原有企业新建项目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不应计入开办费,以项目立项为准,立项前发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立项后发生的费用计入在建工程。
2、开办费只适用发生在筹建期的费用,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只有在这个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才可以计入开办费。
3、开办费会计科目的处理,原《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记相关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新建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相关科目。
(二)工程物质进项税额转出的正确处理方法
1、首先明确哪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哪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02”的房屋和代码为“03”的构筑物均不可以抵扣。但在执行此文件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并不是除代码02、03外的都可以将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2、工程物质根据使用具体情况来划分进项税额是抵扣还是作进项税额转出,如领用的材料使用在安装机器、机械设备上,这些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领用的材料使用在设备的基础上,即形成了不动产,这些材料的进项税额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3、新建项目完成后,工程物质要转到原材料科目中核算,那么进项税额要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如果用在检维工程中,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果用在不动产的固定资产上,应作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三)新建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建项目发生其他费用,要记入在建工程费用中,不能记入管理费用会计科目中,如果项目没有进行施工建设,要把这些费用相应的转入到管理费中。
(四)工程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归集到固定资产明细的正确核算方法
因为其他费用是服务于整个项目,所以应按固定资产金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固定资产明细中。不能为了加速折旧随意将其他费用都分配到折旧年限短的固定资产明细中,这样做比较随意。
(五)形成固定资产明细的正确方法
1、如化工行业,电器、仪表是安装在主要设备上用来反应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所以依覆在化工设备上的附属的设备价值都应该归属到化工设备的价值里来形成固定资产,电器、仪表即使价格超过2000元,也不单独形成固定资产明细。
2、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不单独形成固定资产明细,如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六)同时要树立正确的费用控制观念
1、树立成本效益观念
所谓进行管理费用控制,不单单是控制、压缩管理费用支出的绝对额,而更重要的是要立足成本效益最大化原则,追求相对节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的在于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成本费用管理要为这个目的服务,必然要讲求成本效益,树立成本效益观念。所谓成本效益观念就是成本管理要从“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分析来看待“投入(成本)”的必要性、合理性,即考察成本高低的标准是产出(收入)与投入(成本)之比,该比值越大,则说明成本效益越高,相对成本越低;考察成本应不应当发生的标准是产出(收入)是否大于为此发生的成本支出,如果大于,则该项成本是有效益的,应该发生,否则,就不应该发生。可见,在成本效益观念下,成本绝对数并非越低越好,关键看一项成本的发生产生的效益(收入或引起的企业总成本的节省)是否大于该项成本支出。而传统成本管理则强调成本绝对数的节约与节省,而这样做的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实际情况可能是一项成本绝对数的节省却引起了收入更大的降低或企业总成本更大的上升,例如,机器设备维修费用、职工培训费用和研究开发费用的削减可能带来企业未来产品生产成本、顾客服务成本的更大的上升以及产品销售收入的大幅度下降,甚至可能由于不能及时推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而丧失或退出市场。
2、费用控制必须在其合理性前提下进行。
企业要运营,就要开支费用,但费用的开支应该有其合理性。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会去想办法控制。而脱离其合理性开支去节约开支,将会产生负面效果,说到根本点上那就是限制业务开拓,所以是否节省费用开支必须关注费用的合理性。
3、变动费用大小不能完全说明控制费用工作的好坏。
其一:对费用合理性每个人认识不一,节约的办法也就不一样,效果当然也不同。其二:各企业面临着不同问题,其解决问题所产生的费用不能按一样的标准衡量,当然费用结果也就不一样。因此不能完全认为变动费用大的企业就没有想办法节约费用,变动费用大小是否就说明了控制费用的差别,我看不能一概而论。不能为节省费用而节省费用。此观念要不得,这种观念一旦形成,非理性的压缩费用开支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对业务开拓杀伤力极大,其结果可能导致想要干的工作不敢去干、花正常的钱能解决的问题最后得花更多的钱才能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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