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正文

浅议唐朝钱荒的化解措施

开篇:润墨网以专业的文秘视角,为您筛选了一篇浅议唐朝钱荒的化解措施范文,如需获取更多写作素材,在线客服老师一对一协助。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摘要]唐朝自贞元三年起,出现了钱荒这一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本文拟叙述唐朝政府为化解钱荒而采取的措施,其中包括政府主动采取的办法与被迫实行的办法。

[关键词]唐代 钱荒 解决 措施

[中图分类号]K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4-0098-01

唐朝中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政府由收取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转变,出现了钱荒现象,即金属流通货币相对不足而引起货币危机。为解决钱荒问题,唐政府采取了管制通货、调节供需等一系列办法。

一、保证铸币材料的供应,扩大增铸量

为了保证铸造铜钱的原材料供给,政府实行了铜禁,主要是禁止私自制造铜器、禁止私自开采和冶炼原铜、禁止私自贩运原铜等。如在德宗贞元九年,政府申明铜一律由官方收购,规定除了铸造铜镜以外,“不得铸造及私相买卖(铜器)”①在实行铜禁的同时,唐朝政府采取多种办法保证铸币材料供应,从而增加铸币量。主要办法有:

(一)奖励开采铜山

贞元九年 “自今以后,应有铜山任百姓开采,一依时价,官为收市”;

(二)重新挖潜古代铜矿

元和三年五月,盐铁使李巽上奏:“得湖南院申:‘郴州平阳、高亭两县界,有平阳冶及马迹、曲木等古铜坑,约二百八十余井……采铜铸钱,每日约二十贯,计一年铸成七千贯,有益于民。’从之”;②

(三)收购民间破损的铜器

如贞元九年张滂建议:“其旧器物先在人家,不可收集。破损者,仍许卖入官所。”③

二、实行严格的钱禁,保证铜钱质量与促进铜钱流通

唐朝时实行严格的钱禁,并将钱禁的外延进行了扩大。除不允许私自铸钱外,还禁止销毁钱币、向外流出钱币、大量储藏钱币等。禁止钱币外流,元和四年,“禁钱不过岭南”。禁止大量蓄钱,元和三年禁止蓄钱的敕令,到元和十二年再次强调:“宜令京城内文武官僚,不问品秩高下,并公郡县主中使等,下至士庶商旅等,寺观、坊市,所有私贮见钱,并不得过五千贯。”④

三、增加布帛等实物货币价格并强令使用实物货币

唐中叶后,因“今缯帛转贱,公私俱弊”,政府为维护布帛等实物货币的职能,于元和八年、元和十二年分别“出内库钱五十万贯”,“出见钱五十万贯”收市布帛,“每匹段估加十之一。”⑤通过开库放钱办法提高布帛价格。同时严令使用实物货币。贞元二十年“命市井交易,以绫、罗、绢、布、杂货与钱兼用”,到元和六年规定“公私交易,十贯钱已上,即须兼用匹段。”后干脆改两税计钱定税为实物税。穆宗长庆元年,“两税、上供、留州,皆易以布帛、丝纩”,“天下两税、榷盐、酒利等,悉以布、帛、丝、绵,任土所产物充税,并不征见钱,则物渐重,钱渐轻,农人见免贱卖匹帛。”⑥朝廷废止以钱定税办法,改征实物。

四、被迫实行“除陌”

自唐中叶起,民间开始出现了“除陌”法,即在每千钱扣除若干文后,仍按千文行使。它的出现,证明了铜钱的增值,无形中扩大了现行货币的流通总量,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政府开始时严加禁止“除陌”,贞元九年敕文:“陌内欠钱,法当禁断,虑因捉搦,或亦生奸,使人易从,切于不扰。自今已后,有因交关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察送官,如有容隐,兼许卖物领钱人纠告,其行头主人牙人重加科罪。”但到穆宗即位后解除禁令,“其内外公私给用钱,从今以后,宜每贯一例除垫八十,以九百二十文成贯,不得更有加除及陌内欠少”,⑦“除陌”成为合法,有助于钱荒的缓解。

五、被迫实行“便换”

唐中叶起,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为克服政府禁钱出境、铜钱沉重与长途携带不保险等主客观因素,商人们发明了一种叫做“便换”的汇兑办法,亦称“飞钱”,“时(宪宗朝)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⑧这本来是解决钱荒的良方,但政府对该办法的态度反复不定。元和六年二月制:“……茶商等公私便换见钱,并须禁断。”元和七年七月,“度支、户部、盐铁等使奏:‘先令差所由,招召商人每贯加饶官中一百文换钱,今并无人情愿。伏请依元和五年例,敌贯与商人对换。’从之。”⑨可见,政府先是同意,后禁止,再后增加每贯一百文钱的手续费,到最后又不得不与商人“敌贯而易之”,“飞钱”终于得以合法化。

综上所述,唐朝政府为化解钱荒状况采取了多种措施,但唐朝时人无法认识到:要解决商品交换扩大和铜钱供应量不足矛盾,必须向新的货币过渡,以新的流通手段来解决铜钱量少而引起的钱荒问题,致使始终不能彻底解决钱荒问题。囿于其历史现状及其知识水平等不能解决该问题,亦无可厚非。

注释:

①(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501,第6000页下.

②(宋)王溥撰.唐会要(下册),卷89,第1629页.

③(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612,第6185页上.

④(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62,第660页上.

⑤(宋)王溥撰.唐会要(下册),卷89,第1630-1631页.

⑥(宋)王溥撰.唐会要(下册),卷84,第1541页.

⑦(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66,第695页下.

⑧(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54,第1388-1389页.

⑨(北宋)王钦若等编.册府元龟,卷501,第6002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