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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翻译中的风格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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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翻译是人类最重要的跨文化交际活动之一。在文学作品翻译过程中,译者着力较多的是对作品内容的准确把握和传达,往往忽略了文本风格的再现。本文就风格的可译性和不可译性进行探讨,提出如何把握风格的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识别原作的风格特征,最大程度地再现原作的风格。

【关键词】风格,翻译,再现,可译性,不可译性

1.引言

本文关注的是在翻译过程中如何通过目的语(target language)来再现源语(source language)文本的风格,简而言之,就是风格的翻译或风格的再现。当然文中所说的风格再现,主要是指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中的风格再现

其实,在文学作品翻译的过程中,对风格翻译的注意由来已久。早在西晋时代,中国佛教史上著名佛经翻译家、西域高僧鸠摩罗什在长安主持大规模的佛教经书翻译,曾与僧睿讨论过文体风格翻译的问题,并对在“改梵为秦”的过程中“失其藻蔚”、“殊隔文体”感慨万分。他说:“天竺国俗,甚重文藻。其宫商体韵,以入弦为善。凡觐国王,必有赞得。见佛之仪,以歌咏为尊,经中偈颂,皆其式也。但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全晋文》)鸠摩罗什的话传达了三个基本信息:①天竺佛经的基本风格特征;②译文如何忠实表现原作的文体风格;③译文中风格的重现是十分困难的。尽管鸠摩罗什说得好像风格几乎是“不可译”,但也正说明风格的重现是鸠摩罗什在佛经翻译过程中孜孜以求的最高目标。赞宁对鸠摩罗什所译《法华经》的评语是:“有天然西域之语趣。”“语趣”是风格的重要内容,风格是作品的神采所在。

唐代高僧玄奘自天竺取经回国后,在长安主持中国佛教史上规模最大的佛经翻译,设立译场。按当时译场制度,设置翻译的职司多达十一种。其中三种职司:刊定、润文和梵呗均与风格的翻译有密切的关系。刊定一职负责按照中外文体的差异,逐句、逐节、逐章删芜去冗,避免重复;润文一职负责从修辞方面对译文进行润色;梵呗一职所负责的是:译文完成后,请读梵音的法子诵唱,看音韵是否和谐协调,再作调整,以便于僧侣诵读。仅从这种翻译职司的组织安排上,我们也可以看出玄奘对译文风格重现的重视。

时至清代西学翻译鼎盛时期,严复提出“译事三难:信、达、雅。”把“信、达、雅”树为翻译标准。于译道精益求精的严复,对再现源语文本的风格有自己的理解和做法,在《〈天演论〉译例言》中他作了总结:“此在译者将全文神理融会于心,则下笔抒词,自善互备;至原文辞理本深,难以共喻,则当前后引衬,以显其意。”这的确是风格翻译的心得之言。

钱钟书先生学贯中西,译与著交相辉映,以其出神入化的笔力,在源语与目的语的转换间呼风唤雨、游刃有余。钱先生在其《七缀集》“林纾的翻译”一文中指出:“文学翻译的最高境界可以说是‘化’。把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言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于‘化境’。”钱先生学识渊博,立即还引用英国人乔治?萨维尔一个精致的比喻来诠释,称这种臻于化境的翻译即是“原作的‘投胎转世’(the transmigration of souls),躯体换了一个,而精魂依然故我。”钱先生所说的“原作的风味”也好,还是“精魂依然故我”也好,所指就是文学的风格和翻译过程中风格的再现。这种翻译的“化境”不仅仅是钱先生自己的追求,读过其夫人杨绛女士所译《唐?吉珂德》、《小癞子》、《吉尔?布拉斯》以及杨必所译《名利场》的读者,定能知道什么是达到“化境”的典范译著。

关注源语文本风格的再现并探索翻译过程中风格再现的方法,可以说代不乏人。各人有各人的表述,而且常说常新。为什么这个问题至今还有讨论的必要?关键在于以前种种关于风格翻译或风格再现的讨论和思考存在几个缺陷:①对风格界定不明晰,对形成风格的诸种因素未能厘清;②对风格翻译的议论、评述感性多,而缺少深刻的理性分析;③谈风格翻译的方法过于笼统、宽泛,缺少实例的剖析。总而言之,论及源语文本的风格翻译或风格再现,我们首先应该着手的还是清楚界定风格的内涵,并且厘清形成风格的诸种要素。这样,我们在翻译文学作品时,知道做什么、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再现源语文本的风格。

2.风格的界定和形成风格的要素

在文学作品中,风格是一种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却又很难准确表达出的一种很具特质的东西。它既是作者个性张扬在其作品中的延伸,又是文学作品从整体上表现出来的独特而鲜明的风貌和格调。就像大自然里的风,你看不见、摸不着,但你可以在枝叶的摇摆、水面的波纹和田间起伏的麦浪中充分感受到。风格通常被看作是一种模糊性很强的行文气质或素质。这也是界定风格比较困难的原因所在。

究竟什么是风格?《辞海》定义为:“风格,指作家、艺术家在创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艺术特色和创作个性。作家、艺术家由于生活经历、立场观点、艺术修养、个性特征的不同,在处理题材、驾驭体裁、描绘形象、表现手法和运用语言等方面都有特色,这就形成了作品的风格。风格体现在文学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的各种要素中。”歌德曾经说过:“生命之树常青,而理论总是灰色的。”风格本身是一个活脱脱的存在,而定义总是那么干巴巴的条文。所以当我们读某一个成熟作家的作品时,我们常常一望而知:这是莎士比亚的风格,那是海明威的风格;这是鲁迅的深刻与犀利,那是钱钟书的幽默与睿智。越是伟大的作家,个人风格越是跃然纸上。

风格是文学创作中的一个重要现象。风格现象不是一种单纯的现象,而是一个多层次结构,必须从总体上来把握。“风格”的主要涵义有下述三个方面:①主要指作家在创作实践中逐步形成并体现于其整体创作中的独特的艺术个性。不同的气质禀赋、性格特征、艺术修养的作家,艺术风格也不一样。中国古代说“文如其人”,法国布封认为“风格即其人”(The style is the man.),都是对作家创作个性的生动描述。②指的是文学创作中某一特定条件下表现出的群体特征。如时代风格、民族风格、阶级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等。③由于风格是从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中体现出来的审美特征,因此,一些艺术形式方面的因素,如体裁、语言、以及艺术方法、艺术技巧等对风格的形成也会产生重要作用,从而形成不同的语言风格和文体风格等。风格既是独异的,又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普遍性;既是相对稳定的,又具有变动性;既是多样的,又在多样中体现出一致性。风格是识别不同作家创作个性特点的标志,也是区别与把握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流派文学创作特点的重要尺度。当然,就翻译过程中的风格再现而言,人们关注的还是某一所作家的个人风格,特别是作家某一具体作品的风格。